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1881年开始编撰, 1896年公布,19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渊远流长,世界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深受其影响。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集结当时民法学界硕彦,翻译整部《德国民法》,内容完整、质量优良。2015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集结台湾地区诸位民法学者,更续绝学,一展德国民法五十年来不同之风貌。本书亮点如下: 1. 收录最新德国民法修正。 2. 德中对照,收录专有词汇索引表,以利学习与研究。 3. 批注丰富。 4. 收录《德国民法》与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条文对照表。 本书的最新翻译出版,将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编纂《中国民法典》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作为一本德国刑法学教科书,《德国刑法基础课(第7版)》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文献资料充实,吸收了近年来的重要判决与理论发展,引注中的信息量很大,方便读者快捷掌握各种观点并进一步查询各种学说。 其二,立场偏向主流,除了对法益理论的坚守外,《德国刑法基础课(第7版)》尤其强调并广泛应用了在德国学界占据主流地位的客观归属理论。 其三,内容全面,除了刑法总论之外,还专门增加了刑法分论的部分内容,即杀人犯罪与身体伤害犯罪两章。 其四,体系科学,章节编排顺序为基本理念、犯罪构造概览、杀人犯罪与身体伤害犯罪、总论各问题详解,让读者了解基础框架与基本罪名后才开始深入了解总论的各个细节,符合初学者的学习规律。 其五,文字流畅易懂,没有使用复杂的长句与晦涩的词语,对于初学者而言没有太多语言上的障碍。
本选题被德国出版社定位为学术型教科书,是德国法学界备受欢迎的债法教科书。 本选题详细介绍了德国合同债之关系和法定债之关系,特别强调债法各论与债法总论之间的关联性,可以帮助读者建立完整的债法知识体系。作者非常重视对债法理论的系统介绍,阅读《德国债法各论(第16版)》能够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德国债法各论的制度背景。 本选题的另一特色是理论与实务高度结合,作者运用大量经典案例展现债法制度的具体适用,不仅可以培养和训练读者的债法思维,还可以为法学同人解释、适用我国《民法典》相关内容提供参考。本选题还以小贴士的方式介绍了一些比较法知识,这在德国法教科书中是较为少见的。
维尔纳 薄逸克教授所著的《刑事诉讼法》是德国影响力最大的教科书。而且这本教科书在我国大陆以外的东亚地区也已成为经典,一个典型例证是,但凡台湾地区留德学者之文献,几乎无一篇不引用这本教科书者。 《德国刑事诉讼法教科书(第15版)》涵盖刑事诉讼法的总论和分论部分,其中总论部分包括基本原理、基本原则以及管辖、诉讼主体、回避、刑事追诉专门机关职权、被告人基本权利、辩护、证据法制度和原理、证据排除法则、强制措施尤其是羁押、诉讼要件和诉讼行为等全面的基本制度和理论范畴。在总论部分涉及到了许多中国刑事诉讼法尚属研究空白,甚至完全未知的领域,例如刑事诉讼行为理论,诉讼客体理论、自主性证据禁止理论等。其研究方法更是从德国盛行的法教义学研究方法入手,即每一个理论议题都不脱离法条的解释技术。 在分论部
《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自1804年以来,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树立了一面旗帜,对我国民法理论的发展影响甚为深远,是我国民法教学与理论研究的著作之一。 自2010年以来,法国立法机关对民法典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人的身份能力、人权与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幅度更大,继承法几乎全部修改,同性恋婚姻入民法典,等等。这些改革反映了法国当代社会变革;特别是2016年,《法国民法典》的债法编也进行了全面修改。 债法编 在二百余年时间里,条文基本上没有修改过。法国债法改革反映了法国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方面的新理论及观念变革。 本法典是按照2023年1月1日法国法律网站 Legifrance 的最新文本翻译,适当增加注释,并将离婚,亲子关系,收养子女,未成年、监护和解除亲权,继承法,债法,时效与占有的原
本书以古典罗马私法为内容,分为诉讼法、人法和家庭法、死因继承法、财产法和债法五个部分,每个部分详细论述各个概念和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本书最大的特点是强调罗马私法制度和社会、政治方面的联系,这也是其最具吸引力的地方。虽然写作于20世纪五十年代,但基本的理论并没有过时。现在的罗马私法教科书大多注重教义学方面的讲述,看起来像是在写作现代民法的内容。本书更注重历史方面,将读者置身于罗马的历史环境之中,让读者亲身感受古典罗马法学家的思维方式。
