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1881年开始编撰, 1896年公布,19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渊远流长,世界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深受其影响。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集结当时民法学界硕彦,翻译整部《德国民法》,内容完整、质量优良。2015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集结台湾地区诸位民法学者,更续绝学,一展德国民法五十年来不同之风貌。本书亮点如下: 1. 收录最新德国民法修正。 2. 德中对照,收录专有词汇索引表,以利学习与研究。 3. 批注丰富。 4. 收录《德国民法》与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条文对照表。 本书的最新翻译出版,将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编纂《中国民法典》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英国是如何治理的:英国公法的历史与现状》对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的英国公法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和归纳,开创了我国系统性研究他国法律制度的先河,并用中国法学的研究方法、按照中国法治的理论体系,将英国公法的判例结论及立法成果,与中国相应领城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相对比,在中英公法的差异之处着力,形成了中国人易于理解和便于把握的比较借鉴英国公法的知识系统,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结构清晰。 《英国是如何治理的:英国公法的历史与现状(全四卷)》共分四卷,第一卷《英国法理与英国宪法》,主要介绍英国的法律体制,特别是其中的法治观念、原则,民主政治如何沿着选举体系,议会道路迈向宪法之治的剖析等,是洞悉《英国是如何治理的:英国公法的历史与现状(全四卷)》精神的门径;第二卷《英国司法与行政》,介绍
《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指南》选择并收录了欧洲人权法院对《欧洲人权公约》中所保护的十项具体权利或原则的相关判例的指南。指南是欧洲人权法院以各项公约权利或原则为中心,对相关经典判例作出的回顾和总结,以及对相关权利和原则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作出的权威解释。对欧洲人权法院自身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也促进了《欧洲人权公约》中各项权利的法理学发展。本书由欧洲人权法院授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将指南的英文原版翻译成中文。为了避免重复,本书涉及的每一项权利和原则之后所附的相关案例索引没有在中文部分进行翻译,读者可在英文部分阅读。本书的部分中文文本已经被欧洲人权法院官方网站收录,成为各项指南的官方中文译本。作为世界上*的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监督机构,欧洲人权法院的经典判例对各
传统和创新在这里互相交融:艺术作品、风车、郁金香和烛光咖啡馆与拔地而起的建筑物,时尚设计和丰富多彩的夜生活交相辉映。 荷兰对于建筑的影响跨越千年,从罗马式建筑和哥特式的中世纪代表性建筑到荷兰文艺复兴时期的创作,黄金时代创新性的山墙房屋和包括运河以及新古典主义、伯利奇和阿姆斯特丹学派、功能主义、现代主义、结构主义、新理性主义、后现代主义和新现代主义风格在内的工程项目,用开创性的建筑在城市景观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本书为英国大宪章权威麦克奇尼教授在约翰王大宪章700周年之际所著《大宪章:文本评注与历史导读》一书的历史导读部分。该导读详细介绍了1215年、1216年、1217年和1225年四个大宪章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各自的内容和彼此间的关联,对其形式、内容、性质、价值、缺陷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包括爱德华一世对大宪章所获成果的巩固。此外,作者还对1215年大宪章现存的几个版本及历史上的重要评注进行了介绍。本书在附录中还收录了麦克奇尼教授关于大宪章的重要演讲以及甄克斯对大宪章神话的批评,希望对读者全面了解大宪章有所助益。
巴伐利亚和黑森林是哪里?若我说德国南部会不会更清晰?但也许这个地区用以下这种说法才让你有很具体的画面——黑森林蛋糕和烤猪肘,拜仁慕尼黑和啤酒节,宝马和奔驰总部,新天鹅堡和阿尔卑斯山。怎么样,是否味蕾和激情已经上路,奔向这片梦幻之地?对于德国这样棱角分明的国家来说,逍遥的南部地区简直是“眼中钉”一般的存在:他们富有、会开玩笑、极具荣誉感、喝啤酒喝得脸通红,无论是在灯光魔幻的啤酒花园还是震撼的山顶城堡,逍遥自在之感扑面而来。但“逍遥”的背后还有另一副面孔:高速公路平整得犹如大理石,慕尼黑人喜欢一脸严肃地钻研高雅文化。巴伐利亚和黑森林将痛快酣畅的古老传统与冷静客观的现代风格交织在一起,个性十足。
本书从英美两国集团诉讼立法实践中抽象出集团诉讼特别司法规制的基本原理,并将其应用于我国相关相关诉讼方式的构建和研究。作者不仅首次在学术上提出特别司法规制问题,而且通过规范分析和法律经济分析,对实施特别司法规制的理由、效用、程度,以及将面临的正当程序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了新颖独到的学术观点。
信托法被视为英国对世界的大贡献。信托起源于英国古代的“用益”,与土地制度、遗产继承等紧密相关,发展至今已超过500多年。现代信托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了解英国信托法,对于把握信托的概念及其运作原理等意义重大。在英国,没有一部所谓的成文的信托法。信托法分散在各个制定法以及大量的判例当中。本书编译了与和信托制度联系密切的十三部法律的全文:《1906年公共受托人法》、《1925年受托人法》、《1958年信托变更法》、《1961年受托人投资法》、《1964年永续和累积法》、《1976年剧院信托法》、《1986年公共受托人和基金管理法》、《1996年土地信托和受托人任命法》、《1999年受托人委托法》、《2000年受托人法》、《2009年永续和累积法》、《2014年养老金法》、《2015年养老金计划法》;此外还包括与信托相关的六部法律的目录以及节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