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司法适用疑难解析》关注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修改后的司法适用问题,是一本理论与实务兼具、偏重司法实务,并有一定工具书性质的专著。 全书共三编。 上编 刑事诉讼法立法修改司法适用 在回顾2018年《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决定》相关条文修法过程的基础上,主要依据2021年刚刚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对修法所涉及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司法适用进行探讨。 下编 刑事诉讼司法实务与疑难解析 选取了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未予涉及,但2012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司法实务中关注度较高,并在2021年刑诉法司法解释中给予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涉及证据一般规定、分类审查与认定、电子数
在现代世界,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本书尝试呈现一幅有关其早期发展的复杂图景,指出它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欧洲社会及思想的重大变动的内在关联,尤其是在宗教方面的根源。本书试图说明,除了从权利角度理解这项原则及相关操作,我们还有理由把它理解为一种试图控制或隐藏不可克服的敌意的机制,并进一步从这个角度观察和理解现代世界的某些困境。
本书作者以要件诉讼理论为基础,总结相关理论及实践经验,创建了律师处理案件的要件诉讼九步法。要件诉讼九步法主要从律师视角,以查找请求权基础为先导,以证明责任划分为枢纽,以要件事实理论为支撑,将律师代理案件的思路分解为具体的九个步骤,并标准化、结构化地展现出来,逻辑清晰、环环相扣、操作简便,有助于律师体系化、精细化地适用法律,实现律师代理工作的逻辑化、结构化、标准化,对于律师厘清代理思路、制定诉讼策略、把握诉讼流程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 ,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义。在我们这样一个普遍倾向于看重结果、忽视过程的社会,不仅在法律共同体领域,还应包括更大的公民范围,都有必要重新认识程序,树立程序思维,通过寻求程序的力量,扭转实体本位、程序虚无的趋势。实体和程序双管齐下,法律权威的恢复或可期待。 那么,程序为何重要?程序有着怎样的价值?程序正义价值如何独立于实体结果?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程序正义理论》一书对此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回答。本书主要认为,程序正义观念起源于自然正义和正当法律程序;存在工具主义、相对工具主义、程序本位主义、经济效益主义四种程序价值理论模式的分野;程序正义价值有其独立性和构成要素;程序正义可分为对抗性的程序正义和
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关于因外在客观因素导致的 执行难 问题,在作者创作的《保全与执行实务精要》一书中已有全面的论述,而本书主要关注因权利人自身行为导致的 执行难 的相关问题。本书从避免 执行难 的角度出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务案件,以问题、案例、结论、基本案情、争议焦点、裁判要点、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策略、类案裁判观点分析的行文体例,从对争议合同风险的评判、诉讼请求的制定、被告的选择、保全的适用以及诉中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等多个角度,阐释因权利人自身行为导致 执行难 的不同情形,帮助权利人在日常经济交往中防范风险,并在准备诉讼或仲裁时优化诉讼策略,以求最大限度避免因自身因素导致的 执行难 ,即本书副标题 以执行视角优化诉讼策略 所言之意。
本书以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法律规范体系实施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适用条款具体实施问题的系统梳理,聚焦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则适用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建设,并提出刑事规范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制的意义,在动态中推进规则和机制发展创新,目的在于增强我国在有关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本丛书及时刊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新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解读,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 第90集设有 高端论坛 行政处罚专题研究 理论与实践 案例分析 调查研究 规范性文件 等栏目。
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是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通过以来的第五次修改,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内容方面,重点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了完善,同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司法实践反映集中、各方能够形成高度共识的民事诉讼领域其他问题也进行了修改完善。 为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切实实施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参与法律修改工作的有关同志共同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读》一书,对最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行逐条解读,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解读条文内涵,并对理解适用过程中需要重点注
为了客观全面地记录和描述2015年我国诉讼法治发展的整体状况,跟进立法脚步,追踪司法轨迹,展现研究成果,根据 2011计划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总体要求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的发展规划,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继续汇全院之力,在有关院校诉讼法学科的支持下,精心编制《中国诉讼法治发展报告(2015)》,旨在为全国的法学研究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以及广大读者概要介绍2015年我国诉讼法治发展的基本状况和诉讼法学研究的主要成果,并为诉讼法学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广大学生学习研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本书首先对2015年诉讼法治和司法改革的基本状况作了说明,然后分章节阐述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年度立法进展、司法实践状况、学术研究情况和国际发展动态,并以 附录 形式列举诉讼法学领
为适应行政诉讼审判发展的需要,*人民法院于2018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9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内容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为此,需要对行政诉讼法教材进行及时更新。本书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应一些行政法律规范进行了及时的补充与修订。
