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对结果加重犯的基本原理和认定规则做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通过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关理论和文献的挖掘,并借助相关案例的分析,从而为我国结果加重犯的理论研究找到新的视角和观点。
少年法发轫于少年犯罪法,在刑事新派理论的支撑下产生。本书通过对少年法发展的历史规律进行梳理,发现少年法100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个由少年犯罪法向少年越轨法、少年保护法和少年福利法多个领域逐步拓展、延伸的过程。在刑事新派理论的指引下,少年法主张少年犯罪的去犯罪化,少年越轨行为干预的早期化,少年保护措施的公法化,少年福利的平等、全面化。因此,刑事新派理论不仅是少年法发展的理论依据,更为少年法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虽然我国对少年法学研究已有30余年的历史,但对少年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尚不够系统深入。本书着力于对少年法理论根基的挖掘,以期对我国少年法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指引。
我国死刑案件法定证明标准十分严格,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出现留有余地的判决,证明标准的表达与实践之间呈现出一种悖反关系。本书研究了留有余地的判决方式产生的原因,并针对理论界修改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几种思路进行了细致的学理分析,提出借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方式防止死刑误判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应该结合犯罪论体系,对死刑案件的犯罪构成进行层次化区分,对罪体部分适用更高的证明标准,而对其他构成要件则可适当降低证明要求。同时,将可能判处死刑的法定加重情节具体化,并针对这类情节设置独立的死刑量刑程序。此外,还需要对表决规则进行一定的修改,以确保法定证明标准的严格贯彻,有效防止死刑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