本书属Beck出版社为经典的 法学简明教材(Juristische Kurz-Lehrb cher) 系列,其以人和公司为重点,同时兼顾资合公司的基础知识,此外还包括欧洲公司和公司形式的转化。本书体系结构清晰合理,语言简练,在讲解重要的概念和知识点时穿插一些简单的实例,使学生容易理解和掌握,非常适于作为初学者的入门教材和作为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
《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指南》选择并收录了欧洲人权法院对《欧洲人权公约》中所保护的十项具体权利或原则的相关判例的指南。指南是欧洲人权法院以各项公约权利或原则为中心,对相关经典判例作出的回顾和总结,以及对相关权利和原则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作出的权威解释。对欧洲人权法院自身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也促进了《欧洲人权公约》中各项权利的法理学发展。本书由欧洲人权法院授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将指南的英文原版翻译成中文。为了避免重复,本书涉及的每一项权利和原则之后所附的相关案例索引没有在中文部分进行翻译,读者可在英文部分阅读。本书的部分中文文本已经被欧洲人权法院官方网站收录,成为各项指南的官方中文译本。作为世界上*的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监督机构,欧洲人权法院的经典判例对各
大陆法系亲属法在民法典体系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并在逻辑结构上逐渐发展为以权利主体为本位,突出 人 的地位和尊严,将关于人和家庭的法律置于财产法之前。本书介绍了亲属法在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明确规范家庭成员间的人身权利义务和财产权利义务,确保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的实现; 平衡家庭成员的利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承认家务劳动,保护配偶经济弱势方的利益; 适用离婚救济制度,保障夫妻离婚弱势方的合法权益; 公权力适度地介入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员基本人权的实现。 韦伦霍菲尔教授撰写的这本《德国家庭法》结构清晰、表述简明,尤其注重论述《德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与总则编、债编及物权编相关规范间的适用问题,为读者快速有效地熟悉德国家庭法提供了完美的总体框架和理论基础。此外,作为深受社会思潮所影响的私法
《美国的行政司法》是美国行政法学家、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皮特 L.施特劳斯教授的开山之作,全书体系架构完整,涵盖了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政府的组织体系、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予以司法控制之外的法律控制、获得司法审查、司法审查的范围、政府及其机构的责任等内容。每一章节以核心问题为中心,追溯早期制度和判例的发展,并以典型判例和相关论著展开对比分析,展示了美国联邦*法院的多数意见和反对意见以及学界的各种观点。本书第三版展现了美国政治和法律上的*进展,以行政法为主线阐述了美国社会的 分裂 和多元,以及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上做出的回应。
本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部组织翻译和汇编,内容包括了美国、欧洲、日本和韩国*的外观设计法及其审查指南,借鉴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深入了解其他国家和组织的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很有必要。特别是需要对美、日、韩、欧外观设计的法律、法规和具体审查标准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为我国企业 走出去 进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书以欧洲刑事法为主题,介绍了欧洲的刑事实体法以及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阐述了欧盟各成员国解决法律冲突的途径。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了欧洲的刑事法体系、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欧盟相关机构在刑事事项中扮演的角色。该书论述了一般欧盟法需要遵循的原则以及在刑事立法中欧盟所享有的权限,全面反映了国家背景下欧洲刑事法的特殊性。本书涵盖丰富的法院判决和法律文书,被许多大学用于欧洲刑事法课程和刑事合作课程教学以及司法系统的培训,对于广大法律人和希望了解欧洲刑事法的读者而言将是一份十分难得的材料。
