君主立宪是我国近代宪法思想之主要流派,是为国立宪之起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君民共主思想、二元君主立宪思想、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君民共主思想是中国近代立宪思想的起点,对冲破封建枷锁,引进宪法思想与制度做了清道夫。由君民共主到二元君主立宪,次在思想上对君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思考,并构想出了若干宪法制度,为清末立宪实践提供了思想和基础。但是二元君主立宪仍然保留了君主很大权力,国民仍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因此,当社会对清廷二元君主立宪表现出不满时,就迫切需要唤醒民主召开国会,推行议会制君主立宪。于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也就应运而生。清末君主立宪思想变化多端,内涵丰富,但其核心内容却有迹可循,例如保留君主、组织议会、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等都思想大同小异,只是论述的方式与视角在不断变更而已。
《先秦法思想史论》这部文集,包含了自2006年至2010年间写成的共计十二篇论文,其中既有硕士论文,也有平日的习作。出于种种原因,大部分不曾公开发表,而是冷于高阁。如今回头来看这些文章,心情可谓复杂。以往求学时代幼稚的想法、稚嫩的笔法和近乎张狂的心志,一并跃于眼前。不过,在其中也拾得了不少业已被遗忘的思绪和灵感。
书稿包括两编,上编为出土文献中的唐代法律案件释录与解析,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墓志和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完整和相对完整的唐代法律案件155例进行全面系统的释析,按案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排列。每则法律案例后,依次列出文献出处、案情分析/案例内容、适用唐律条款或规定、是否依法判案/是否符合唐律规定、研究信息等相关内容。下编为唐代社会司法运作实况及其法治化程度研究。结合传统文献,对碑志、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唐代法律案例进行综合研究,考察唐律在唐代社会的贯彻执行情况、法律实施特点,对其进行系统阐释和客观评述。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是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律令的总称,包括27种律和1种令,内容涉及西汉初年政治、经济、军事 、地理、社会生活等多方面。通过对上述诸种律和令的研究,探讨汉初社会各方面制度,已成为《二年律令》公布以来最突出的亮点。文集选编了其中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在同一问题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章33篇,分官僚制度、军功爵制、赋税制度、土地制度、货币商业制度、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阶级关系与继承制度、历史地理等专题,全面面而又系统地概括了近年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研究的各个方面。书后所附《2002-2004年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研究论著简目》,为学者了解和查阅相关动态提供了方便。
汉至隋9个朝代的法律资料汇编。作者鉴于唐代以前的法典散失无存,从现存史籍中,收集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7世纪间各种零散的法律资料,逐一考订,按朝代依次分类辑录,编成本书。全书包括《汉律考》、《魏律考》、《晋律考》;南北朝的《梁律考》、《陈律考》、《后魏律考》、《北齐律考》、《后周律考》和《隋律考》9部分,故称《九朝律考》。书的内容以考证为主,考证的基本依据为历代正史,并兼及其他史料。引文按性质编次,分类明细。每类以年代先后为序,检索方便。各个部分大都首先有书序1篇,简要记述各该朝代的法律概况以及辑录要旨和征引根据。在9部分中,以《汉律考》篇幅,约占全书的2/5以上,其中除序言外,包括律名考、刑名考、律文考、律令杂考(上、下)、沿革考、春秋决狱考和律家考等8章,共197目。其次为《晋律考》(上、中、下)
书稿包括两编,上编为出土文献中的唐代法律案件释录与解析,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墓志和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完整和相对完整的唐代法律案件155例进行全面系统的释析,按案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排列。每则法律案例后,依次列出文献出处、案情分析/案例内容、适用唐律条款或规定、是否依法判案/是否符合唐律规定、研究信息等相关内容。下编为唐代社会司法运作实况及其法治化程度研究。结合传统文献,对碑志、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唐代法律案例进行综合研究,考察唐律在唐代社会的贯彻执行情况、法律实施特点,对其进行系统阐释和客观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