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本书详细回顾了举证责任及其分配问题的历史沿革,研究了诸学说的利弊和新近的发展现状,着重探讨了举证责任的两重性、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和分配方法、举证责任与推定的关系、举证责任与既判力的关系、举证责任与法律真实理论的关系,以及特殊诉讼形态下举证责任的倒置与分割等问题。内容全面、观点新颖、资料翔实、论证精密,脉络清晰,方法适当,是举证责任理论领域中的一部力作,同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供法学研究人员、法律专业师生,尤其是司法实践工作者参考。
本书的特点在于从诉讼实践出发,以审判人员的视角,紧密结合民事取证的过程,根据所取民事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及大小,对取证方法进行了法理分析和效率分析。
本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从刑事法学的角度,对建捕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理性思考。逮捕既是刑事强制措施最严厉的一种,它又是社会预防犯罪、惩治犯罪的重要对策。逮捕是与国家和法同时产生的,是国家暴力的体现。从它产生以后,历代统治者都没有离开过它。现代社会仍然把逮捕作为维护统治秩序、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但是,它是以牺牲具体人的人身瞬息万变由为代价的,一旦错误地适用逮捕,便是国家非法侵犯人个人的自由。所以,逮捕是一柄“双刃剑”。现代国家的重要特点,是对人权保障的充分关注。逮捕在法律制度中并非重大问题,但却规定在各个国家的宪法中。这说明,逮捕与人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本书通过对逮捕的概念、性质、特征,逮捕与犯罪、逮捕与刑罚、逮捕与人权保障辩证关系的分析,通过对现代逮
本书内容简介:民法的请求权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概括了几乎的民事权利及其保护方法。研究请求权又不仅仅是为了揭示它的体系和它的内容,更重要的,是研究请求权的具体应用。民事请求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民法思维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建校至今已历50寒暑,中间虽遭遇“文革”之乱,停办近10年,但仍有10万之众的莘莘学子前后就学于此,歌乐山魂培育浩然正气,嘉陵江水滋养人文精神。10万毕业生活跃于神州大地,为国家法治大厦之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才智,已形成法律界广受关注的西南法律人群体,造就了西南法律教育与这里的毕业生独特的品格与精神。在校庆50周年到来之际,西南政法大学北京校友联谊会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西南政法大学学子学术文库”,这是对我们的母校50华诞的献礼,是对这所中国法律教育与学术研究重镇所取得成就的一次检阅,同时,我们也希望这50部著作能够成为后来者在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道路上继续跋涉的阶梯,此外,还希望通过这些著作,能够向读者昭示西南政法大学的传统与精神。体现在西南教育过程中以及学子著述里和行为上的品格
本书从比较的视角对我国民事诉讼体制结构进行深入的剖析。立体地刻画了我国民事诉讼体制的基本特征和基本结构,并进而阐明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体制生成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要素。由于现行民事诉讼体制是原有社会体制的产物。有悖商品经济社会条件下民事纠纷解决的基本特性和规律,已经不再适应我国民事诉讼现在和将来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实现民事诉讼体制的转型。通过转换体制,建构一种能够适应现代社会民事纠纷解决的诉讼体制,这种转换后的新体制是以当事人主导为其基本结构的体制。本书还进一步从技术层面详细地论述了诉讼体制转换的基本作业。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划时代的修改提供了全新的理论和技术指导。
本书内容简介: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基本上属于“建构理性主义”的范畴,应当遵行现代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本书从“现代正当程序保障原理”和“现代诉讼观(或二元诉讼观)”的角度,试图准确而系统地阐释民事诉讼目的论、价值论、诉权论、标的论、安定论、关系论、行为论和既判力论等基础理论,努力赋予其可适用的品性,旨在消除“从程序到程序”式的研究所产生的局限,从而建构体系化的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及程序制度。
本书内容简介:民法的请求权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概括了几乎的民事权利及其保护方法。研究请求权又不仅仅是为了揭示它的体系和它的内容,更重要的,是研究请求权的具体应用。民事请求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民法思维方法。
预审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审判前程序。该程序对于推动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均规定了较为完善的预审程序,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预审程序却呈现出“整体缺失”的状态。随着刑事司法改革不断深入,预审程序的整体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刑事审判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有效运作的“瓶颈”,给刑事司法活动带来了严重的消极效应。我国应当抓住刑事诉讼法即将进行再修正的契机,进一步深入系统地展开对预审程序的研究,从而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正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预审程序。故此,本书对刑事预审程序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资有益于立法及实践。全书共分为六章。
本书阐释了纠纷解决及其机制的基本原理;通过比较法的研究,展现了当代法治国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发展模式及其与司法的关系,说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和谐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针对我国法治发展中的问题,系统地论证了由司法、行政和民间解纷机制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意义及合理的制度架构,对当下基层司法、诉讼调解、信访与行政解纷机制、人民调解与“大调解”以及习惯等民间社会规范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实证研究和分析。本书的宗旨在于阐明纠纷解决研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提倡多元价值观及制度设计理念,避免以单一化的法律中心主义作为法治和社会治理的选择和进路,主张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法治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协商自治以及与公共社会的健康发展,并对我国当代纠
本书是笔者在原博士学位论文《既判力客观范围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充实、完善而成。自2004年论文答辩完之后,笔者一直没有中止对既判力问题的研究与思考。作为原先设定的研究计划,有关既判力客观范围研究只是我整个既判力研究计划的一个部分,因而原本也没有将既判力客观范围部分单独成书的打算。但考虑到“学术价值与时间成反比”等因素以及工作中对于出版成果的强烈的现实需求,还是“诚惶诚恐”地将研究成果先行展示出来。另外,今年年初笔者获得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将于今年10月赴东京大学展开博士后研究工作,因此也想借本书的出版来形成赴日前的一个阶段性成果。赴日研究的成行,无疑为笔者即将展开的有关既判力问题的后续研究提供更好的条件,期待自己能在今后两年之内完成该课题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