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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一本国际商法权威著作,体现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与法律的突出特点,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一种跨学科的视角。 全书共分4篇16章,涵盖的主题广泛,对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贸易管制、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税收、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竞争法等相关法律问题均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探讨。书中包含大量的案例,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本书不仅适用于高校法学和经管类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而且适合作为从事国际经贸或法律工作的在职人员的培训用书和参考书。
本书是日本东京大学等十几所大学的十几位国际法学者在2004年为纪念东京大学名誉教授筒井若水先生70寿辰及其多年来对国际法的研究和教学所做出的贡献而策划写作的。本书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目前翻译出版呈现给读者的就是经修订后的版本。全书共计18章,从理论到实践几乎涵盖了当今国际法的所有内容,包括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际关系变化而引起国际社会法律制度变革在内的一些规则变化,因此将有助于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法和提高运用国际法思考和看待国际关系的能力,为正处在发展和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阶段的中国构建法治国家和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做出贡献。
自1787年提议和起草《联邦宪法》,到1789年正式批准,对于是否应该批准《联邦宪法》曾有一次紧张而重要的大辩论。麦迪逊、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一系列文章中表达了支持它的主张,后被称为“联邦论”。而反对批准的论证则由多个作者以多种形式表达,其中多数人使用了假名,后来这些文章以“反联邦论”闻名。本书是反联邦主义者所写的关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论文章与信件的合集,涉及联邦权与州权、宪法解释权、审判权、税法、常备军、参众两院与总统的权力分割、权利法案的缺失等等,是理解美国《宪法》与制宪历史的重要文献。
《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丛书为法学院校学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提升法学应试能力而精心设计,共设置16个分册,涵盖*规定的法学专业所有核心课程。图书的体例结构与主流法学核心课程教材相一致,具有考点全面、内容新颖、题量充足、解答详尽、应试性强等特点。随书附赠课程配套法律单行本,方便读者配套使用。 一、配套性强 本书结构上分为十八章,与主流国际法核心课程教材相一致,便于随学随练。 二、内容* 1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及文件等进行全面修订。 2 新增2015年、2016年司考真题和2016年、2017年考研真题,并对陈旧题目进行替换。 三、加工精细 1 重点章节前面设置 基础知识图解 ,归纳每章的知识体系和基本概念,帮助读者梳理知识点并检验学习成果。 2 对重点题目的答案以脚注形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试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的育人功能,持续深化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我们组织法学专家与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共同编写了高等学校法律实务系列教材。 本套系列教材共分为三辑:*辑包括《宪法案例教程》《行政法案例教程》《刑法案例教程》《民法案例教程》《经济法案例教程》《刑事诉讼实务教程》《民事诉讼实务教程》和《法律文书实务教程》等8部教材;第二辑包括《商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环境保护法案例教程》《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刑法(总论)案例教程》《公证与律师制度实务教程》《行政诉讼实务
在国内学者所熟知的纯粹法学理论之外,法治国理论可谓是凯尔森法哲学思想的突出体现。凯尔森强调法规范和法治国家的中立性,国家无非是一套规范体系,容不得虚假的言辞矫饰。执政者须时刻担负起证明义务:自己的命令是一种法律命令,而非强盗命令。纵观古今,儒道之争激荡千年,远未终结。弘扬传统优秀文化,需要在传统的法哲学争议中发现新的道路。道家选择了逍遥避世,而儒家的圣人之治过于依赖德性,二者间分明有一条中道:既非德性治理而废除武力,也非消极避世放任武力,而是推行客观的法律治理。凯尔森的法治国思想正是穿越古今中西的思想纷争,为人类开辟出一条客观法治国理政之中道。
本书结构上由六章组成,主要可划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二章是全面论,是全书的理论基础和政治结构横向架构分析。作者对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适用与发展,美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等做了理论阐述。第三、四、五章是重点论,沿着国际法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运行论纵向路径展开,对美国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展开论述,并以具体案例分析了美国国际法实践的外交策略。最后一章结论表明了美国国际法的 双重标准 ,对其本质加以总结,揭示了其虚伪性。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法面临着时代性变革。任何法律的历史演进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律主体及其政治地位法律强化的发展史。国际法的历史变迁、现实困境和未来发展趋势,都将从自然法视角的主体多元化和实证法视角的大国外交中得以阐释,大国政治和国际法治构成了全球治理的两大互动要素。现实
