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书共分八章,涉及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被诉侵权行为的固定、被诉技术方案的固定、“相同侵权”的认定、“等同侵权”的认定、抗辩事由的审查、侵权责任的确定以及程序问题,先后详细阐述了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原则和规则,被诉侵权行为的类型、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提炼、“相同侵权”和“等同侵权”的具体认定规则、被告的抗辩事由、损害赔偿的确定以及重要的程序问题。 作者基于前法官和现律师的双重视角,写给法官和律师的参考书,其大的特色是立足于司法实务,运用法律解释学方法、专利法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详细阐述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思路、流程,介绍现有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并对重要的司法案例进行评论、分析和研究。
《专利电子申请使用指南(第2版)》内容简介:本选题第一版于2015年出版,随着电子申请的修改,其原有内容已不能满足申请人、代理人、审查员等需要。故对此进行修改。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电子申请注册方式取消了邮寄注册和当面注册方式,网上注册和原网上注册方式完全不同,注册章节需要重新撰写;(2)新申请请求书的填写项目和校验规则需要根据新的表格标准适应性修改,包括:摘要附图指定方式、微生物保藏信息填写、核苷酸序列表的生成方式等需要补充;(3)引入新的表格类型,尤其是5个证明文件题录的应用,需要详细业务介绍、题录的使用和编辑需要补充;(4)对于中间文件的大部分手续表格填写,需要根据新的表格模板和校验规则进行适应性修改,尤其是费减证明备案和费用减缓请求的编辑、著录项目手续业务上调整加
自1991年《民事诉讼法》面世以来,经过2007年次修正,涉及第四编中的司法管辖权与司法协助的内容一直未有大的变化,直到2012年第二次修正,这个不变状态有了相当大的改观,具体表现为涉外协议管辖并入编第二章协议管辖,应诉管辖移入第二编第十二章审普通程序之审理前的准备,域外送达增加了电子送达途径并缩减了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期限等,而人民法院针对2012年修正版的解释同样较之前变化很大,例如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确立就是其中变化的一个明显例证。本书围绕中国立法与实践,就民事诉讼法中的涉外司法管辖权与司法协助进行了立法研究,并为今后法制的完善提供了些许建议。
本书将行政合同过程研究分为三个部分,共十章内容。部分主要是介绍本书对于行政合同的概念、性质、功能等的基本理论逻辑,并概括介绍行政合同的过程论视角。第二部分对行政合同缔结、履行、终止,以及信息公开和事后救济的全过程,开展全面、动态的考察,始终贯彻“依法行政”和“契约自治”精神的统一,能为丰富多样的行政合同实践,提供民法和行政法分歧的现实理论解释。第三部分主要是站在行政合同过程研究的延长线上,以录资料形式对《行政程序法》(试拟稿)行政合同专章提出修改建议,并整理提供行政合同过程研究的经典案例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素材。
本书以民事诉讼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涉及民事诉讼电子数据基础理论、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比较法视野、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证据类型化、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收集、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存取、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证据保全、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庭审证据调查、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证据审查与认定。
《中国著作权法:判例综述与规范解释》通过对二十余年来中国各级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的系统分析来阐释我国著作权法的基本原理、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通过大规模系统的著作权判例,尽力刻画我国著作权法司法实践的全貌,进而探讨现有著作权法理论和实践,对著作权法理论体系进行有的放矢的深入讨论。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为民法学者徐国栋先生早年的关于民法基本理论的经典著作,包括诚信原则的理论研究、诚信原则的罗马起源研究、诚信原则在大陆法系的历史发展研究、英美法系中的诚信原则研究、诚信原则的中国实务研究、民法基本原则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功能研究、民法基本原则在法的结构一功能模式中的作用等内容。
在《吉尔伯特信托法》中,作者深入浅出地为读者阐述了信托法的原理与判例法,并结合《信托法重述》与《统一信托法》的发展,阐述了信托法在美国的实践与演进。《吉尔伯特信托法》的内容则囊括了信托法所有的基本问题:信托的设立;受益人权益的转让;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义务、权力与责任;委托人的变更与撤销权;受托人、受益人或者法院的变更与终止权;推定信托与归复信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