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对罪量因素(定量因素)的关注,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1988年,储槐植先生在《法学研究》第2期上发表《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一文,定量因素概念始进入我国刑法理论研究视野。研究罪量因素的合理性,对科学认识我国刑事立法、确定合理有效地遏止违法与犯罪行为的刑事政策、正确界定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完善 刑事制裁 行政制裁 二元惩治模式、推动刑事法治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研究罪量因素在犯罪成立体系中的地位、价值,对完善犯罪构成理论,增强犯罪构成理论的解释力、适用性,具有重要意义。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研究的基石,通过罪量因素研究,为完善犯罪构成理论提供合理路径。研究罪量因素之表征 数额、情节、后果等规定的具体涵义,有利于构建科学且解释力强大的刑法理论,使我们对刑法的理解更准确,结论更
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本书以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为指南,在总结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政府会计的基本理论,并结合实际案例对科目进行了详细讲解。本书结构清晰,内容翔实,深入分析了政府会计制度下 会计核算“一笔业务、两种分录”的新业务模式。本书能够帮助广大 会计工作者快速、掌握政府会计制度,提升业务能力。
本书是著名德国汉学家傅汉斯(Hans Ulrich Vogel)就马可·波罗是否曾亲自到过元代中国这一经久不衰的学术论争而撰写的zui新著作。作者一一回应了对于马可·波罗之书真实性的质疑,针对英国汉学家吴芳思(Frances Wood)所撰《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Did Marco Polo go to China?)等书的观点,结合近年来学界马可·波罗研究的新进展,尤其是他自己在元代的纸币和贝币、食盐生产、杭州地区的税赋收入、元代行政地理等几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坚实的证据得出结论: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全书材料丰富,收录了不少国内少见的马可·波罗原始文献材料;论证有力,对与元代纸币、贝币、赋税等问题的研究具有极gao学术价值。是一部具有前沿水平的学术著作。
近年来,解决执行难成为社会焦点,民事执行科学研究俨然已成为显学。民事执行跨越实体与程序,理论研究较为薄弱,大量问题并无通说,也鲜见 学者。本书作者曾于 执行局工作近十年,熟悉执行实务问题,有能力对执行相关问题作出合理的解答。本书主要围绕民事执行实施与裁判实务讨论集中度较高的实务精要问题展开论述,以尚无明确法律依据可依照的疑难性、争议性问题为主,尽量排除基础性问题。体例采取设问作答的方式,大体分二十余个主题,200多个问题,每问分情况设简答、详述、背景和 执行案例参考等栏目,解读细致、全面。
本书立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实践,从实际判例中总结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引入相关的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系统阐释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基本原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判例注解,以期加
本书立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实践,从实际判例中总结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引入相关的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系统阐释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基本原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判例注解,以期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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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共8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目前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的发展概况、环境管理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国外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情况,总结了典型 排污许可制度的特征及主要经验启示。随后详细介绍了我国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核发审核要点,以涵盖排污许可重点、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的综合型日化工业排污单位为案例,具体分析了排污许可证信息填报要求、易错问题和审核要点,并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列举分析了日化工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4类典型案例和实施排污登记管理的5类典型案例。 对排污许可证后执行与监管总体要求进行了梳理,并对日化工业排污单位证后执行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证后监管重点进行了详细介绍。 本书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可供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企 、排污
主犯相对从犯即使具有自首、重大立功等从宽处罚情节,其刑罚也不宜轻于从犯;从犯即使具有累犯、再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其刑罚也不宜重于主犯。 诈骗类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早于占有财产行为既遂之前。 虚构的事实或实施的威胁对被害人财产处分意思和行为若无关键影响,则应否定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的成立。 中立的帮助行为或对他人从事的具体犯罪并不确知的帮助行为,与他人不成立共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获财而实施的滥用职权行为成立徇私舞弊型滥用职权罪,与他人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单位内部的场所,对于单位内部的纠纷来说,非公共秩序、社会秩序的范畴,阻却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的成立。 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与作为被害主体的单位不同。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可以成立职务侵占罪
近年来,解决执行难成为社会焦点,民事执行科学研究俨然已成为显学。民事执行跨越实体与程序,理论研究较为薄弱,大量问题并无通说,也鲜见 学者。本书作者曾于 执行局工作近十年,熟悉执行实务问题,有能力对执行相关问题作出合理的解答。本书主要围绕民事执行实施与裁判实务讨论集中度较高的实务精要问题展开论述,以尚无明确法律依据可依照的疑难性、争议性问题为主,尽量排除基础性问题。体例采取设问作答的方式,大体分二十余个主题,200多个问题,每问分情况设简答、详述、背景和 执行案例参考等栏目,解读细致、全面。
访谈录“口述中国海商法史”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课堂”项目的成果。访谈工作由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牵头组织,由吴焕宁、尹东年、张永坚、孟于群等知名海商法专家担任顾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具体进行采写。访谈录中包括了30余位海商法专家学者的访谈。访谈对象包括20世纪50年代即参加《海商法》初次起草的学者、80年代初受中国政府之邀来北京帮助《海商法》起草的外国专家、第一代海商法教授、第一代海事法官和律师、在航运相关公司从业几十年的商业人士,平均年龄在70岁以上。采访秉持“去中心化”的理念,通过这些人士从不同角度的讲述,追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海商法从无到有、从简陋到完善的艰苦历程。目的是聚集群体智慧,打造属于中国海商法的社会记忆,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基本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版块:【指导性案例】书中所选案例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为主。【裁判规则】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所涉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形成裁判结论所确立的规则,对法官在同类案件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具有较大的参考、规范作用。【规则理解】以超越个案审判的视野,研究案例所体现的法律规则、法律原理、法律精神以及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核心价值,达到将裁判规则适用于类案的效果。【拓展适用】对相关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全面阐释裁判规则的精髓,拓宽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本次根据最新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涉及房地产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更新了部分公报案例和指导案例。
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本书以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为指南,在总结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政府会计的基本理论,并结合实际案例对科目进行了详细讲解。本书结构清晰,内容翔实,深入分析了政府会计制度下 会计核算“一笔业务、两种分录”的新业务模式。本书能够帮助广大 会计工作者快速、掌握政府会计制度,提升业务能力。
综观我国的刑法学研究,从师承苏联,到效仿德日、借鉴英美,具有典型的舶来品质,尽管我们倡导“没有国界的刑法学”,但舶来的刑法理论,仍需要根据罪量因素这一深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影响的本土元素,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调适,如何在现行立法模式下,实现舶来理论与本土罪量规定的合理对接,这正是《犯罪成立罪量因素研究》重要的研究价值。 本书由王彦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