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学家迪亚士经多年教学、研究和实践融会而成的经典专著,书中收入了大量欧美各国的刑法比较研究成果,对现今葡萄牙和中国澳门刑法理论影响深远。 本书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后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刑事处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处分、主刑、附加刑、刑罚的确定制度、量刑/刑罚分量、确定刑罚的特殊情况、刑罚之选择及替代刑罚、保安处分、假释、相对不定期刑、收容、与犯罪相关的物和权利之丧失、刑事记录和恢复权利、处罚的积极前提和消极前提,为当时欧洲背景下关于犯罪的法律后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注释刑法全书》是按照我国现行《刑法》条文体例逐条注释的大型法律专业工具书。 本书在每一《刑法》条文的项下罗列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性文件】【立法沿革】【立法理由】【条文说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附属刑法】【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参考案例】等栏目。 此外,本书编者还以分割线为界,在脚注部分中引用了我国目前的刑法教科书和重要期刊论文观点,以佐证实务见解或与实务观点相互映照。 本书由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领衔编写。本书编辑历时3年,500多万字。本书最大特色是大而全。这里的“大”是指篇幅宏大,与同类型的刑法工具书相比,本书内容丰富,卷帙浩繁,可谓刑法立法、司法和案例之集大成者。 “全”是指资料齐全,本书收集了各种刑法相关资料,以现行刑法条文为中心线索进行科学编排
我国面临着刑法知识的重大转型,唯有完成这一转型才能使我国刑法知识适应刑事法治建设的需求。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在刑法工具主义思想影响下,刑法问题的思考都是一种政治的考量、一种意识形态的考量,因而所谓刑法知识完全混同于政治常识和意识形态教条,刑法知识的学术化完全无从谈起。刑法知识的政治化以及意识形态化,实际上是政治对刑法学的一种侵蚀,有损于学术的独立性和知识的纯粹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刑法知识面临着去意识形态化的迫切性,从而实现对刑法学术的最终回归。
由西原春夫著的《刑法的根基与哲学(增补版)(精)》探索的主题是为什么人类社会要有刑罚或刑法?国家凭什么持有刑罚权?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这些都是刑法学的很基本的问题。本书把处于刑法背后的.促使制定刑法的原动力称为“刑法的基础要素”,并把探索和分析这种要素作为主要目标。本书由贯穿全书分析体系的纬线和经线编织而成。本书的纬线主要有二根:一是以基本方向为出发点来考察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二是考察偏离原来方向的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作者把前者称为实施国家刑罚权的生理现象的考察,把后者称为其病理现象的考察。本书的经线是指分析的顺序。由于刑法背后潜伏着促使制定刑法的众多要素,而这些要素成体系地密集在一起,作者采用由浅及深与由深及浅相结合并以由浅及深为主的考察方法。
由陈兴良著的《本体刑法学(第3版)(精)/陈兴良刑法学》阐述的是一种自在于法条、超然于法条的法理,不以法条为本位而以法理为本位,法理的逻辑演绎取代了法条的规范诠释。由此,刑法法理获得了某种理论上的自足性。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本书之所谓本体刑法学。
《敲诈勒索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研究》以敲诈勒索罪作为选题,不在于构建新的刑法理论,也不在于创造新的研究方法,而是对敲诈勒索罪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常见、疑难的问题展开探讨,针对新近出现的新型、变异型的敲诈勒索行为的定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构筑合理的认定标准。 因此,《敲诈勒索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研究》意在实现对敲诈勒索罪的精细化研究,在明析敲诈勒索罪基本构成要件要素的前提下。指导司法实践定罪量刑,并在此基础指出刑事立法的不足,进而提出立法完善建议。
本书基于新的背景下,对DNA检验和DNA证据的法庭应用进行了新的阐述和剖析,试图从DNA遗传标记的作用和限制、DNA鉴定档案记录、生物检材的证据链、结果解释与分析、DNA实验室标准化的要求、DNA实验室认证认可、DNA证据的质证、审查和认证等技术和司法的全景视角,审视DNA证据形成的客观科学性,梳理DNA科学证据制度发展的脉络,归纳DNA证据科学研究的成果,总结审查DNA证据的理论成果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同时,也为我国DNA检验和法律实务界进一步开展证据科学研究、创新我国证据制度,做一些基础性、资料性和评价性的工作。
《敲诈勒索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研究》以敲诈勒索罪作为选题,不在于构建新的刑法理论,也不在于创造新的研究方法,而是对敲诈勒索罪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常见、疑难的问题展开探讨,针对新近出现的新型、变异型的敲诈勒索行为的定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构筑合理的认定标准。 因此,《敲诈勒索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研究》意在实现对敲诈勒索罪的精细化研究,在明析敲诈勒索罪基本构成要件要素的前提下。指导司法实践定罪量刑,并在此基础指出刑事立法的不足,进而提出立法完善建议。
我社曾经出版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指导丛书》,内含《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要点》《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医药及卫生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与审查》等,是分别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并结合一些案例给予解读说明,对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起到了指导规范的作用,但美中不足的是,这套丛书中引用的一些案例不够全面和代表性。在实践中,常有读者,如专利申请人、代理人常常遇到与申请文件撰写、答复审查意见的问题,希望能够出版带有案例剖析的指导书籍。
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社会领域、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一些贪污贿赂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复杂,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本书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吸收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理论研究成果,对上版图书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基本保持了原书的结构,并增补了大量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实务案例,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了各章节逻辑体例。全书共十三章,分为相关法条、具体内容、相关案例部分,从资料、实务、学术角度对贪污贿赂办案实务提供全方位的指引。
我国面临着刑法知识的重大转型,唯有完成这一转型才能使我国刑法知识适应刑事法治建设的需求。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在刑法工具主义思想影响下,刑法问题的思考都是一种政治的考量、一种意识形态的考量,因而所谓刑法知识完全混同于政治常识和意识形态教条,刑法知识的学术化完全无从谈起。刑法知识的政治化以及意识形态化,实际上是政治对刑法学的一种侵蚀,有损于学术的独立性和知识的纯粹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刑法知识面临着去意识形态化的迫切性,从而实现对刑法学术的最终回归。
本书基于新的背景下,对DNA检验和DNA证据的法庭应用进行了新的阐述和剖析,试图从DNA遗传标记的作用和限制、DNA鉴定档案记录、生物检材的证据链、结果解释与分析、DNA实验室标准化的要求、DNA实验室认证认可、DNA证据的质证、审查和认证等技术和司法的全景视角,审视DNA证据形成的客观科学性,梳理DNA科学证据制度发展的脉络,归纳DNA证据科学研究的成果,总结审查DNA证据的理论成果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同时,也为我国DNA检验和法律实务界进一步开展证据科学研究、创新我国证据制度,做一些基础性、资料性和评价性的工作。
本书的主题是从客观到主观——刑法上结果归责的基本路径,结果归责是刑法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概念,全书除导言外,共分为六章,基本思路是:前三章为“破”,即“破”客观归责理论;后三章为“立”,即“立”规范的主观归责理论。作者主张建构主观归责理论,并援引大量外文文献,并结合现有学者的成果,用浓墨之笔着重论证了禁止风险的“双重关联结构”,即主观关联和结果关联。作者对刑法上结果归责的基本路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这是大胆有益的探索,这种尝试可以不断丰富刑法有关归责理论的深度研究,也有益于刑法理论研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