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迁社会中的群体诉讼》由王福华编著。 《变迁社会中的群体诉讼》系将群体诉讼纳入社会变迁背景之下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融入了世界主要立法例,尤其是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群体诉讼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整合了外法学界有关群体诉讼理论研究的成果,分别从集团诉讼的目的、优越性衡量、代表人资格、集团的形成、集团诉讼费用机制以及集团诉讼判决的执行等具体问题入手,系统描述和解释了群体诉讼制度的规范、实践和制度环境,对我国群体诉讼制度的构建及运行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本书围绕合同相关法律实际纠纷,依据主题内容划分为合同的效力纠纷,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服务合同,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纠纷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十二大部分。选取纠纷实例,收录与合同法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并按照法律效力等级进行合理编排,基本涵盖了合同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配以重点法律条文解读、文书范本、实用图表等实用内容,便于读者更好的参与法律实践活动。
经济发展对强制执行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中国的经济发展相应地也处于转型期,中国经济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方向转变,因而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经济关系,出现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错综复杂又相对活跃的经济局面;第二,中国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初建阶段,基于资源配置中的供需矛盾影响,显得极不规范,甚至于有些混乱,特别是在经济过热时期留下许多隐患。这是强制执行实践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总的来说,强制执行与强制执行工作改革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目标和手段的关系。执行工作改革是手段,作好强制执行工作是目的,通过改革可以促进执行工作的长期的良性循环,改革是执行工作的出路,改革是执行工作的希望,要通过改革,开创出执行工作新局面。
本书阐明群体诉讼的概念、价值、功能以及群体诉讼与共同诉讼、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规模化诉讼与非规模化诉讼的关系等基本理论问题,澄清群体诉讼概念使用上的若干误区。引入国外解决群体纠纷的理念,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进行分析、比较,澄清我国群体诉讼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些认识误区,结合中国的国情,从理论上对我国多元化群体诉讼制度的建构进行分析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