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彼德罗 彭梵得是 20世纪前叶意大利和欧洲*伟大的罗马法学家之一,曾就学于罗马大学法学院并在数所意大利大学任教,其学术成果颇为丰富,其著作汲取了19世纪德国学说汇纂派的研究成果。本书研究的基本对象是优士丁尼罗马法,即由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于公元六世纪编纂的罗马法律和学说,包括该皇帝自己的立法。本书遵循盖尤斯的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还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部分论述了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丧失与保护,分论论述了家庭法、物法、债法等。
我国近年颁布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文化领域法律,改变了文化领域长期以来 三部半法律(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及涉及文化领域的档案法)治文化 的的格局。作者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北京市社科2017年度课题)和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著作权问题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课题)等课题的研究,结合我国当今文化强国建设的政策环境和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提出了基于文化产业链的文化法律体系构建方案,涵盖文化强国建设视野下的文化产业链、文化资源法、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权益调整法、文化市场监管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内容。字数约30万字。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第一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篇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不仅简明扼要地阐述了重要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而且在每一章介绍完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之后,总是会对它们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有几段高屋建瓴的总结,充满思辨,令人深思。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没有其他英文国际法教材通常具有的繁杂的脚注,文体比较简洁,比较适合法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的本科生或其他想要了解国际法的人士阅读。
本书以晚清国际法传入为线索,以主权国家的核心要素为架构,结合晚清主权意识生成之历史特性,从司法主权意识、领土主权意识、国民意识和国际社会意识四个维度出发,对晚清主权意识的生成进行微观考察。不仅史实性地呈现出晚清中国世界秩序观从传统帝国向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从 中国之天下 向 世界之中国 的巨大转变,而且还通过揭示19世纪实证主义国际法与殖民扩张的共谋,揭露了殖民扩张时代的实证主义国际法对形式平等的主权理论的扭曲和重塑。
本书首次从历史角度综合分析了关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美国外交政策。作者审视了从美西战争到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的创设时期,证明了20世纪初的国际法律框架不仅影响了美国外交政策的进程,而且为国家间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尽管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都被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但是它们分别作为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的前身,引导了后续的规范和减少跨国威胁和使用武力。本书深入研究了美国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立的最初立场及其对拉丁美洲与加勒比地区的帝国政策等主题,提供了有关条约、法庭和会议的详细资料,并评价了相关政治人物。从法律主义观点出发,作者讨论了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国际争端的强制仲裁以及解决国际争端新机制的创设。
毛俊响、王历编*的这本《国际法典型案例评析》共分九章,内容包括国际法基本原理、国际法主体、主权行使的空间、条约与国际习惯、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国际争端解决、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战争与人道主义法。 本书在对国际法基本问题进行简要概括和提炼之后,从 基本案情 、 法律分析 、 资料阅读 和 延伸思考 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典型案例,以帮助学生*好地理解国际法相关知识点。 本书主要供法学专业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结合国际公法教材对照使用。
