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8章67条,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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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8章67条,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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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 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 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保障 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 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 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 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保障 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 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 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 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保障 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 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 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 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保障 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 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 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个税法的此次修改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新个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提高起征点、增加专项扣除,加上税率调整,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另外,为堵塞税收漏洞, 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8章67条,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 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个税法的此次修改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新个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提高起征点、增加专项扣除,加上税率调整,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另外,为堵塞税收漏洞, 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 将第五十一条*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8章67条,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 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个税法的此次修改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新个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提高起征点、增加专项扣除,加上税率调整,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另外,为堵塞税收漏洞, 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2014年、2021年进行了三次修正,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 高的要求,需要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修正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深入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便于广大人民群众 好学习安全生产法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我们特编写了本书。本书从安全生产法119个法律条文中,精选与安全生产工作联系 为紧密的100个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轻松、快速学习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法律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2014年、2021年进行了三次修正,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 高的要求,需要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修正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深入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便于广大人民群众 好学习安全生产法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我们特编写了本书。本书从安全生产法119个法律条文中,精选与安全生产工作联系 为紧密的100个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轻松、快速学习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法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8章67条,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