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理论科学,有其独特的理论框架和体系,但它又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司法改革的范围和深度也不断扩展,为适应新世纪研究生法学教育的需要,我们编写了本书。本书具有以下三方面的优点:(1)注重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性。为切合民事诉讼法学作为理论科学的特点,本教材不但明晰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体系,而且对民事诉讼法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学术素质。(2)关注民事诉讼的实践性。为适合民事诉讼实践性的特点,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注重对司法实践中的实务性问题进行解读,并恰当结合司法实务案例进行分析,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诉讼实践意识。(3)强调教材对学生的启发性。本教材在每个具体理论问题的讨论上都将问题明确提出并
本书坚持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并重,结合调研数据,深入探究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属性,全面梳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寻求合适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凝聚了上海法院的法官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智慧。 全书首先从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的角度探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本质,继而以上海、重庆、沈阳、遵义四地15家法院的调研数据为基础探讨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最后探讨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体确定、立案与审理程序、调解程序等审判实践中的各种实务问题。 希望本书中所展示的上海法院刑事法官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新思考和新观点,能为同行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能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贡献一份力量。
建立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成果。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5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9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截至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了二十一批112个指导性案例。这112个案例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部门法。 201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实践工作情况及深化司法改革要求,对2010年《规定(试行)》作了修改,经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本书坚持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并重,结合调研数据,深入探究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属性,全面梳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寻求合适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凝聚了上海法院的法官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智慧。 全书首先从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的角度探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本质,继而以上海、重庆、沈阳、遵义四地15家法院的调研数据为基础探讨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最后探讨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体确定、立案与审理程序、调解程序等审判实践中的各种实务问题。 希望本书中所展示的上海法院刑事法官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新思考和新观点,能为同行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能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贡献一份力量。
赫尔维格于1905年出版《诉权与诉的可能性:当前民事诉讼基本问题讨论》一书,在《德国民事诉讼法教科书》的基础上继续阐述法律保护请求权及其对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价值,并逐项批驳彪罗和科勒为代表的反对意见。在本次大讨论后,瓦赫率先提出的并由赫尔维格发展完善的法律保护请求权论确立了通说地位。赫尔维格构建法律保护请求权论时提出的法律保护必要(Rechtsschutzbedürfnis)等概念成为现代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律保护请求权论还在二战后的德国出现过回潮,主要推动者是布隆迈耶(Blomeyer)。法律保护请求权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地区地区至今依旧保持通说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