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刑罚与刑事政策》是一本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久生根据李斯特在未发表的的文章汇集而成的学术编译著作。弗兰茨 冯 李斯特是德国杰出的刑法学家,他既是犯罪学,又是刑事政策学的杰出代表,又是现代刑事社会学派(新派)的创始人,是一位集犯罪学和刑法学研究于一身并取得了显赫成果的学术大师。徐久生教授研究并翻译了大量的李斯特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在是研究李斯特的资深学者。该书主要集结了李斯特对犯罪原因的研究成果,首次向中国读者用汉语展示李斯特的犯罪预防的论述体系。李斯特直接促使刑事政策学成为一门学科,是刑事政策学的开山鼻祖。该书使用严谨的结构和全面的视角展示了李斯特的刑事政策思想。该著作字数适当(25万字),借用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的体例,结集李斯特从未在发
《警察的政治学分析》一书付梓之后大受欢迎、广受赞誉。现在罗伯特·赖纳著但彦铮译的《警察的政治学分析(原书第4版)/社会治理丛书》的第四版已经完成修订,并根据很近法律、政策和警务组织方面的变化进行了更新。在这本书中,作者罗伯特·赖纳旁征博引,从好莱坞传奇明星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领衔主演的《肮脏的哈里》讲到《火星生活》,深入探讨了多个关于警务工作的争论激烈、味十足的论点,其中包括了多项使公众对警方的看法为之一变的争议,并分析了警务改革主张。本书还论述了人们对警察及其警务部门的看法,大众媒体对警察在公众心中形象的影响,以及根据对本书中有关警察工作实践与改革建议的研究,可以期待今后出现的变化。
《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认定的理论与实务》系编著者林金文在长期研究和实践基础上,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认定所故的体系性论述,其特色在于深度结合司法实务,兼具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认定的理论与实务》立足于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背景,以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认定为中心,归纳分析了当前毒品案件证据认定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阐述了特殊侦查手段对审判实务认定证据的影响,对全国司法机关的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认定具在重要参考价值。
《洗钱:刑事侦查员指南(第3版)/经济犯罪对策研究书系·鹭鸣湖文库》是刑事侦查员的指南,并且《洗钱:刑事侦查员指南(第3版)/经济犯罪对策研究书系·鹭鸣湖文库》所概述的概念和技巧对联邦特别工作组部分职能的毒品犯罪侦查同样适用,尤其适用于追踪非法污染环境者及欺诈违法者或者适用于那些追查资助恐怖主义威胁的机构。 《洗钱:刑事侦查员指南(第3版)/经济犯罪对策研究书系·鹭鸣湖文库》有三个主要目标。一,作者想让人们理解洗钱是如何进行的以及它如何与现代的全球犯罪活动融为一体。第二,作者希望能够提升侦查员侦查洗钱和金融犯罪的能力。第三,作者希望读者将会认识到这些知识在侦查有组织犯罪活动中的价值,以及确信在今后的案件中能够运用这些知识。
《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认定的理论与实务》系编著者林金文在长期研究和实践基础上,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认定所故的体系性论述,其特色在于深度结合司法实务,兼具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认定的理论与实务》立足于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背景,以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认定为中心,归纳分析了当前毒品案件证据认定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阐述了特殊侦查手段对审判实务认定证据的影响,对全国司法机关的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认定具在重要参考价值。
案件的侦查活动,是侦查员与作案者智慧较量的过程,要求侦查员必须具备创造性的思维,必须具有根据已掌握的案件材料对整个案件及破案方式进行“谋篇布局”的能力,要有“运筹帷幄”的本领,因此,侦查思维谋略在案件侦查中大有用武之地。为贴合公安侦查实际,对传统逻辑思维方法在侦查实践中的运用进行学科理论的延伸解读,以求通过对公安侦查思维方法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总结,冀望形成可供侦查工作实践广泛借鉴的侦查思维谋略体系。拟通过侦查思维谋略体系的初步构建,来诠释案件侦破的思维活动,并赋予传统逻辑思维方法在公安侦查工作中作为侦查思维谋略主要构成要素的新的生命,为广大侦查员提供有力的思维武器。
本书在写作风格上是独具特色的:它不像一般论著的写法,从概念到概念,进行抽象的逻辑推理,而是以鲜活的语言,娓娓道来。悲情的抒发,机智的点评,不仅使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品味,而且引人入胜,去除了学术著作所天生具有的枯燥。本书所展示的学术立场、学术胆识,都有其过人的独到之处。 本书从实质刑法观的基本问题出发,通过对实质刑法观的基本主张、主要观点等的论述,得出实质刑法观的实质是社会危害性刑法,并通过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论述对实质刑法观提出了批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再加上全球一体性的信息化网络构建与高度快速化的资源要素流动,传统世界在人类面前已然呈现出一个全新的样态,旧的社会现象业已在这种新状态下改变了原有面貌,蕴含并萌生了许多新特质与新内容,其中也包括臭名昭著的专门针对人类自身的罪行——拐卖人口犯罪。文稿从内涵和外延上,与传统的拐卖人口犯罪相比,介绍新型的拐卖人口犯罪的质和量的嬗变,转变拐卖人口犯罪的研究观念,并将其放在现代系统论思维、道德伦理思维、互联网思维的框架下去反思与探究,提出应对的对策和策略。
《单位犯罪新论》系司法部《单位犯罪基本理论研究——以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比较为视角》项目(编号12SFB5025)的很终成果。之所以冠以“单位犯罪新论”的书名,考虑到以项目名称命名略显冗长,更为重要的考虑,一是本书贯穿了以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比较的研究视角,具有新颖性;二是本书采取了实证的研究方法,突出问题意识,通过收集大量案例进行统计分析,进而发现单位犯罪在司法及立法上的问题所在,确保该研究有的放矢,使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有机结合,体现了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的创新性。此外,书中提出了单位犯罪是整体犯罪与个体犯罪、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本质内容与外在形式的辩证统一观点,集中体现了对单位犯罪本质属性和理论基础的新认识与新表述,加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的尝试,以单位犯罪新论命名,或许
《论犯罪、刑罚与刑事政策》是一本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久生根据李斯特在未发表的的文章汇集而成的学术编译著作。弗兰茨 冯 李斯特是德国杰出的刑法学家,他既是犯罪学,又是刑事政策学的杰出代表,又是现代刑事社会学派(新派)的创始人,是一位集犯罪学和刑法学研究于一身并取得了显赫成果的学术大师。徐久生教授研究并翻译了大量的李斯特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在是研究李斯特的资深学者。该书主要集结了李斯特对犯罪原因的研究成果,首次向中国读者用汉语展示李斯特的犯罪预防的论述体系。李斯特直接促使刑事政策学成为一门学科,是刑事政策学的开山鼻祖。该书使用严谨的结构和全面的视角展示了李斯特的刑事政策思想。该著作字数适当(25万字),借用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的体例,结集李斯特从未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