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刑法学(第五版)(上下册)(刑法学文丛)
本书是一部以犯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初步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体系。全书分为三编: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新的刑法命题。
本书以专题为经线,以问题为纬线,较好地将案例分析和理论叙述相结合,完整地呈现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可以说,《案例刑法研究(总论)》一书是刑法案例类著作的升级版,对于直观和生动地掌握刑法基本理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次修订,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指导案例。
判例刑法学 (第三版)(上下卷)
《美国刑法评解》是一本供中国读者理解、反思、评判 美国刑法 的工具书。本书绝非单纯 自西向东 的介绍说明,而是立足中国研究者的观察立场、 由东而西 的主动评述。在越来越多人可以直接使用英文文献的当下,希望本书,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 一百个读者眼中就有一百种美国刑法 的庞杂之感。至少,也可以作为各位读者批判的对象或者标靶,成为后来者脚下的铺路石,亦或者前进路上 此路不通 的指示牌。体例编排与内容设置杂糅了成文法、判例、州法律指导意见及各国学者的相关评述。写作方法与评价角度兼容不同法系对于相同问题的不同处理方式,强调刑法的比较在于方法的比较这一核心义理。总结凝练出在美国,所有犯罪论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刑罚论加以解决;所有刑罚论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程序法解决;所有程序法本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为了使大家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的同志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版了本书。本书从立法角度对刑法条文的立法背景、条文解读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讲授刑法课程的录音整理稿。在刑法总论部分,陈兴良教授系统地讲授了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在刑法分论部分,陈兴良教授选择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玩忽职守罪等14个重点罪名进行了讲授。
本书是一部采用教义学方法对犯罪体系中的重要主题进行研究的作品,也是陈兴良教授以刑法教义学为号召的一部作品,其对于在刑法中采用教义学的研究方法的倡导之意昭然若揭。陈兴良教授就在本书中,以教义或曰信条(Dogma)为核心意念,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为逻辑框架,采取专题研究的方式,在相当的深度与广度上,体系性地叙述了刑法教义的基本原理,充分展示了以教义学为内容的刑法学的学术魅力。
本书由人民法院专家型法官组织编写,主要讲解刑事办案实务应用法律问题,体例庞大,包含诸多实用的办案疑难问题,着重从实务出发对已有的经验进行总结,对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和思路,供司法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参考运用。总则部分依据刑法条文的顺序,逐个问题逐条解释。分则部分采用逐个罪名解释的方式展开。全书体例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刑法规定。包括历次刑法修正案。二、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其权威解读。包括人民法院发布的,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指导案例。三、典型或常见问题的审理思路。该部分的观点主要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中提炼,同时亦从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提炼某些观点。四、疑难、复杂问题的参考性解答。这部分内容系从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其他杂志文章
本书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刑事法治的一般原理,这部分内容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是对刑事法治的理论阐述。第二部分是刑事司法权的法理分析,包括对警察权、检察权、辩护权和审判权的分析,这也是我从刑事诉讼法角度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具有独特意义。第三部分是关于两种具体刑事制度的,一种是劳动教养制度,另一种是社区矫正制度。
本书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学家迪亚士经多年教学、研究和实践融会而成的经典专著,书中收入了大量欧美各国的刑法比较研究成果,对现今葡萄牙和中国澳门刑法理论影响深远。本书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后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刑事处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处分、主刑、附加刑、刑罚的确定制度、量刑/刑罚分量、确定刑罚的特殊情况、刑罚之选择及替代刑罚、保安处分、假释、相对不定期刑、收容、与犯罪相关的物和权利之丧失、刑事记录和恢复权利、处罚的积极前提和消极前提,为当时欧洲背景下关于犯罪的法律后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本书在探讨危险犯的立法依据的基础上,探究危险犯中“危险”的本质。刑法中所谓“危险”应当是指有法益侵害可能性的一种被判断的状态。以“危险”性质不同作为标准,可以将危险犯划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两类。具体危险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造成某种后果的危险,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人类以一定客观事实为基础所做出的一种客观判断。而抽象危险中的“抽象”一词是对于抽象危险的一种形式性设定。这种“形式”要求意味着抽象危险犯的危险范围在犯罪构成设定的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一般性,但并不保证。抽象危险犯的处罚范围需要运用结果无价值的观点进行一定的限制。
本书从理论到实践多个维度深入浅出地对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研究进行了抽丝剥茧式的探讨,是一部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并存的法律图书。本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包括 编和第二编: 编“中国特色刑法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对从中国的社会现实、法律规范等方面提炼出的刑法基础理论问题展开深入探讨;第二编“单位犯罪与企业合规从宽处罚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围绕企业合规改革所引起的单位犯罪制度的反思、合规从宽处罚的实体法建构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各个角度的研究。下卷包括第三编和第四编:第三编“轻罪治理的刑事政策问题研究”,主要关注轻罪立法所产生的从轻罪治理到治理轻罪等方面的问题;第四编“其他前沿理论问题”,囊括当前刑法理论中的主要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本书通过对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有深度、有
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梳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近代,尤其是1979年以来的发展状况。中国刑事诉讼法律史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在清末民国时期经历了萌芽、确立与初步发展时期。1949年以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可分为1949年至1979年与1979年之后两个阶段,1979以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并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本书共包括四编十五章, 编为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刑事诉讼法学史,第二编为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争鸣与发展,第三编为刑事诉讼制度理论的争鸣与发展,第四编为刑事诉讼程序理论的争鸣与发展。本书的研究重点在于1979年以后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除以刑事诉讼制度为基本研究对象外,还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争议进行回溯性研究,以期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坚实的
当前,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愈加细化,对承办人的专业化、精准化要求越来越高,由此导致案件承办人分配到个案具体办理环节的实际有效时间相对缩短,业务工作办案任务多,引经据典找法时间少。本书以新刑法条文为主线,精心提炼出各条要义,并收录各要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完整清晰地呈现出了刑法相关条文尤其是各罪名要义、关联法规、立案追诉标准、定罪量刑标准等,确保司法实务工作者方便快捷查找和运用办案依据。本书是为“懒人”们 “量体裁衣”式地编写的刑事法律规范适用工具书。其收录内容全面、结构体系清晰、要义指引精准,对于查找适用相关法条极为使捷和高效,是专为司法实务工作者精心打造的辅助办案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