全书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即虚假诉讼本体论、规制论和救济论。本体论部分共3章,主要解决虚假诉讼 是什么 的问题,在对虚假诉讼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同时,厘清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冒名诉讼、诉讼欺诈、滥用诉讼权利等相关概念之间的区别。对虚假诉讼的性质、基本特征、构成要件、类型、成因、危害等基本问题进行研究。规制论部分共6章,侧重于对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虚假诉讼行为的控制。救济论部分共2章,侧重于如何将虚假诉讼形成的非正常状态回复正常,使因虚假诉讼而利益受损者能够获得救济,主要结合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检察监督等制度进行研究。对现行法律框架下第三人权益保护制度进行介绍和评价,分析虚假诉讼中受损的第三人救济的路径选择,并提出完善建议。
《诉讼文书一本通》内容分为基础理论与具体文书制作两部分。基础理论部分就各类诉讼文书制作应掌握的基本概念、术语、结构框架、制作的总体规律与要求等进行论述,让读者对诉讼文书有一个宏观的认识。具体文书制作部分则按照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进行分类编写,并在每编之下选择*主要、*常用的几种具体文书,先汇总该文书所涉及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然后跟踪*立法动态之下各种文书格式的变化,并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权威网站上与*文书格式相匹配的实例来讲解文书制作的方法,*后指出每种文书制作中不规范、容易忽略或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以方便读者进行学习和修改。
本书是李心鉴主任律师二十多年的诉讼成果,主要集中于合同部分。作者呕心沥血地写作,目的是想实现其对人类的责任。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完成本书,多少能够减轻我的负罪感--人民培养我,我却未能在教学科研上尽心报答"。合同卷主要包括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代理进口合同,仓储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合伙合同。通过对案件全面的剖析,让读者从中分享其成功代理的经验。
《法大诉讼法学博士文库:污点证人制度研究》以污点证人制度中具有代表性的美国证人豁免制度为蓝本,展开对污点证人制度的研究。 《法大诉讼法学博士文库:污点证人制度研究》对证人豁免制度的历史源流和现实状况进行梳理,对证人豁免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探讨了证人豁免制度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免权的关系。 《法大诉讼法学博士文库:污点证人制度研究》通过司法实践数据和典型案例等对我国污点证人作证现象进行分析,并且对污点证人制度相关理论质疑作出回应。借鉴域外先进制度和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构建我国污点证人制度的具体设想。
本书以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在理论层面和制度层面上的比较分析为研究主线,系统地分析论述了法律责任之一般理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关系之历史、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共通性、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差异性以及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交叉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 对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研究,其重点并不仅仅局限于两种责任的基本理论,还通过对两种责任的系统比较,分析二者的共性和差别,指出两种责任在彼此分立的基础上相互借鉴的发展趋势。通过比较研究能够丰富和发展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各自的基本理论,因为这种比较研究必然会发现一些以往单纯地对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研究中未能有效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两种责任理论会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此种比较研究可能填补两种责任理论研究上的欠缺或空白。
不少学者断言,21世纪是公法的时代,笔者不知道这种判断是否妥帖,但讨论公法的问题在近几年的确变成了某种学术时尚,而对当代公法问题的研究显然属于其中的焦点。择主要者就有:罗豪才先生主持的 公法名著译丛 行政法论丛 现代行政法论著丛书 ;梁治平君主持的 宪政译丛 ;贺卫方教授主持的 司法文丛 ;夏勇君主持的《公法》;谢晖教授主持的 公法研究 ;张树义教授主持的 公法论丛 ;陈兴良教授主持的 刑事法评论 等。各文丛均有所侧重,一部部重头的著作,使得中国法学的学术一时间似乎进入了 公法时代 ,这一切当然令吾辈欢欣鼓舞。 众所周知,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先提出: 公法是关于罗马帝国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查士丁尼对这一经典性的定义加以肯定: 法律学习
本书是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民事诉讼运行机制完善研究 丛书中的一本,也是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本书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博士黄鑫淼。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长期以来为民事诉讼中重要制度,其担负着保障当事人审级利益及辩论权的重要职能。本书首先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内涵加以界定。并且对发回重审的特征及法理价值进行讨论。然后从历史的角度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规范进行检视,接着从实证视角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考察,并对域外法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进行比较及评价,后从三大角度展开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建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招标、投标、挂靠、分包、转包等诸多法律规定,并有许多建筑领域的惯例、产业政策和专业技术规范夹杂其中;纠纷规制既有民事法律关系,又有行政管理关系;案件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要求高、证据材料庞杂、争议内容繁多等,都给此类案件的诉讼和审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故司法实务中,不少当事人、法律工作者、律师,甚至法官,都觉得此类纠纷存在诉讼主体确定难、证据审核认证难、合同效力认定难、合法转分包与非法转分包区分难等诸多诉讼和审判难点。 为帮助广大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纠纷当事人积极稳妥地处理和解决自己所面对、接手、代理或承办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或诉讼案件,作者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借鉴相关法律著述的基础上编著本书,对此类纠纷案件,特别是其中矛盾*为突出的施工合同
以诉讼证明的基本组成要素为体系构造,以我国现行的刑事、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制度为主要内容,以比较分析为研究视角和方法是本书的研究特色。开篇阐述了证明和证明制度的基本理论,分析了刑、民诉讼证明问题的异同及原因;围绕着证明的主要环节,论述了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的基础理论,介绍了我国现行制度的具体规范,比较了刑事和民事诉讼设置上的差别,探讨了立法中的不足与完善空间;阐释了证明的各种方法:证据的种类、推定和司法认知及证据规则的理论问题、立法规制、适用特点;研讨了证明过程,包括证据收集、举证、质证和认证中的具体规则的内容及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