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一部广受赞誉的中国民法学经典教科书,曾荣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该书取材广泛,资料详实,论证严密,思想深刻,风格独特,自出版以来一直深受法学院师生和法律从业者的推崇和喜爱。《民法学原理》初版于1991年,并于1997年、2000年两次修订再版。惜2000年修订第三版推出后,再无新版问世,至2022年张俊浩教授仙逝,该书已绝版多年。此次再版邀请该书副主编刘心稳教授、姚新华教授以及原作者费安玲教授、刘智慧教授等对本书进行重排校订,既为满足众多读者的期待,也为继续传承这本堪称中国民法教学里程碑的经典作品。 《民法学原理》分为绪论与本论两大部分,设有绪论、总论、物权论、知识产权论、债权总论、债权各论、继承权论七编。对我国传统民法学教科书的观点
本著作是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系统的理论阐释,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具体规定对合同法的总论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是作者在相关方面研究的一次集中理论总结。本著作的内容涵盖了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以及合同的分类、订立、内容与形式、效力、履行、保全、担保、变更、转让、解除、违约责任等。在每一章节中,作者在系统、全面阐释合同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还列有 探讨 拓展 思考 反思 辨析 和 以案说法 等栏目,以利于各类读者各取所需,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深入学习和领会《民法典 合同编》。
本书作者结合《民法典》以及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经验,对版进行修改和完善,增加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并将其作为研讨法学方法论的素材,还借由相关案例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进行了说明。本书有助于读者妥当运用法学方法对《民法典》文本展开解释,从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形成对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解释力的知识和话语体系。
由民法学专家编写的逐一条文解读 运用立法材料,准确、全面、深入解析法律内容 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 融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 注释民法典,系统阐释条文内涵;关联司法解释,指引条文理解与适用
本系列民法讲义是我妻荣教授教科书类成果的重要代表作。在二战前和二战中出版了四卷,按出版顺序分别是:《物权法》《民法总则》《担保物权法》《债权总论》。二战后出版了四卷,即《债权各论. 上卷》《债权各论. 中卷一》《债权各论. 中卷二》《债权各论. 下卷一》。有些遗憾的是,由于我妻荣突然辞世,缺少了《侵权行为》《亲族法》《继承法》,但是这套民法教科书仍影响了日本近半个世纪。 这套书自最初一卷问世以来就获得了极高的评价,较长时期内被奉为日本民法的 通说 。我妻荣逝世后,这套书成为后世学者在民法研究上的 赶超 对象,尽管在各个解释论、个别部分上的基本前提和 指导原理 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批判,甚至被 新说 修正的也不在少数,但是,这些都不影响这套书成为日本民法研究的一部集大成之作。
本书以《民法典》总则编的条文为主线和顺序,结合法条之下的实务问题对《民法典》总则编进行了逐条解读。本书聚焦于法律适用,立足于实务需求,结合《民法典》其他各编,贯通《民法典》、其他民商事实体法律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立法机关有关《民法总则》《民法典》的立法资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的有关裁判意见,试图探求《民法典》总则编的每个条文以及每个条文中的每个术语的含义和适用,挖掘法律条文中蕴藏的 微言大义 。本书不仅涉及《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问题、基础问题、实操问题,还紧跟实务热点问题、疑难问题和前沿问题。
民法被称之为社会生活的大百科,直接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正当其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部法典只有纵观整体才能掌握其中的精髓与要义,释义对于一部法律来说尤为重要。法条的文字相对精炼系统,对于广大读者来说一本释义是他们熟悉一部法律的 敲门砖 。本书对民法典进行逐条释义,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观点权威有利于社会大众对民法典各条内容的理解。
《中华民国民法 立法理由及判解汇编》(以下简称 民法判解汇编 ),由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吴经熊编辑,郭卫增订,原名《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第二民法之部》(会文堂新记书局1948年7月出版发行)。本项目将原来的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按照现代阅读习惯加以标点,并勘校原版的错讹之处。 民法判解汇编 以《中华民国民法》篇章结构分类汇编,全书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各编之内先列民法条文,次列立法理由,依次再列判例、解释,以及及相关函、电、咨、令。在每编之后还有 补遗 补遗二 ,为增订公布之判、解、函、电、咨、令。凡经南京国民政府及各院部公布施行及修正之法令,概行辑录;1927年以前北京政府所颁布之司法法令,经前国民政府命令暂准援用现尚继续有效者,亦为编入。大理院的判例解释例,无条文可依据者,则按
