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读者了解新租赁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推进新租赁准则的有效实施和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本书厘清新租赁准则的原理,归纳总结准则要点,并与税法进行系统的差异分析。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色: (1)以新租赁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为蓝本,确保差异比较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对重要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帮助读者理解新租赁准则与税法差异的重点内容。 (3)作者涵盖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和知名会计准则培训专家,拥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确保差异比较理论与实务协调一致。 本书可以作为会计、税收类本科生及研究生教学的参考书目以及财会人员、税务干部培训的参考读物。
契税是房地产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房地产交易环节课征的税种,不仅为地方政府筹集收入,而且能够承担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任。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奠定了中央地方税收的基本格局。契税作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税收稳定来源之一。据测算,我国78%的房地产税都在交易环节征收,而交易环节*适合担任调控工具的税种就是契税。现行的契税制度在房地产调控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契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已不能适应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需要,亟需进行改革。本书在运用比较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契税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其他国家(地区)相似税制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现行契税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收入情况。通过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税负分配格局的分析和对房地产市场税收调控效果的评价,得出契税是房地产交
《税收利益的分配法则》论及法律规制税收利益分配的逻辑、税收利益取得的基准税制依据、税收利益分配的均衡协调机制、税收利益减省的合理适度界限、税收利益增进的竞争规制思路;据此提炼的税收收益的分配法则之双重结构如下:其一,政府在新创造的社会财富中依据税法和预算分得税收利益和不同层级政府在整体税收利益中依据收入划分规则分得税收利益之利益生成法则;其二,纳税人因行使拟制应税事实的自治权利和政府因行使税收征收管理的裁量权力而致使税收利益分配失衡,而应当创制避税安排否认和税收竞争规制之利益平衡法则。
《税法》是针对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的本科生而编写的教材。本教材着重介绍并解释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原理与中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教材分为两个部分。第1章到第5章为部分,介绍了税法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税收的性质和职能、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的经济效应、税收的征收管理等。第6章到第13章为第二部分,以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托,详细介绍了我国现行税收体系的主要内容以及税款的计算和缴纳等各项具体规定。其中,第6章到第8章为流转税类,第9章到第10章为所得税类,第11章到第13章为其他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