由“横平竖直”的直线及各种不可思议的线条构成的非洲 间边界,是非洲区别于世界其他地区的 典型特征之一。欧洲殖民者在瓜分非洲狂潮中人为划分的“势力范围”界线,在蛮横颠覆非洲原有的自然发展演进轨道的同时,也为殖民统治和资本主义入侵下的非洲走向所谓“现代化”“文明化”强行划定了全新的场域,给民族 的非洲发展埋下祸端。在非洲现代民族 建构进程中,脱胎于殖民地边界的非洲主权 间边界,成为前殖民时代的发展惯性与殖民统治遗留下的既有秩序间相互博弈的焦点,见证了非洲人用自己的智慧奋力实现联合自强目标的探索。 从某种意义上看,一部非洲 间边界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完整的非洲近现代历史,本书将对非洲国家间边界的起源、产生方式及意义和影响进行系统梳理,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系统研究当代非洲 的现代化、
本书*部分的内容是公司国籍的确定 , 第二部分的内容是各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对比分析 , 第三部分的内容是公司管辖权的基本制度 , 第四部分的内容是公司准据法的确定 , 第五部分的内容是外国公司的认许制度 , 第六部分的内容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 第七部分的内容是公司准据法确定的国际统一化趋向 , 第八部分的内容是公司实体法律的国际统一化趋向。本书 的*后 是与公司法上的请求有关的判决承认与执行。
本书以国际逃避税的法律控制为主题,讨论了当前国际逃避税猖獗的主要原因,认为经济要素的全球自由流动与税收管辖权属地性之间的不匹配矛盾对国际逃避税的泛滥带来很大影响,提出国内法是控制国际逃避税的基础法律制度,双边合作是当前控制国际逃避税的主要法律制度,建立多边税收互助机制是控制国际逃避税法律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本书为2020年5月20日 新修订的《德国社会法典》第六编:法定年金保险之全文中译本,内容包含参保人的范围,保险给付,组织、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财政,罚金规定等有关德国年金保险制度的方方面面。德国是全世界 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 ,自1889年《伤残与老年保险法》颁布以来,德国的年金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逐渐涵盖养老金、劳动能力减损年金和因死亡而给付的年金等方面内容,体系趋于完善,对我国养老保险等制度的完善颇具借鉴意义。本书对 社会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法定年金保险制度感兴趣的读者亦可从中获益。
本书以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论证了当前国际法处于亟待进一步发展的转折点上,以及在这一转折点上,作为新兴大国的中国要成为真正的强国,如何在既有物质准备的基础上做好理论准备。而做好理论准备需要一种新出现的价值观念得到大多国家的认同。在新兴大国中,只有中国具有持续提高其在国际经济和安全议题领域的能力。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战略的推行正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新选择的契机。这种新选择的重点不再投射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的国家间共存上,而是以现在于一定限度上存在的国家间的合作为起点,力求实现国家间的融合。
在加拿大普通法地区,律师的自我规制生机勃勃。在加拿大的10个省和3个领地,都有一个律师协会。这些组织由律师领导,由律师选择,对其各自省份和领地的法律服务规制,行使极其完整的控制权。这些律师协会是由省立法确立的。这些法律赋予律师协会以充分的权力和裁量权,并且通常根据律师协会本身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法官、立法者和政府官员,在加拿大法律服务规制中的作用相当小。因此,加拿大的律师管理体制是很独特的,即使是与其接壤的美国相比,也有着鲜明的特色。为此,本书译介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1998年法律职业法,为当前我国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提供经验介绍。因此,本书对于加强相关立法的比较研究,对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为中英对照。
户谷由麻*的《东京审判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对法与正义的追求》通过追溯过去六十年国际法史和 日本现代史的研究以及广泛调查分析一手史料,重新 梳理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东京审判)这一先驱性 国际司法事件走上战后历史的舞台并成为奠定战后东 亚地区秩序的基石的过程。作者在书中修正了此前关 于东京审判的若干偏见与错误印象,并尝试从国际法 发展史的角度对东京审判重新进行评价,认为在承认 审判具有政治属性的同时也要从国际法发展的角度对 审判进行*加平衡以及多角度地分析,肯定了东京审 判在国际人道法发展史中所起到的正面意义。作为一 部东京审判研究的概论性专*,本书在史料的广度和 分析问题的深度上均堪称**,是近年来相关领域重 要研究*作之一。
陈泽宪主编的《当代中国国际法研究(1949-2009)(新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推进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进一步的繁荣和发展。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本书还是留下了一些遗憾。例如,本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大部分,但并不涵盖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所有分支或问题。国际公法领域没有包括外交和领事关系法、空间法等,国际私法部分选取了几个专题,没有包括国际私法所有分支或问题;国际经济法不包括国际税法等分支。再如,《当代中国国际法研究(1949-2009)(新版)》述及的学术人物和学术文献基本上不涉及中国大陆以外的研究中国与国际法问题的学术人物及其著述。还有,即使是本书所述及的范围,对学术文献的总结概括,对学术观点的提炼,也会有遗漏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