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通过判决与立法两种不同的途径来组织法律创制,本书对这一社会实践的政治效果提出一套理论。这是一部一般社会理论的著作,写作采用了左派/后现代主义者的视角。该书把判决与立法看作政治与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书中所讨论的主要问题是政治意识形态,简单地说比如“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或“州的权利”与“废奴主义”等,在部分司法活动中(描述为造法)所起的作用。司法造法已然成为这样那样的意识形态方案的载体,通过对这些不同点的揭示来讨论一个重大问题,即判决在社会中的意义与影响。
全书选取当前国外治理理论及其相关主题研究的知名学者代表性成果。通过比较不同视角下的治理分析,实现对21世纪以来治理理论发展现状的系统追踪和全面剖析,进而重新思考治理概念内所蕴含的价值期翼和行动旨趣,评估治理类型演化和实践效能。拓展了治理研究的学术视野,丰富了治理议程的研究方法,为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贡献新的研究知识。
本书是《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之一的《法学方法论》分册,书中具体包括了:法的概念和功能、作为“lawinaclion”的法、作为规整之客观化的法律、法律规范的结构和关联、类型化的案例比较等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是对边沁和经典普通法理论间的历史论争的哲学解读。该论争对法学思想是极其重要的,它塑造了关于法和裁判的性质、任务和限制的当代观念。该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Clarendon Law Series”之一,是法哲学和边沁学领域的经典著作。
法学,归根结底是一门科学制定法律并准确适用法律的学科。法学是一门科学,需要构建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但法学不是象牙之塔,不能仅仅满足于概念、体系的自我周延,更应当以解决实践中具体的法律问题为目标。法学方法论作为直接服务于法律适用的一门科学,集中地体现了法学学科的价值和真谛。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学方法论的意义和作用也将不断突显。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论》旨在介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全书整体分为六章,内容包括:“导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比较研究”、“中国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历史发展”、“近年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实践的实证分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的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社会利益逐渐分化,迫切需要更加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与平衡机制。法律应当明确各种利益的界限,控制利益冲突。本书对界定公共利益的方法、利益平衡的标准、我国利益集团的立法影响、拓宽法规起草渠道、立法公开透明化、扩大立法提案权主体的范围、完善立法商谈机制以及促进和谐立法等进行了理论探讨,同时对太湖流域管理、收容制度、《监督法》、养犬立法、行政程序法典等立法个案提出创造性设想和实证性评析。
本书系统、完整地向国内学术界介绍了德国和日本有关本问题的研究历史,提出了需要在故意论领域根本性地解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问题,提出了故意论需要系统地协调故意和过失的体系地位、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故意犯处罚重于过失犯的根据、故意的认识对象这四个问题。本书对于国内学界重新审视德日有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的学说、完善错误论的体系、深化故意论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tius Cicero,公元前106年43年)是古罗马最有才华的家之一,他不仅当过执政官元老院元老、总,积极事政活动,而且也是当时最伟的演说家、哲学家和散文家。他的名字不与古罗马连在一起,而且与西方人文主义的历史连在一起他在修辞学、法律、哲学、政治学和文学诸方都有极大的成就。由于他的贡献,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人几乎只是通过他才了解古希腊丰富哲学和化思想。他的政治思想对马法乃至后来西方的政治法律都有很大的影响。把古罗马散文发展到而成为古希腊罗马文化之父。有博大精深的雄辩才华,他的演说铿锵有力,为后世树立了不朽的典范;他的论文通标明顺,于运用辞藻,尤其是本书所选择的数篇内容,明畅华丽,晶莹澄澈,如西方文学宝库中的明珠。 从本质上说,西塞罗是一位思想家。他的政治
法学乃实用之学,旨在处理实际问题,实例研究系依据法律论断具体案件当事人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发现可适用于案例事实的法律,一方面须本诸案件事实去探寻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须将法律规范具体化于案例事实。此所涉及的是一种相互阐明的思考过程,具有法学方法的意义。拙著《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实例解题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本书系以台湾地区“民法”为论述对象,其主要参考价值应在于方法论上的运用。又本书所设例题系针对台湾地区“民法”的重要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读者若能思考祖国大陆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而从事比较研究,探讨各种规范模式、解决途径及论证方法,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