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改主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 放管服 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专利代理人的称谓改为 专利代理师 、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等。修改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如下: 一是简政放权,支持创新创业,减轻群众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包括取消代理机构设立审批的省级初审;放宽代理机构组织形式要求;简化考试报名条件,取消申请代理师资格应当具有工作经验等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是放管结合,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包括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支持创新,鼓励代理机构和代理师为小微企业以及弱势群体提供代理援助服务;健全执业规范,要求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完善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互联网自1997年在我国面世以来,涉及版权问题的国内外案件数量巨大,有些是传统环境下鲜见的。有些案件已成定论,有些在学界、司法界和企业界争论不一。本书旨在系统整理中外案件,选其中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24件进行梳理,对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分析和评论,最终形成既有理论高度,又具实践意义的文献。 本书按照网络发展的阶段编写:一阶段:以WCT和WPPT为代表,确认网络环境下版权也受保护,以及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受保护;第二阶段:以DMCA、欧盟两个指令和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代表的避风港制度;第三阶段:P2P技术对网络版权保护提出的挑战;第四阶段:后P2P技术引发的案例。一阶段的重点在于澄清一些基本概念,重点在后三个阶段,特别是近五年发生的案件。 本书编写以案为引,辅以评述,以判决为核心部分;评述既具
本书以新能源汽车技术为研究重点,对全球和中国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技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选取重点技术领域开展专题分析。除专业的专利分析之外,依据行业发展需求,本书对典型的专利诉讼案例、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及应对策略进行分享。本书的研究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有助于汽车产业知识产权部门、技术研发部门、战略决策层等了解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布局动态及特征,为企业制定战略规划提供参考。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 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次修订 根据2010年1月9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3年12月11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鉴于专利代理在专利制度正常运转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修订)》公布。为了提升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增强其荣誉感。并且参考了国内其他需经行政许可才能执业的专业人员的称谓,如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称谓,《草案》将“专利代理人”称谓变 为“专利代理师”,并从资格证的获得、执业证的颁发等方面予以了全面规定。对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了修改,《草案》取消了“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条件,将“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修改为“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针对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参加考试和在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但在审核或者考试过程中未被发现,而在事后被查证属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 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次修订 根据2010年1月9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3年12月11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IPC使用指南》由IPC联盟专家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提供IPC的基本描述及其分类规则。为反映*情况,要对IPC不断进行修订,定期发布新版本。本修订指南是IPC联盟专家委员会第44-50次会议修订版本,其目的在于为修订IPC,特别是在草拟分类表时提供补充信息。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 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次修订 根据2010年1月9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3年12月11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知识产权精要:制度创新与知识创新》以"制度创新与知识创新"为主题,选择了二十多篇有较高引注率和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集中表现了作者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学说思想。文集虽是精选,但不敢妄称精品。编选成书时,对原来的论文标题做了适当修饰,力图聚焦主题、形成体系并便于阅读。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 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次修订 根据2010年1月9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3年12月11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律法规选编(中英文) ,商务印书馆 【新华书店正版图书】 作者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编 著 原价 ¥16.00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 20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