国际组织的数量和活动均呈指数级增长,但国际法上缺乏一个全面的关于国际组织的法律概念。本书从国际组织所制定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的角度研讨这一问题,是第一本全面研究国际组织法律制度的不同概念的专著。已有概念主要有功能主义、立宪主义、特殊主义、非正式主义4种。本书追溯国际组织不同概念的历史渊源,描述这些不同概念如何归属于4个类别,提出一个将国际组织定义为 双重实体 的新理论。国际组织的概念是根据其发展的法律制度的性质来定义的。 双重法律性质 的概念描述一个国际组织如何创建其源自国际法的特殊法律体系,其最有价值的结果是反驳一个经常性的争论主题,即组织要么被视为成员国利益的载体,要么被视为自治实体。
在国内学者所熟知的纯粹法学理论之外,法治国理论可谓是凯尔森法哲学思想的突出体现。凯尔森强调法规范和法治国家的中立性,国家无非是一套规范体系,容不得虚假的言辞矫饰。执政者须时刻担负起证明义务:自己的命令是一种法律命令,而非强盗命令。纵观古今,儒道之争激荡千年,远未终结。弘扬传统优秀文化,需要在传统的法哲学争议中发现新的道路。道家选择了逍遥避世,而儒家的圣人之治过于依赖德性,二者间分明有一条中道:既非德性治理而废除武力,也非消极避世放任武力,而是推行客观的法律治理。凯尔森的法治国思想正是穿越古今中西的思想纷争,为人类开辟出一条客观法治国理政之中道。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因而数据治理能力也是国家竞争力的体现。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迭代,全球数据主权逐渐明晰,数据跨境流动立法博弈加剧。数据保护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专业性进一步凸显,有必要对数据相关立法进一步深化,加速立法建设进程。本书通过对该领域作深入的理论与制度化研究,旨在提升中国在国际数据规则博弈中的增强话语权和影响力,在国际法治路径下明确数据主权战略并提出构建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应对策略。
本书是由一线律师撰写,论述国际商事仲裁实务的图书。 全书共分为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章 一带一路 下的国际仲裁,论述了中国主导的国际投资仲裁机构的设立,什么是国际投资仲裁等内容。 第二章 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从胜负两方的是视角讲述了国际仲裁当事人关心的问题。 第三章 当事人了解仲裁的世界,论述了仲裁的优点,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机构及仲裁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论述了仲裁协议的起草与内容,仲裁协议的效力,关于仲裁协议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 当事人经历仲裁的过程 仲裁程序,论述了申请仲裁,选择仲裁员,以及仲裁庭审; 第六章 当事人获得的*终结论 仲裁裁决,主要论述了,当事人选择了适用法律,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的情况,以及仲裁员适用法律的义务和裁决的效力。
本书从区域国别研究的视角,全面考察了法国社会的特征。内容覆盖法国社会保障制度、教育体系、职业精神、文化政策。这些关乎法国社会运行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从本质上反映了对等级的依恋和对平等的追求。这一看似矛盾的社会生活方式背后却有着统一的文化逻辑:高贵与低贱的对立。这一基本文化特征也贯穿法国文学的创作实践,《追忆似水年华》就是这一文化逻辑的典型代表。本书多学科、多角度、大跨度的论述为认识当代法国社会提供了全面的参考。
. 导论 章 自决的历史、理论和国际法渊源 第二章 国际人权公约机制下的自决权实践观察 第三章 自决的权利主体 第四章 自决的内容、形式、手段与限制:理论与案例 第五章 自决权的发展对当前国际法体系的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著作以国际法为主要视角,研究中国如何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法律问题:本著作在指导原则上坚持构建 海洋命运共同体 的思想;在宏观问题上主要解决中国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原则与目标、角色定位、方式与手段等所涉及的法理基础、法律依据和法治完善等;在微观问题主要解决中国参与治理 区域 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深海噪音、深海油污、海洋酸化、深海微塑料、海底采矿等环境保护活动涉及的诸多具体法律问题;在难点问题上主要解决构建 区域 活动担保国责任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责任信托基金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等法律问题。通过上述研究,增强我国在 区域 环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成为引领国,从而保障中国作为核心主体在 国际法的新疆域 谋求更加有利的地位并且
本书是一部关于国际环境法的专题研究,本书致力于对与《巴黎协定》核心概念、法律形式与义务特征进行探究,对《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遵约评估研究的理论体系进行论证。本研究具体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内容定位于《巴黎协定》的核心概念演变与法律架构评析。第二章内容通过国家自主贡献制度的产生背景、条款结构、国际实施进展、存在问题几个角度进行了针对性研究。第三章内容围绕《巴黎协定》遵约制度及其密切相关的透明度框架、全球盘点和灵活履约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第四章内容基于两个视角下的理论梳理与分析。一部分回答以《巴黎协定》为例的国际遵约理论的本原性问题。另一方面内容则定位于气候正义理论在法哲学与伦理学层面的演进。第五章内容是本研究围绕《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遵约评估的核心章节,包括四个