《法国民法总论(II)》对主观权利的一般理论做出了迄今为止*详尽的阐述,包括主观权利的界定,主观权利的类型,主观权利的性质,主观权利的主体,主观权利的特征,以及权利主体享有的诸如物权、债权、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本著作的两个*主要的特色:其一,*次将主观权利视为民法总论的两大核心,放弃了以法律关系的一般理论作为核心的民法总论;其二,本著作所引用的资料均为国内*的,没有任何其他人引用过。本著作的读者为民商法和法理学专业的研究生、教授和实务人员。
我在 越的生活环境里,花了五年连续不断的艰巨劳动,写成了这部作品。值此出版之际,我想在序言里说明我对它的看法,以消除读者可能产生的误解。我希望读者不要在我的书里看出和寻找我不想、也不会表达的东西,而把注意力集中到我要表达的东西上。不过,要做到这一点(根据作品的条件),我认为并不容易。限于时间和我的才能,我不能充分实现我的愿望。我想借刊物热情提供的机会,向可能对此感兴趣的读者简略地陈述一下我本人对作品的看法。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它不是传奇, 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纪事。《战争与和平》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的内容的那种形式。作者蔑视艺术散文作品流行形式的这种声明,如果出自凭空臆想、缺乏先例的话,那就会显得狂妄自大。事实上,从普希金时代起,俄罗斯文
16世纪,虽然法国经典人文主义法学派采取了著名的研究方法即法国式的研究方法研究罗马法,因此形成了著名的历史法学派,但是,它并没有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创造出民法总论。17世纪和18世纪,《法国民法典》之祖父和《法国民法典》之父Domat和Pothier开创先河,在罗马法和法国习惯法的基础上创造出以法律规范、人和物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19世纪初期,在批判法国著名法学流派即法条注释法学派的过程当中,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德国历史法学派的核心人物Puchta和Savigny创造出以一般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从20世纪初期开始一直到今时今日,法国民法学者均放弃了以一般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并且均承认了以客观法律和主观权利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本书作者凭借良好的法语知识,通过所占用的详尽资料,*次在华语世
本书是一部判例集,选译了美国地方法院和联邦*高法院在过去两百多年来所判决的有关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一些经典判例,能够体现出一些法官对相关问题的法理思考和法律推理,而且译者做了必要的说明和学术性注释,有助于我国的法律学者加深对美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技术的了解。
海洋,地球上*的单一生态系统,却正遭受着人类活动的侵害。保护海洋,国际社会在行动,新的海洋保护区不断被设立,但全球海洋仍在持续退化。联合国正在主持制定新的国际文书,以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从国际法学的视角看公海保护区,缺少概念界定,充满争辩,本书将带您纵览现有公海保护区实践与法律规范,深入剖析公海保护区的国际法概念。
本书是一本对强制执行法进行深入研究的教科书,共分十个部分:*部分解决强制执行法的基本问题,涉及强制执行法的目的、功能、基本原则、历史发展等;第二部分着重对执行机构和执行过程两方面进行探讨;第三部分解决强制执行的前提要件的问题,详细讨论各种执行名义、执行判决、执行条款之类型与本质;第四部分讨论强制执行之客体,同样采取总分的结构,在一般理论的基础上分别讨论了不可抵押财产的强制执行问题以及债权人抵销的情况;第五部分详细研究了强制执行的不同类型,如金钱债权与非金钱债权、动产与不动产债权的强制执行问题;第六部分从被执行人和第三人的角度出发,讨论在强制执行过程出现瑕疵或涉及第三人利益时两者分别享有何种救济权利的问题;第七部分涉及的是强制执行中的事实查明制度;第八、九部分集中关注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