《民法典与司法解释关联对照及重点条文解读》是一本实用型法律实务图书。为帮助广大法律实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在使用民法典时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指导性案例、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本书将按照民法典的条文顺序,将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以及其他法律中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与民法典的具体条文进行关联对照。同时,为了便于广大法律实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准确理解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精神实质,本书将对民法典、司法解释中新增加条文、有实质性修改的条文以及实践中经常用到但较难掌握的条文进行深入和有针对性的解读。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是联合国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核心人权公约。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领导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在其开放签署日当天即予以签署,在之后批准时没有提出任何保留,并积极履行缔约国义务。 本书是世界范围内第一本对《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进行逐条全面法律分析的评注。本书结合大量实证资料和学术文献,介绍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历史背景和形成过程,分析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在现有国际人权法和联合国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措施框架内的重要地位,阐释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所有条款的准备工作、实质内容,分析了每项权利的意义、法律范围及其与其他国际法规范和原则的关系,考察了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实践和缔约方的履约情况,提供了关于实施《残疾人权利
本书为《民法典判解研究与适用丛书》的物权编分册,以《民法典》物权编为主线,结合*新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和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以司法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87个典型案例为依托,首先总结提炼相关问题,其次围绕问题进行理论阐述,厘清法律关系、解决疑难问题,后结合各方理论对案例进行评析,为审判实践和现实生活服务。 《民法典判解研究与适用丛书》以民法典为主线,以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等单个编章为载体,分为8个分册。丛书采用判解研究方法,博百家理论之精华,集司法实践之经验,以案释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抽象的民法理论。
为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充分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塑造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法治文化,从2008年起,在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的基础上,人民法院每年在4 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向社会公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为了便于知识产权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本书编委会组织承办法官对2019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和解读,并组织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对相关案例进行了审稿,形成本书。 本书以案例评析方式进行编写,每个案例一般包括如下部分:(1)阅读提示和裁判要旨。阅读提示同时体现在目录和正文中,有助于读者根据目录迅速判断出案例所涉法律或者其他裁判问题。裁判要旨在于展现法官在裁判具体案件过程中对法
【结构合理】 关注《民法典》的法律适用问题,逐条设置条文主旨、关联法规参见、司法解释适用和权威案例指引四个方面内容。 【内容全面】 全面收录《民法典》各条文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权威案例,权威案例包括52例指导案例、397例公报案例、301例典型案例。 【新旧对照】 采用新旧对照表对应整理、列明《民法典》*新配套发布和修改的司法解释内容,使司法解释条文变化和体系变迁一目了然。 【月月更新】 每月在公众号更新*新司法解释、权威案例等修改内容,可免费下载学习*新知识。
作为四十年来中国民法学理论发展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创业者,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授在中国民法典通过后,首次将四十年来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作者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文集按照民法学分编体例加以编排,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五卷,将成为学界研究民法典条文来龙去脉以及争议焦点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书后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既有法律条文对照表,以方便读者参照阅读。
世界上di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用了短短的4个月,部社会主义的民法典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编纂,也只用了4年。新中国成立了60多年,至今还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所汇编的资料显示,从1955年初即新中国成立不足6年起,我国的立法工作者就制定出了批民法典草案。《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收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起草的民法典总则和各分则草案以及对草案的说明和修改建议,文献极为珍贵,既可以满足学术研究之需,又可以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我国民事立法进程。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是联合国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核心人权公约。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领导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在其开放签署日当天即予以签署,在之后批准时没有提出任何保留,并积极履行缔约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