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的同志进行组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单行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问答》等配套出版。本书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逐条释读。本书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入解读其立意内涵、精神实质,逐条阐释其立法原意,详细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适用相关疑难问题,具有很强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公职人员准确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权威学习材料。
本书从劳动管理领域中的劳动信息不对称与劳资力量不平衡为出发点,研究通过谈判为基本手段来寻求劳动管理中的利益需求。语言是从劳动中并和劳动一起产生出来的,劳动谈判就是利用语言为劳动服务。本书分为三大模块,*章与第二章介绍谈判学的科学理论与谈判者的素质,第三章至第四章是个体劳动者管理中的劳动谈判,第五章至第第十章是劳动市场中的集体谈判。本书可供劳动者、劳动管理者、工资集体协商中的相关人员以及参与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中的参赛学生学习、参考。
《 适用手册》由 民事审判 庭 编著,全书分为【规定文本】【理解适用】【新旧对照及相关条款】【相关规定】四大版块,及时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进行全新、准确的解读,对实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价值。
《实务刑法评注》是刑事司法工作者喻海松博士编著的一册刑法规则集成、一本贯穿刑事诉讼程序的刑法全典、一部实务工作者写给实务工作者的刑法工具书。《实务刑法评注》参考德国小型法律评注,立足中国刑事实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逐条进行规范注解和案例规则编纂。 《实务刑法评注》篇幅达2000多页、280余万字,以服务刑事实务为目标,努力实现刑法工具书理想图景应当具备的 全 清 捷 用 四大基本属性: 全 即全面收录刑法规则,一书解决基本、常见刑法问题; 清 即厘清规则类别层级,便利规则冲突时迅速取舍; 捷 即合理呈现规则文本,提取千余刑参案例适用规则; 用 即服务规则具体应用,给出实务疑难杂症解决方案。 基于此,《实务刑法评注》以法条为纲,按照刑法四百五十二个条文,逐条加以释解;以栏目为目,专设十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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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汇集了由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组织立项的三个关于融资租赁行为的研究报告。第一份报告从融资租赁相关理论出发,比较分析了中美两国融资租赁业在发展及现状、监管模式、法律环境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差异,在此基础上为中国融资租赁业的未来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第二份报告总结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对母行综合化经营的作用、行业竞争环境及其竞争力、可持续发展主要因素和路径,提出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策略。第三份报告通过借鉴其他国家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结合案例分析了营改增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影响,提出解决我国融资租赁业税收障碍的相关建议。
《人力资源法律指引实用全书》根据常见人力资源法律实务和纠纷,全面编辑相关法律信息,内容涉及招聘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福利待遇、人力资源规划和培训、员工关系和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人力资源常见法律问题。《人力资源法律指引实用全书》旨在对条文、案例、范本和流程等法律信息予以尽可能全面的汇编和整理,主要针对的读者是希望获得实际法律问题解决之道的当事人,希望在解释和适用特定法律条款方面得到快速指导的专业人士。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任务依然艰巨。随着监察实践的不断丰富发展,监察法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对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作出明确部署。及时把在党中央领导下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制度化,将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能够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长久法治动力,为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供法制保障。 监察法集组织法、程序法、实体法于一体,对保障各级监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修正对现行监察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反洗钱法增加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明确要求提供反洗钱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因提供服务获得的数据、信息,应当依法妥善处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增加规定在公司内部、集团成员之间共享反洗钱信息,应当符合有关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增加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反洗钱信息的法律责任。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又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重要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创造了丰富的公司制度实践经验;司法机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纠纷裁判活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裁判规则;公司法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取得丰硕成果,为公司法修改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支撑。设“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完善公司登记制度,进一
文件单行本。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7章52条。《条例》适用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活动,覆盖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考虑到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条例》已经2024年4月26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