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晚清国际法传入为线索,以主权国家的核心要素为架构,结合晚清主权意识生成之历史特性,从司法主权意识、领土主权意识、国民意识和国际社会意识四个维度出发,对晚清主权意识的生成进行微观考察。不仅史实性地呈现出晚清中国世界秩序观从传统帝国向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从 中国之天下 向 世界之中国 的巨大转变,而且还通过揭示19世纪实证主义国际法与殖民扩张的共谋,揭露了殖民扩张时代的实证主义国际法对形式平等的主权理论的扭曲和重塑。
国际组织的数量和活动均呈指数级增长,但国际法上缺乏一个全面的关于国际组织的法律概念。本书从国际组织所制定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的角度研讨这一问题,是第一本全面研究国际组织法律制度的不同概念的专著。已有概念主要有功能主义、立宪主义、特殊主义、非正式主义4种。本书追溯国际组织不同概念的历史渊源,描述这些不同概念如何归属于4个类别,提出一个将国际组织定义为 双重实体 的新理论。国际组织的概念是根据其发展的法律制度的性质来定义的。 双重法律性质 的概念描述一个国际组织如何创建其源自国际法的特殊法律体系,其最有价值的结果是反驳一个经常性的争论主题,即组织要么被视为成员国利益的载体,要么被视为自治实体。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法律发展进程经历了一场深刻转向:从被动接受西方法律文明的冲击与移植,转向将人民大众凝聚为政治主体,进行自我立法,进而构建自主法律体系。这一转向奠定了新中国的政法法学传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进一步创造性地融合国际经验与本土实践,成功实现了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制度衔接。在此背景下,政法法学亟需因应时代变化进行理论创新,形成政法法学的新视野。
本书是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特别是由于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性,使得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更具重大的现实意义。而当前正在实施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规则正是《巴黎协定》,而在《巴黎协定》中创设的遵约机制无疑是促进、便利和监督各国碳减排的重要制度规则。故而,深入参与、理解和履行《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的相关规则,将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行动,确保我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符合《巴黎协定》法律义务的关键。而正基于此,本书深入分析和研究了《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相关规则,以期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和法律政策选择。
本书从刑法解释学、刑事政策学以及刑事诉讼法学三个维度对于如何建构刑事合规制度做了详细的阐释。除此之外,对于国内现有的合规制度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反思,从反方向为刑事合规制度的建构划定了边界。 本书zui大的理论意义在于,其对于刑事合规制度进行了类型化、规范化处理。刑事合规制度的研究在国内已经广泛展开,但现有的研究具有片段性,即更多地以美国法为参照,从经验的层面展开研究,这种研究方法具有重大的缺陷。本书的规范化处理可以弥补现有理论研究的缺陷,从而为未来的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借鉴。 实践意义在于,本书在进行制度抽象的同时,充分考虑了我们的制度现实,对于合规制度的中国化问题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阐释。例如,早在2018年,由作者率先提出的,以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为切入口,引入刑事合规制度的理念,已经
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使国际贸易概念本身在迅速扩大,由传统的货物贸易扩展到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急剧扩大并复杂化,与其他课程产生许多交叉、重叠。本书仍以传统的国际商法为基础,即以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为主的国际商事关系和国际商事组织关系为主要内容,以私法规范为主。适用层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专科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和对国际有兴趣的读者。
本书从上海法院2017 -2018年受理及审结的数千件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具有一定代表性与指导性的案例。每个案例均设提要、案情、审判、评析四大部分。每个案例在提要部分对案例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在案情部分介绍基本案情,在审判部分详细介绍审判理由和判决结果。评析部分是在概述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判决的法理和法律依据。本书是中英对照本。
本书对“国际法”创始思想家格劳秀斯的国际法名著《论战争与和平的法权》第一卷进行了详尽解读。书中采用知识谱系列表、语境分析等思想史研究方法,通过对《论战争与和平的法权》最重要的两个基础性理论的研究:“诸法关系”和“知识学谱系”,试图揭示格劳秀斯“国际法”或“战争法”的创立,乃是通过遵循一种特殊的“诸法”层级关系和“知识学”谱系,而得以构建的。只有在这种“法”和“知识”的“新秩序”中,格劳秀斯的各种关乎“正义”的国际法讨论,才能获得自身立论的坚实基础。此外,本书还试图切入格劳秀斯更广阔的“知识论战”背景,比如同“学院派怀疑主义”、亚里士多德主义、基督教的某些分裂主义和激进主义的交锋,从而试图还原一个更具“同时代”感的格劳秀斯思想形象。
本书为译著。原书名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A commentary,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 此书是 本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公约 )及其任择议定书进行全面评注的作品。公约是 一部关键性的 人权文件,也是 一部专门规定妇女 人权的文件。公约被描述为联合国 为妇女权利斗争的里 程碑 。 本评注描述了公约是如何通过其监督机构 消除对 妇女歧视委员会 进行实施的。评注对公约的序言、每 一条款及其任择议定书逐条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它还用专 章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所涉及的实质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深 入分析。本书的资料来源于条约文本、一般性建议、结论 性意见及任择议定书下的案例法。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通过一般性建议、结论性意见及案例法来解释和适用公约 。本评注每一章都是独立的,但相互之
本书系统介绍和研究国际组织法的有关理论、条约、制度和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组织的形成、发展和现状、国际组织的类型和形态、国际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国际组织的经费与预算、国际组织法的基本性质、国际联盟的结构和历史意义、联合国成立的背景、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联合国的会员国、联合国的组织结构和职权、联合国的安理会表决程序、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联合国和区域组织的法律地位、世界贸易组织、欧共体和欧盟的组织结构、东盟与东盟意识、新兴国际组织及其问题、国际组织争端的解决、当代国际组织与国际关系、国际社会组织化与国际法律制度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