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共同犯罪论》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一部学术专著。本书的上篇是共同犯罪的总论,作者以9章的篇幅,对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问题作了系统探讨。除导论是对共同犯罪的历史考察以外,总论主要涉及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作者对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故意进行了颇为细致的论述,对于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书的下篇是各论,作者以11章的篇幅讨论了与共同犯罪有关的理论问题,包括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共同犯罪的发起等,还包括共同犯罪的刑事诉讼问题。可以说,本书是我国刑法学界探讨共同犯罪问题很为深入与详尽的一部著作。
企业家犯罪有以下特点: 一、大多数是无意识的犯罪。他们根本就无心犯罪,只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为不精通法律而误入各种法律陷阱。例如江西某企业家因为转让土地使用权而被认定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判刑三年。 二、大多和经济犯罪有关,涉嫌商业贿赂、职务侵占、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等。 三、这些企业家大都功成名就,家庭幸福。他们一旦出事,前程和家庭俱毁,涉嫌的公司也很往往受到牵连,甚至倒闭破产。 希望通过本书,能促进企业家对法律风险的认识。有了法律意识就能够增加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我们希望更多的企业家在商业战争中持久性地叱咤风云、屡建奇功,不要跌倒在法律陷阱之中;更多的企业在这些的企业家的率领下再问ding峰,兴盛一方,造福社会!
企业家犯罪有以下特点: 一、大多数是无意识的犯罪。他们根本就无心犯罪,只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为不精通法律而误入各种法律陷阱。例如江西某企业家因为转让土地使用权而被认定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判刑三年。 二、大多和经济犯罪有关,涉嫌商业贿赂、职务侵占、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等。 三、这些企业家大都功成名就,家庭幸福。他们一旦出事,前程和家庭俱毁,涉嫌的公司也很往往受到牵连,甚至倒闭破产。 希望通过本书,能促进企业家对法律风险的认识。有了法律意识就能够增加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我们希望更多的企业家在商业战争中持久性地叱咤风云、屡建奇功,不要跌倒在法律陷阱之中;更多的企业在这些的企业家的率领下再问ding峰,兴盛一方,造福社会!
本书在探讨危险犯的立法依据的基础上,探究危险犯中“危险”的本质。刑法中所谓“危险”应当是指有法益侵害可能性的一种被判断的状态。以“危险”性质不同作为标准,可以将危险犯划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两类。具体危险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造成某种后果的危险,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人类以一定客观事实为基础所做出的一种客观判断。而抽象危险中的“抽象”一词是对于抽象危险的一种形式性设定。这种“形式”要求意味着抽象危险犯的危险范围在犯罪构成设定的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一般性,但并不保证。抽象危险犯的处罚范围需要运用结果无价值的观点进行一定的限制。
本次修订,根据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对刑法典进行了编纂,增加了本书第十一版出版以来*司法机关新发布的24件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和13个指导案例。
本书立足于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之下,反思目前我国刑法功能的不足,系统全面地提出了刑法治理功能这一命题,并予以充分论证。将刑法治理功能融入社会治理的逻辑之下,可以作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上位概念,不利于调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二律背反的关系,也能为我国的科学立法和司法提供理论供给。因此,在刑法治理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定期对其社会治理效果进行必要评估,促进刑法不断与时俱进,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与科学化。
《刑法[总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第7版)系2016年我社出版的《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第9版)的配套图书,本书分上下两册,共五章,总字数达104万。本书体例延续了以往风格,对刑法总则条文的阐述从条文、相关规定及释解三个栏目展开,其中相关规定系截至2017年4月底前公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及司法指导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