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文,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个司法解释,并就司法解释中的重点条文进行了注释加工,此外还收录了公司法领域重要的配套文件,是学习适用我国公司法领域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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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股权作为财产的流动性和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保护之间的关系为线索,论述了股权转让限制制度的相关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其人合性体现在股东之间的熟悉和信任成为公司建立的基础,基于这样的基础,股权转让限制制度被股东所采纳。常见的三种股权转让限制手段分别是同意程序、优先购买权和股权购买协议。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限制措施应以合理性为必要,不满足合理性要求的股权转让限制措施应为无效。除了股权买卖以外,股权的质押、股权继承或遗赠、离婚时的股权分割、股权赠与、执行法律所产生的交易及强制执行等均涉及股权转让限制能否适用的问题。违反股权转让限制措施的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应为有效的合同,但不一定发生股权变动的后果。股权转让限制制度实际上是在股权的流动性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保护之间
公司章程作为民间自治性成文制定法,属于司法法源中的非正式渊源、直接渊源和二级渊源。公司章程作为组织性契约呈现出介乎交易性契约和国家成文制定法之间的中间性特征,相应公司章程解释及漏洞填补带有介乎两者之间的折衷性色彩。本书就此展开讨论。
重点条文注解:对重点条文根据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对条文的释义和解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规定进行精炼、准确的解答,为理解、适用公司法的条文规定提供实用的解读实用问题解答:结合司法实践提炼法律实用问题,并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进行分析解答,为处理公司相关法律事务、解决公司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实用的指引实用工具文本:收录企业名称申报、公司登记(备案)等实用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参考样本等实用工具,为处理公司事务性工作提供实用的参考关联法规收录:收录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电子版免费阅读使用,并持续 新),为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实用的依据
本书突出公司法理解与应用,抓住四个结合。1.体现了公司法内容与*公司管理创新性制度的结合。2013年《公司法》第三次修正后,国务院为推进公司登记改革发布和修订了一系列规定,本书及时吸纳了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和2016年国务院先后两次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内容,以及2015年至2016年6月前国家工商总局单独或者与其他部位联合发布实施的关于公司登记审批、公司营业*制度改革创新的*内容。还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蓬勃发展的现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国公司分类做了符合实际的解析阐述。2.体现了公司法内容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指引性规定的结合。本书在阐述公司治理时,针对公司法在公司组织机构的原则性规定,引入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指引性规定,引导学生理解公司法关于公司治
《国家企业权力规制论》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观察和剖析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公共性问题,即国企在设立、经营到退出的过程中无不受着国家权力,特别是其中政府权力的影响,同时又将这种权力有形或无形地传递给其他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权力本来是为保障公共性而生,因公共性而具有合法性,但不受制约的权力极易异化为对公共性的悖反。一方面具有普适性,现代各国无论其社会制度为何,大多存在一定数量的国企,对这些企业如何有效监管,特别是如何规范其中的政府权力因素,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另一方面又极具中国特色,在社会主义制度和本土文化的双重背景下,国家对于国企在权力的表现形式、运行方式及制约手段等方面都有值得研究的特殊性。
本法典:1.权威。选取的文本均为国冢公布的正式文本。2.实用。按照公司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排序,相关法律文件排在基本法律后面,并且归纳了便于读者学习和理解法条的条文主旨。3.简明。收录*重要、*实用的公司法律文件,减少篇幅,方便携带和查找,也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整编 应用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升级版)》物美价廉。
法律一本通 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6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五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我们秉承 以法释法 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体例之上,再次对 法律一本通 系列丛书进行改版,以达到 应办案所需,适学习所用 的目标。新版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尤其是请示答复,因其往往是针对个案而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规则,实践中具有操作指导意义。 2.丛书紧扣实践和学习两个主题,在目录上标注了重点法条,并在某些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前,对收录的相关文件进行
公司法务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非诉讼工作、诉讼工作、合规工作、法务条线/人员管理工作、法务人员与公司领导关系的处理、法务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法务人员与外聘律师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工作。本书围绕上述公司法务工作设置栏目,选取文章,涵盖内资/外资、国企/民企、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等各类型公司法务的工作,选择或宏观,或微观,既有深度的理论探讨,又有对公司法务实践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文章。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伴随着政府权力下放和政府职能转变,中国社会各组织的利益集团现象已经从公共舞台的边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成为影响政府治理成效、社会公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研究制度转型时期的利益集团现象,提出恰当、经济的规范和发展措施,是提高政府治理公共性与治理成效所无法回避的长期课题。 《松湖政法论丛:制度转型期的利益集团现象及其治理》从环境决定论出发,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为基本分析框架,揭示利益集团现象在制度转型时期的权利、地位、特征及行为策略,从制度化治理角度提出理顺社会各集团与政府的关系的必要措施和保障,并围绕重塑政府公共性的目标,建构以政府与社会各集团之间 长期合作与总体交换 为目的的互动与表达机制。
《公司法评论(总第26辑 2017年第1辑)》内容包括:意见陈述何以不虚假不误导,融资过程中创始人不对称控制权问题分析, 以阿里巴巴合伙制为例,股东会决议可否强制限缩表决权,专论,我国破产受理阻却制度的体系化构建,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架构及运行机制,重大公司事件,聚焦万科一宝能之争宝能是否万科的一大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