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尔的英文诗集《新月集》与《飞鸟集》分别出版于一九一三年和一九一六年,是由泰戈尔本人将其孟加拉文诗集《儿童集》(1903)和《碎玉集》(1899)译为英文,并加入了少部分用英文直接创作的诗歌。 这两部诗集传入中国后,在一九二〇年代早期,即由郑振铎先生(1898—1958)翻译为中文并出版。他的译本成为“五四”白话文运动后,用白话文翻译外国诗歌的经典,不仅对中国读者了解、欣赏泰戈尔的作品贡献,而且对中国的诗人、作家学习写作,也很有影响。 在“五四”白话文运动近百年后的今天,汉语发生了很大变化。用当代汉语译出这两部诗集,或许更易于为今天的多数读者所接受。这是译此书的初衷。
20世纪后期经济自由主义复兴的同时,国际经济治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尤其反映在WTO体制内的重造。作者阐述了这一根本性变化及其对国际经济贸易法治的长期影响。作者进一步探讨了经济自由主义受到的阻力,并与同期的国际人权法相关问题做了比较。作者指出,虽然体制间的抗争造成了限制,但也提供了合作的希望。作者主张体制间的合作必须基于对体制的目的与功能的重新评价。由此,本书旨在推动对国际贸易治理的充分有成效的讨论。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靠前和解协议公约》(亦称《新加坡公约》)是一部旨在促进通过调解解决靠前商事纠纷的靠前公约,由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而完成。该公约与《纽约公约》《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共同构建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靠前商事纠纷的基础。孙巍律师作为观察员代表全程参与了《新加坡公约》制定工作。为更好地诠释该公约,本书不仅对公约全文进行了逐条详解,还梳理介绍了核心条款的立法背景、历次调整和完善情况,以及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成员国在公约拟定和谈判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交锋观点,生动翔实地为读者们提供了靠前手资料。相信读者会从本书中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在靠前争议解决领域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新加坡公约》。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靠前和解协议公约》(亦称《新加坡公约》)是一部旨在促进通过调解解决靠前商事纠纷的靠前公约,由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而完成。该公约与《纽约公约》《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共同构建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靠前商事纠纷的基础。孙巍律师作为观察员代表全程参与了《新加坡公约》制定工作。为更好地诠释该公约,本书不仅对公约全文进行了逐条详解,还梳理介绍了核心条款的立法背景、历次调整和完善情况,以及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成员国在公约拟定和谈判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交锋观点,生动翔实地为读者们提供了靠前手资料。相信读者会从本书中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在靠前争议解决领域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新加坡公约》。
本书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发达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发展中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儿童工作机构等几大方面详细论述了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保护问题。通过对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研究,可以为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国际立法参考,也能促进和推动国际儿童权利保护法的趋同化。
本书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发达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发展中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儿童工作机构等几大方面详细论述了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保护问题。通过对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研究,可以为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国际立法参考,也能促进和推动国际儿童权利保护法的趋同化。
本书由现任上海交通教学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向隆万先生所著。向隆万是当年东京审判检察官向哲濬之子,他以其独特的视角和靠前手资料,梳理及讲述了东京审判期间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团队的经历和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