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 手把手教 的方式,分享作者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案例丰富翔实,是一本用心为年轻律师撰写的 参考书 。 本书以作者参与处理的真实案件为例,详细讲解律师整理案件材料、绘制辅助文件、分析案件要点的方法,介绍庭审前后的工作技巧、确定诉讼策略和运用程序规则的经验,探讨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关键因素,以期读者能从中获得启发,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甚至在处于不利地位时,捕捉到反败为胜的机会。 本书版出版后,广受好评,第二版则针对《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民商事诉讼领域新的发展趋势,并结合作者近年来积累的新经验,优化了相关内容,新增近10万字和7个真实案例,力求使本书更适合年轻律师阅读。
赫尔维格于1905年出版《诉权与诉的可能性:当前民事诉讼基本问题讨论》一书,在《德国民事诉讼法教科书》的基础上继续阐述法律保护请求权及其对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价值,并逐项批驳彪罗和科勒为代表的反对意见。在本次大讨论后,瓦赫率先提出的并由赫尔维格发展完善的法律保护请求权论确立了通说地位。赫尔维格构建法律保护请求权论时提出的法律保护必要(Rechtsschutzbed rfnis)等概念成为现代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律保护请求权论还在二战后的德国出现过回潮,主要推动者是布隆迈耶(Blomeyer)。法律保护请求权论在我国台湾地区至今依旧保持通说地位。
临时仲裁制度在中国的探索由来已久,但其理论发展与实践运行却呈断裂状态。对于临时仲裁的本土化,既有理论研究大多未谈及临时仲裁在中国实践中可能遭遇的困境与突破。本书梳理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之界分及比较优势,基于我国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实践,阐述临时仲裁本土化构建的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横琴规则》《最高院意见》对自贸区临时仲裁制度构建的探索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技术性瑕疵与适用难题,分析中国开展临时仲裁机制创新的制度障碍;立足《仲裁法》修改大背景,探讨临时仲裁司法协助制度的本土建构、临时仲裁机构化的破解、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接轨与融合、临时仲裁的司法救济与司法监督等问题;最后,从宏观、微观层面搭建我国临时仲裁立法的体系与规则,完善临时仲裁的相关配套制度。
民法典颁布和实施以来,民诉法领域的许多相应法律法规内容均陆续进行了配套修订。包括基础性的《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改)及其解释(2022年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版的内容已经不适用的读者使用需求,需要进行改版。此次改版在版的基础上,一是修订了和更新了新的法律规范,同时加入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精简了相关内容,在编排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保证体系性的同时更加突出重点法律法规,方便读者高频使用。
本书第八版遵循大陆法系规范出发型民事诉讼的法律思维传统,深入浅出地阐发民事诉讼 法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系统、准确地阐述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权利保护的诉讼目的观和正当程序的价值理念,塑造他(她)们健全的程序法律思维。在内容上,结合*人民法院2015年2月4日颁布实施的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到 权威 性 前沿性 规范性 新颖性 实用性 ,力争使本书成为民事诉讼法研习者步入民诉法学殿堂的阶梯。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研习方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诉与诉权、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多数人诉讼、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法院调解、临时性救济、诉讼保障制度、*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裁判、上诉审程序、再审程序、特别
1.宗旨:为学生应对司法考试量身定做的法学教材配套法规。即能配合学校课程学习,又能应对司法考试。2.体例特点:丛书体例编排新颖、实用;栏目设置科学、妥切;法律法规收录精当、及时。(1)丛书部一般分为该学科的主要法律文件的详细解读;第二部分为该学科各种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对其按照学科体系进行了整理,使读者在学习刑事诉讼法教材的同时,可以很明确地找到该部分所涉及的相应的司法解释。(2)丛书运用法条间的关联,建立"法条群",并以"知识要点"的方式对重点法条或"法条群"(根据司法考试内容确定)进行剖析,帮助读者全面掌握法学知识。3.该书在我社已多次重印或修改后再版。此次再版,将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出台后的系列司法解释和2015年司考真题进行修订。
本书以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主要内容,并将司法解释按照新《民事诉讼法》的体例重新整编、将旧民事诉讼法作为资料附录,便于读者参考查阅,并收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相关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内容丰富实用,是一本全面覆盖民事诉讼领域的法规工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 (试行)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新旧条文序号对照表
