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内工业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和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自然资源问题日益突出,自然资源能否有效合理利用已成为我国经济是否可以保持可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为此,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大发展理念 ,将绿色发展作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理念,作为 十三五 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目前,我国自然资源利用总体矛盾为:一方面,非再生资源,如矿产资源进一步耗竭,另一方面,可再生资源,如土地资源也因过度开发、使用和没有有效保护而面临巨大供应危机。政府如何在 市场失灵 理论下,依法有效、适度干预资源市场使其可以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即以上述问题为主要关注对象,分析和探讨了我国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制
本丛书共30个分册,2017年新增9个分册。独具以下三重价值: 1.文本权*,内容全面。涵盖业务相关的所有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新法律文件。 2.查找方便,附录实用。全书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方便读者对某一类问题的集中查找;重点法律附加条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附录相关典型案例、文书范本,其中案例具有指引“同案同判”的作用。 3.免费增补,动态更新。
自然资源损害指的是因为经营性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使自然资源自身经济价值、生态价值遭受的减损或灭失,对于这一新型损害有必要完善民事责任的追究。自然资源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的方式因资源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适用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救济方式时应坚持责任自担为主、社会化弥补为辅;足额赔偿为主、限额赔偿为辅;恢复填补为主、惩罚制裁为辅;事前预防为主,事后修复为辅四原则。实现自然资源民事责任,要完善环境保护法、单行自然资源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多种配套制度,包括预缴生态保证金制度、赔偿限额制度、民事责任保险制度、民事责任公共补偿基金制度及公益诉讼的程序制度等。
本文的主要内容观点是认为:存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安全立法是全面反映生态资源市场需求并与现行相关法律相协调的综合性立法,扩大了当前国内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安全立法的研究范围,在研究内容方面有一定的创新性;通过研究提出有效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安全立法方案,有助于国家制定相应的短期与长期战略,减小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
在生态文明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当前环境行政执法、环境民事司法、环境刑事司法、环境行政司法、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与公检法互动的法治实践如火如荼。但很多环境执法、司法人员并非法学或环境法科班出身,急需一种理论联系实践的快速入门的立体化的教材,以满足数量和频次不断增加的入职培训、业务培训。例如,环保系统8万余人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环保部和各省地市环保部门的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密集,但选用通用的高校教材难以满足起培训理论服务实践应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