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围绕《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两大条约体系,并结合我国《民用航空法》和我国航空货物纠纷解决机制,从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公约、国际航空货物承运人主体地位、国际航空货物承运人责任的认定、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争议解决机制、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诉讼的管辖法院五个方面对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责任进行了全面阐释,填补了该领域国际法研究的空白,本书对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的深入研究,对国际海运公约有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学会对国际海运公约的正确利用,努力推动我国海运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 一带一路 和 走出去 战略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并购、工程承包等形式利用国内外资源,参与国际竞争。海外投资并购项目潜在各种风险,通常会按照国际惯例由参与方签署各类法律文件确定参与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分配。海外投资、并购项目的结构和法律文件复杂,而项目流程与项目谈判常常涉及国际惯例,对于我国企业有一定难度和挑战性。本书作者结合十余年的业务经验,以海外投资中常见法律文件与谈判要点分析为主线,在国际通行的法律文本和惯例的基础上介绍各类海外投资的商业与法律结构,防范相关法律风险。
本书基于价值哲学以及法理学的法律价值理论,结合海商法的具体立场,较为全面、详尽地分析了当代海商法的价值,并且实际运用于《海商法》修改的理论研究,以此构建了相对完整的海商法价值理论。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设立上海自贸区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 试在上海,意在全国 ,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意味深远。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标志着由外向型经济向全面开放型经济的转变。上海自贸区挂牌的根本立意在于先行试验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新标准,积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参与双边、多边、区域合作的实践经验,在于形成全国开放新格局中的先行试点,在接轨国际贸易监管制度、法律法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等方面率先探索实践,为 意在全国 提供可供借鉴的 制度试验田 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路子,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5年3月24日,党中央和国务院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革开
本书深入剖析《海商法》的重要法律条文,总结归纳《海商法》生效至今的理论研究成果、司法运行情况及其对《海商法》修订的启示,研究海商法在民商法体系的定位、水上货物运输的 三轨 制、船货各方利益的平衡、国际性与本土化的协调等重大理论问题,比较研究其他国家对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所采取的立法模式,探索海商法修订的模式,以回应司法实践的法源需求。本书从宏观和微观、理论与实践等多个视角,探讨《海商法》修订中的体系归属、体例结构、立法路径、利益平衡、制度选择等问题,以期为修订兼具科学性和先进性的《海商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