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高屋建瓴的环境法学经典教科书,历经七次精心修订,影响广泛深远。 四位著者均为环境法学界德高望重或颇具影响力人物,对环境法有精准透彻的理解。著者冷静思考、理性分析,构建出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关注具体细微的制度,展现全方位环境法律规制体系;同时兼顾实践性,有针对性地指导环境法律实践;大量吸纳全新环境立法和政策,时效性突出。 《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八版)》主要根据环境法领域内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新的司法解释等,对内容进行更新,并深入阐释。此外,本次修订也着重对全书体例重新审视、对全书资料细致筛选,真正做到去芜存菁、吐故纳新,令其结构更趋均衡得当、表述更趋简洁准确,保持其权威性和先进性,并更适于法学专业本科阶段使用。
《环境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研究》从立法条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角度论述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意义和具体构建,通过分析解构现有的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程序,探讨环境公益诉讼的专门立法模式,包括原告资格、证据保全、程序衔接等。这一研究对于走向通过环境程序法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法治化道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研究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既立足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又着眼于全球环境资源保护的总体趋势。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已经正式设立,环境资源管理大部制改革需要及时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在研究环境法律制度创新时,从评析新《环境保护法》及其影响入手,对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法治保障、环保NGO参与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创新路径、环境标准及其制度完善等进行了系统的探讨。绿色发展背景下创新自然资源法律制度,重点是要明晰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民法进路。《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在研究自然资源权利运行时,注重自然资源的整体研究与具体类型研究相结合,并在厘清新型自然资源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新法强化了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下一步全国各地即将开展包括自然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空间管制、交易、生态补偿等一系列深化改革工作,亟需要相应的理论和案例实践作为指导。本书是作者在参与国家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研究的基础上,以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目标,将国家当前*的改革要求、国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案例和我国自然资源资源产权制度面临的问题进行总结提炼并上升到理论层面,本书从理论上提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自然资源产权结构体系,为当前学术理论的研讨提供了探索,解决了当前自然资源公权和私权混合、管理权与经
从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生效以来,这部法律被宣传贯彻的情况怎样、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真正的实施、企事业单位对有关规定是否予以遵守了、立法规定本身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挑战、是否达到了立法目标所追求的效果,都是社会各界所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组织专家,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评估:①评估对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宣传情况;②评估重点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③评估重点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④评估企业环境守法情况;⑤新《环境保护法》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此后相关部门发布了四个实施新环保法的配套法规。2015 2017年,环保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团队对上述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展开调研与评估,本书就是这三个报告的总成果。报告对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进行了多向度分析,展现了科学的调查与研究过程,主要内容包含对四个配套办法法律文字的准确性、明确性、规范性进行文义评估,对适用难点、条款使用率、疑难典型案例等的实施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等,旨在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与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学术研究提供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的数据和资料,推进中国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面对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现状与问题,《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研究》一书从私法、公法、社会法角度,全面梳理了碳市场法律基本关系,明确了我国碳市场的私法自治 信义义务为特征的私力协调,碳市场的公法规制 公共性和金融性为主的监管路径完善,碳市场的社会法治理 碳排放权交易所为中心的自律管理,明确了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的内在逻辑并提出制度完善的建议。
本书上编重点对环境侵权的制度演进、环境侵权类型的考察与重构、作为私法范畴的环境损害、侵害环境公益损害类型、侵权损害论的局限与环境损害论的建构等进行论述,下编重点从侵害环境公益损害责任承担方式、环境民事权利的司法救济、环境公平视野下的专门环境诉讼制度构建、环境公益诉讼辨析、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中的若干问题、《民法典》侵权法规范纯净化与环境法系统化等方面阐释。全书从民法典和环境法角度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与救济进行论述,层次清晰,深入浅出,是关于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较为全面的系统性研究著作。
《环境法案例教材》内容涵盖25个国内环境法案例和17个国际环境法案例,范围涉及相关的经典案例和近些年来发生的热点案例或问题。其中,国内环境法案例内容涵盖了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中的具体法律制度,例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 制度、环境*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法和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资源保护法中的具体法律制度。国际环境法案例内容涉及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国际环境保护制度,例如环境主权和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风险预防原则等基本原则和与保护海洋和海洋生物、淡水、土壤资源等相关的具体国际环境保护制度。 在案件具体分析中,《环境法案例教材》以核心知识点