本书是作者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家事诉讼法立法研究"的成果,对我国家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家事审判组织、家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等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家事诉讼程序(含身份关系诉讼、与身份关系有关的财产关系诉讼)与家事非讼程序等家事诉讼法的具体程序制度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提出了创新的观点,力求为我国家事诉讼立法提供有益的支持。
本书此次修订,重点吸纳全新的配套规定,精选近五年来*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及典型案例,旨在提高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增强案例的针对性。本书编写以实用、易用为原则,汇编体例如下: 1.法律适用提要。本书皆由民事诉讼法领域法律专家撰写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立法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2.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3.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观点更为鲜明、准确,语言更为通俗、精练,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 4.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典型案例精选。
网络开始普及并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事诉讼显然也会利用网络来提高民事诉讼的效率、完成民事诉讼任务、落实民事诉讼的目的。本书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了电子民事诉讼行为的价值、分类,阐述了电子民事诉讼行为和传统民事诉讼行为的差异性,阐明了电子民事诉讼行为的困境,提出了完善我国电子民事诉讼行为的宏观思路。对我国民事诉讼实务中*常见的电子送达、网络视频作证、网上直播、网上审判、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展开了微观研究,从周边保障制度和自身程序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的思路和构想。
《台湾地区民事诉讼制度》对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特点和内容作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主要论述了台湾地区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包括管辖、当事人、证据、通常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小额程序、上诉审程序、再审程序、调解制度、第三人撤销诉讼等,并分析其司法改革的经验和发展趋势,较为详尽地展示了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的精神、理念和具体的制度,同时关注了台湾司法活动的*动向,力求及时把握其有关民事诉讼制度或者立法方面的*变化。
本书以田野调查获得的*手资料为基础,从法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交叉视角深入研究了少数民族民事习惯的功能与变迁,力证其对我国乡村治理结构法治化转型具有重要价值。少数民族民事习惯对乡村治理结构法治化的意义不仅直接体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村治活动中,还能够促使我们反思乡村治理结构法治化的建构资源问题。在推进乡村治理结构法治化的进程中,不仅要倍加珍惜少数民族民事习惯这一有益的法治资源,更要做到为生活而立法、为生活而行政、为生活而执法以及为生活而司法。
《民事诉讼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采用法学规范分析方法尝试对民事诉讼程序性制裁的优势、弊端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作出分析和判断。由于程序性制裁致力于将一些特定的程序性违法行为(经济学上的机会主义行为)与实体法上的诉讼结果相勾连,为了清晰地展示这种惩罚机制的运作机理,《民事诉讼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同时采用了经济学、社会学等额分析工具。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程序性制裁的语义、价值以及目前面临的困境;程序性制裁的法理基础、程序性制裁的适用要件、程序性制裁的比较考察、我国程序性制裁机制的构建路径。
《新编民事诉讼法》结合截止到2016年*的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深入浅出地阐述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系统准确地说明民事诉讼基本程序,力求精准并清晰、简练但不简单、突出重点而舍弃大而全。全书分为两大编:一是总论,即理论编,并不仅仅就理论而阐述理论,通过对理论必要的背景分析以及对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是如何具体体现晦涩理论的揭示,力图避免理论和法规及实践的脱节;二是程序编,由于有了前述理论的基础,这部分内容更透明清晰,也更符合其阶段性、程序性的特点。由于真实实务案件与虚拟案例的复杂性不同,本书在阐明基本知识时,也加入了一些真实实务案例,以锻炼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此外,本书以学生不同的兴趣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为导向,根据每章内容特点的不同,在基本知识之后适量增加延伸材料,
本书包括三个大部分,分别是和谐社会的思想与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与实践、公证的屏障作用与民事执行的保证功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内容,从和谐社会的基本原理出发,探讨了民事诉讼、仲裁、执行、公证等在构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