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所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大特色。本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基础,参考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制度体系的角度,结合法律基本原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建设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系统阐述。通过总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建设和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深入、系统地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制度,以弥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只能针对法律条文进行阐释、缺乏系统性体系性的不足。
黄茂荣教授作为中国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其个人著作及理论对中国民法学界新老学者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其民法理论方面的著作也已在大陆出版多部,并多次再版。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判例等。债权一直是黄教授研究的重点,本书作为其民法系列的第二册,主要阐述和探讨了债务不履行及其保全问题,对中国民法学界开展深入研究以及对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具有较为积极的指导意义。
黄茂荣教授作为中国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其个人著作及理论对中国民法学界新老学者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其民法理论方面的著作也已在大陆出版多部,并多次再版。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判例等。债权一直是黄教授研究的重点,本书作为其民法系列的*册,主要阐述和探讨了债的标的及其效力问题,对中国民法学界开展深入研究以及对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具有较为积极的指导意义。
黄茂荣教授作为中国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其个人著作及理论对中国民法学界新老学者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其民法理论方面的著作也已在大陆出版多部,并多次再版。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判例等。债权一直是黄教授研究的重点,本书作为其民法系列的第三册,主要阐述和探讨了不当得利问题,对中国民法学界开展深入研究以及对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具有较为积极的指导意义。
黄茂荣教授作为中国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其个人著作及理论对中国民法学界新老学者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其民法理论方面的著作也已在大陆出版多部,并多次再版。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判例等。债权一直是黄教授研究的重点,本书作为其民法系列的第四册,主要阐述和探讨了无因管理问题,将为我国民法界重要借鉴。
本书以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为研究对象,基于公私合作与政府规制行政的相关原理理论,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带来的理论挑战和实践挑战予以回应。在内容上涵盖了全球视野下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发展历史进程的追溯,公用事业政府规制的公共利益保障之理论基础,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府规制的工具,规制主体、规制内容和规制程序,私人主体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角色以及应承担的公法义务,政府规制缺位、越位、错位时应承担的公法责任等诸多重要的行政法议题。其中,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政府规制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基本工具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的性质、效力以及纠纷解决类型化等基本性问题,以及公私双方在特许经营中的公法义务和责任是本书的重点所在。
鲁勇睿所著的《通货膨胀的货币宪法规制》讲述,法定信用货币体系建立以来,货币关系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权力的介入所改变的绝不只是货币的形式,而是深刻地影响了货币关系以及货币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历史证明,通货膨胀是货币权力运用的结果。但是,法定信用货币时代,货币权力已经摆脱了贵金属的束缚,如何控制和约束货币权力成为一个无法回避又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政府对货币的控制已经破坏了宪法对政府财政权力的约束,并极大地拓展了自身的经济权力。只有在宪法层面确立和保障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并协调币值稳定目标与其他宏观经济目标之间的冲突,才有可能真正遏制持续的通货膨胀。就当代经济体系而言,货币涉及根本的宪法权利和宪法秩序,治理通货膨胀需要宪法规则的介入。
本书在分析论证要素市场化配置与产权制度关系的基础上,梳理了我国市场化配置要素资源背景下农村产权制度及其改革的历史发展,提出并论证了要素市场化配置对农村资源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探索了要素市场化配置下完善我国农村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遵循和路径选择,进而从影响农村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基本方面出发,就各类农村要素产权基础制度、产权交易市场制度和产权市场调制制度进行了专门的探讨。
本书内容紧密联系我国社会经济实际,关注青年择业、就业中的热点问题,主要围绕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文本分析,大学生主体资格问题研究,青年就业中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内容展开论述。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部分案例的分析解读,阐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理论知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