本书采用现实主义的阐释方法,揭示中国环境治理制度逻辑的理论脉络,进而对环境法进行新的理论阐释。采用这种经验主义进路的根本目的在于寻求不同时期中国环境法理论与治理实践互动的力量支撑。正是因为从实践经验出发,本书不可避免地要深切关照价值合理性、逻辑融贯性、技术一致性等一系列批判性的标准。由于治理经验的琐碎、驳杂或模糊不清,在对其进行理论分析时,必须坚持多元的视角、开放的体系以及过程性的思维。这也是面向公共治理的环境法的本体论和方法论之内容。意识到这一点,并系统地反思建构主义和经验主义,是重建环境法理论体系的希望。
环境权是环境法核心的权利,也是当代社会一项新兴的宪法基本权利,环境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是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09CFX051)的成果,该课题已于2016年顺利结项,鉴定等级为良好。本书系统运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全面分析了我国三十年来环境权理论研究的概况和存在的问题,从环境公共性原理出发,结合英美法系国家公共信托理论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物理论论证了环境权的法理基础。进而对一百九十多个联合国会员国的宪法文本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各国宪法环境权条款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在宪法文本分析的基础上转而就环境权司法救济的法理与实践作了论述,尤其是对环境权的可诉性、审查标准和公益诉讼制度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本书全面回应了对环境权的各种质
李永宁等著的《生态保护与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研究》主要采用了经济学、环境科学和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的思路上,先是对环境科学关于生态补偿的一般含义进行分析,明晰各学科对生态补偿不同的理解;在运用经济学分析生态补偿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找到与法学的连结点,进而对生态补偿的法学含义及其社会关系的本质进行了深入探讨。用一章的篇幅专门探讨了目前立法倾向包含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导向性谬误,提出制度性外部经济。*后,用三章的篇幅对前述理论和实证的分析进行法学上的抽象,归纳出解决生态利益的法律补偿制度与机制。
遗传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发展农业、生物及医药产业的基础,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商业公司及研究机构争取和掠夺的重要资源。我国遗传资源流失问题严重。本书系统分析了遗传资源流失的概念和特征、我国遗传资源流失的法制因素、国际公约的立法空间、南非等国家的立法经验,进而提出了针对我国遗传资源流失防控的法律对策。
由张瑞萍*的《环境法视野下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研究》遵循 引出问题一理论分析一实证探讨一梳理归纳一研究结论 这一基本逻辑思路,在环境法视野下探析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机理的本质、动力机制、影响效应以及价值评价标准等基础构成要素范畴。实践层面考察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表现形态模式、影响因素、综合绩效评价等。实证层面构建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协调发展程度,用计量模型分析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互动关系。制度层面探讨环境法律制度与环境经济制度协同互动与融合,环境法制创新丰富了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实现环境经济的法律化和环境法律的经济化,以此探讨生态环境、经济增长与环境法制协调发展的多重运行机制、实现路径和实现环境经济化的制度设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法学学科核心课程之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三版)》立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的独特性和体系的完整性,紧密联系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的实践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前沿,全面、系统地介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法律责任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各具体领域主要的法律规定,着重培养学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体系整体上的认知和把握,同时也注意训练学生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5年本教材出版以来,恰逢我国环境立法进入快车道。近三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批重要环境保护单行立法相继修改,上述立法的变动与本教材多个章节内容有直接联系,迫切需要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对教材相关内容进
《环境法的法权结构理论》从经验和事实出发,提出了 环境法的法权 这一命题。应对 权利义务法理学 路径在环境法学领域存在着统合力不足、缺少普遍解释力的局限性,本书以环境法法权的规范建构作为的核心范畴研究。运用法益分析、规范分析及类型化方法,把环境权利和环境权力置于统一的法权结构体系中,试图打通历来研究者因各自为政而呈现理论割裂和碎片化,为诸类环境权利、环境权力的体系化与分层建构、均衡配置提出了一种全景图式,以求建立符合学科本质特点的环境法学核心范畴。本书集结作者20年研习环境法的思考与探索,其法权结构理论,关注权利与权力,讲求公法与私法的配置均衡,是一部颇具心力的著作。
本书从理论基础、制度构建、法制实施等三个方面,就生态文明语境下的环境资源法制前沿问题展开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在理论基础篇,本书以 后《环境保护法》时代的环境法学新课题 为起点,就生态环境生产力、环境治理与规则、环境法范畴、环境国家理论等环境资源法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展开探讨。在制度构建篇,本书从污染防控、生态保护、资源能源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提出了构建生态文明在各个领域的具体路径。在法制实施篇,本书从环境行政和环境司法的角度就环境资源法制的实施展开研究。
翟新丽*的《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理论--以借鉴日本经验为中心》首先分析并明确了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因果关系理论中所存在的问题,即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由于其判断结构的缺陷而无法发挥作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的证明依然困难。其次,从降低证明度和改变证明方法这两个视角对日本公害诉讼中的因果关系理论进行了总结。*后,以所总结的日本理论为参考,探讨了如何解决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证明困难这一课题。
《环境法律政策整合研究》一书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不同视角来划分环境政策的整合工作,结合国内外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理论与研究成果,剖析实际案例,提出我国环境法律政策整合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