《论反垄断法多元价值的平衡》通过阿列克西的原则平衡理论,尤其是比例原则,对如何平衡反垄断法上的多元价值进行研究。讨论了反垄断法上的四类平衡,即保护竞争目的与其他立法目的之间的平衡、其他立法目的之间的平衡、不同竞争类型之间的平衡,以及竞争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之间的平衡;比例原则在反垄断法上的应用形态,特别是以之作为垄断行为判断标准的可行性。并且,根据比例原则重新审视了合理原则的构造和成分,重新解读了三类垄断行为的实体判断标准。比例原则应用于不同类型的反垄断平衡时,表现形态有所差异,唯有确保各种形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方能保证整个反垄断法体系的和谐统一。
本教材是*、财政部2007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初步成果,在全面准确地阐述国际贸易法基本概念和内容的同时,突出重点。充分反映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该教材介绍了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的新《华沙公约》、《国际运输法公约草案》、UCP600、《国际保理公约》、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讯公约》等。
《国际商法》由来自全国多所高等院校、多年从事国际商法教学与研究的中青年教师撰写完成。全书在体系上不仅注重系统性和合理性安排,同时也注重理工综合类院校法学相关专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的要求,具有内容翔实、阐述详细、实例或案例丰富等特点。首先,本书体系合理。全书共分为十章,国际商法绪论部分系统地对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阐述,之后对国际商事主体法律制度和国际商事行为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和阐述,主要包括:商事组织法、国际商事代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商事支付法、国际产品责任法,此外对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主要方式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进行了介绍。其次,本书内容翔实,实用性较强。在各部分内容的阐述方面,既有各主要代表性国家相关法
宋杰著的《 法上的司法干涉问题研究》将 对司法干涉问题进行全面的专题性研究。本书将首 先对其进行分开性研究,然后再从其给中国所带来 的挑战与机遇的角度讨论详细中国对此问题的应对 策略,尤其是制度性的和体系性的应对策略。 后 再在此基础上进行简要总结。本书所使用的 司法 干涉 主要是指外界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介入,此 种介入,既可以是在相关 同意的基础之上所进 行的,是建立在 同意的基础之上的;司法介入 也可以建立在即使相关 不同意,相关机制依然 选择进行强制介入的情形。同样是建立在非 同 意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无论司法干涉是建立在同 意的基础之上,还是建立在相关各方或 不同意 的基础之上,这两种形式的 司法干涉 ,都属于 本书的研究范围。
本书在阐述我国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基本范畴与现状、理论基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辅以域外追逃追赃合作的经验与启示,终提出了完善我国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的顶层设计与途径。 本书认为我国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不仅需要实践经验,还需要理论支撑;不仅需要落实国际法,还需要修订国内法;不仅需要依托社会科学,还需要借助自然科学。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法律与条约内外兼修、社科与自科并驾齐驱。
本书从国际经济法的历史沿革、基本原则和概念出发,详细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主客体以及具体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际贸易往来的实践做了较为深入地探讨和分析。本书吸取了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界的*成果及普遍观点,深入浅出,适合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使用,也可作为进行更高层次法学研究的参考。
在加拿大普通法地区,律师的自我规制生机勃勃。在加拿大的10个省和3个领地,都有一个律师协会。这些组织由律师领导,由律师选择,对其各自省份和领地的法律服务规制,行使极其完整的控制权。这些律师协会是由省立法确立的。这些法律赋予律师协会以充分的权力和裁量权,并且通常根据律师协会本身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法官、立法者和政府官员,在加拿大法律服务规制中的作用相当小。因此,加拿大的律师管理体制是很独特的,即使是与其接壤的美国相比,也有着鲜明的特色。为此,本书译介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1998年法律职业法,为当前我国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提供经验介绍。因此,本书对于加强相关立法的比较研究,对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为中英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