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刑法新青年 系列之一,是2023年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报告、评议及现场发言的实录,由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会共同出品。 本书以贿赂犯罪为主题,从贿赂犯罪的罪与非罪、贿赂犯罪的特殊形态两大方面切入,讨论了贿赂犯罪的法益、 感情投资 型贿赂犯罪、转请托型贿赂犯罪、权股交易型贿赂犯罪等问题。 本书秉承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的一贯宗旨,为青年刑法学者提供学术舞台,促进理论和实务的融合。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本书汇聚了以 80后 和 90后 为主体的青年刑法学者群体的智慧与力量,他们正以蓬勃的学术热情和创新精神,为中国刑法学的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可能。同时,本书还邀请了刑法学界、实务界及编辑出版界的资深学者与专家参与评议与
《贪污贿赂办案指南》选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贪污贿赂审判案例共计111个,基本覆盖了所有现行有效的审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例,每个案例分为[裁判要旨]、[关键词]、[相关法条]、[基本案情]、[裁判结果与理由]五部分,从各个角度进行全面解析。通过这111个案例,可以掌握贪污贿赂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量刑标准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实务要点。对于帮助读者学习和理解*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办理同类案件时的参考。
本书以罪名体系作为观察贿赂犯罪立法体系科学性的窗口,揭示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发展中所存在的治理效能危机的立法成因,概括出 分体式 的理论范式,透过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发达史的考察,阐述 分体式 贿赂犯罪罪名体系建设的一般原理、犯罪论基础、西方探索与理论建构,及优化的形事政策根据,力求提出与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的科学的贿赂犯罪罪名体系完善方案。本书以中国特色社会发展的共生性与犯罪治理策略选择为基础,促进我国贿赂犯罪刑法立法评价能力的提升, 二元式 方案的理论论证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无论是在国际组织及其公约的官方表述中,还是在犯罪学研究中,如何控制企业跨国贿赂的议题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及理论化,本书引入了规制理论的概念,以理解和构建在广泛监管格局中正在出现的控制举措。此外,这项研究为相对抽象的犯罪学领域提供了一种比较性、实证化的见解,以帮助我们了解针对企业跨国贿赂的执法对策(如刑事起诉和民事制裁)、自我规制(例如,业务规划,以及私人部门对私人部门的监管)以及两者兼顾的混合模式(如自我报告和自我审查)。除了对更广泛的概念性、实质性问题作出重大贡献外,本书还涉及跨国监管和规制。
《贪污贿赂办案指南》选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贪污贿赂审判案例共计111个,基本覆盖了所有现行有效的审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例,每个案例分为[裁判要旨]、[关键词]、[相关法条]、[基本案情]、[裁判结果与理由]五部分,从各个角度进行全面解析。通过这111个案例,可以掌握贪污贿赂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量刑标准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实务要点。对于帮助读者学习和理解ZUI高人民法院、ZUI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办理同类案件时的参考。 本书作者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吴小军,之前他曾在我社出版过《ZUI新贪污贿赂办案实用360问》一书。两本书从不同角度解析ZUI高人民法院、ZUI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问题研究》建立在广泛调查研究、实证分析基础之上,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口供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书中科学地界定了口供的证据地位、功能、作用,并向丰富的司法实践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贪污贿赂案件刑事诉讼证据运用规则和方法。作为对本土司法实践的总结和反思,《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问题研究》对解决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依赖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路径和方法,内容深入并有针对性,对我国持续深入的反腐败刑事诉讼具有建设性意义。
本书从辩护的角度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十三个罪名进行简要介绍,提出了证据辩护、犯罪构成辩护、犯罪特征辩护、轻罪辩护、程序辩护和量刑辩护的方法,并提供了相对适应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用于对照,同时也在章节中附有相应的辩护案例,可供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参考。
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扫黑除恶”司法观点与辩护要点》直面“扫黑除恶”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归纳当前司法实践的认定标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规律和“四个特征”的逻辑联系入手,剖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梳理裁判路径和办案思路,通过对个案在事实认定、证据裁判、程序运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研究,提炼有价值的裁判规则,以正确判断涉案的相关组织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而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