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意见中,最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最新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
在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对刑事受害人的私权进行及时、充分救济是私权救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在对我国现行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从价值基点、实体法律关系判断、处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保障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私权救济的完善路径: ,在价值基点上,应树立私权救济的理念。刑法应强化谦抑性,侵权法应保持扩张性,以保证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私权救济的充分性、及时性和性。第二,在实体法律关系判断上,应保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认定的独立性。尤其是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应被限缩。第三,在处理机制上,应维持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上的独立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应由不同的审判组织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分别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便从根本上解决关于刑民交叉案件生理模式的论争。
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意见中,最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最新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