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本书从法学角度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的水资源保护贡献微薄的力量。 本书共分为五部分内容。部分介绍世界水资源概况、水资源保护现状以及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手段;第二部分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介绍水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与水资源保护先进国家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借鉴;第四部分介绍我国的水资源保护现状及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原因;第五部分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完善的具体对策建议。
本书由“上篇”和“下篇”组成。 上篇为总论,主要包括5章:一是“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理论与实践”,着力回答“是什么”和“怎么样”;二是“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必要性分析”,着回答“为什么”;三是“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可行性分析”,着力回答“行不行”;四是“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总体框架构建”,着力回答“应该是什么”;五是“实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保障措施”,着力回答“如何可行”。 下篇为专论,主要包括5章:一是“排污权初始分配与有偿使用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前提”问题;二是“污染源排污核算与监管体系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监管”问题;三是“排污权交易模式的比较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模式”问题;四是“排污权交易平台构建”,着力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必不可少的“平台”;五
本书是关于生态损害赔偿法律和技术问题的专门研究。本书由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与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的法学、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专业工作者合作完成。写作的创意最初来自对“塔斯曼海”轮船溢油污染生态损害索赔案件的关注,而后则是对生态损害的防治问题的共同兴趣。
环境法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也是研究的热点。但是,现有的研究大多数是针对纯粹的法律技术操作的,而忽视了对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的考量,这样的局面导致环境立法繁荣背后普遍存在的有治法而无法治的现象。本书是作者近几年来对环境法律制度成长的外部环境进行思考的结晶,其意义在于通过对环境法律文化的发掘,为现实的环境立法价值取向提供参考,防止唯制度论和法律虚无主义在环境法学中的蔓延。 全书参照法社会学理论所提供的法律生长规律,按照法统论-法律意识论-法体论-法律运行论的逻辑展开,以环境法的价值更新、环境法律意识的审视、公民环境权的实现,以及环境法律制度运行的外部条件的逻辑顺序,综合运用了法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方法对环境法制现状进行了剖析。 本书共分五章:章围绕代际
本书全面、系统地总结了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的研究成果,并对环境法学研究的各种学术观点进行了综述、分析与评价。本书在编写上力图广泛使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各类出版物刊行发表的环境法学研究资料,包括教材、论著和论文、译著、丛书、一般读物、辞书和百科全书、硕士与博士学位论文、可以公开发表的内部资料、会议记要以及有关环境立法背景文件等。本书适合于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环境法律事务相关人员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