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梅特兰1887 1888年在剑桥大学的讲义,由H.A.L.菲舍尔整理后于1908年首次出版。本书是一本极好的宪法入门书,在某种意义上它还是一本关于英国法的教科书。其篇幅宏大,内容丰富,涉及宪法、不动产法、封建主义、刑法、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财政税收,等等,有助于我们准确地理解英国宪政和宪法。本书显示了梅特兰不仅是一位思想精深的法律大家,而且还能极其高明地令知识大众化;这些讲义包含了一些梅特兰在其后来的作品中没有机会表述但却不能为我们所舍弃的、新的、原创性的观点。如果说戴雪的《英宪精义》为我们揭示了英国宪政当中的基本原则、基本状况是什么的话,那么本书则为我们提供了这些原则、这些状况是如何发展而来的。二者相结合,使我们对英国宪政的理解更加深刻准确。
本书对欧洲专利局的专利制度和申请流程进行介绍,并重点对欧洲专利局专利的实质条款和指南进行解读分析,与中国专利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便于相关知识产权工作者充分了解向欧洲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具体流程及欧洲专利局专利审查的特点,从而有针对性地撰写高质量的欧洲专利申请;着重对欧洲专利局各种类型的通知书进行研究分析,使读者充分了解欧洲专利局专利审查各阶段各种类型通知书的特点,并对如何进行答复进行建议,以期帮助读者准确有效地答复欧洲专利局的审查通知书并终获得授权,使相关技术创新能够及时在欧洲市场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本书是一本经典的德国侵权法教科书,全书分为三个部分:(1)一般理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构成(行为、因果关系、违法性和过错)、数人侵权、免责事由(2)具体的责任构成:过错责任、危险责任和客观的担保责任(3)责任的后果:财产与非财产损害赔偿、预防请求权、程序和赔偿本书的特点在于用简短的语言表述深刻的侵权法原理。 第6版中译更为完整地体现了原著的内容和表达,是一本了解德国侵权制度的经典之作。
《英国普通法导论》为作者面向本科生开设的一门交叉学科与新兴学科课程,共分三编、十五章。与国外相关教材相比,本教材的优势在于,它能以汉语学生习惯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来解释普通法的历史、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通过我们熟悉的汉语来掌握普通法的知识和方法。更进一步的说,本教材从中国学生的视角,考虑中国学生的知识背景和思维习惯,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普通法,这是它的独到之处。本教材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与普通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包括普通法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主要特点,目的在于培养能准确理解国际交往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平等参与国际交往,有效处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纠纷和事务的法律人才。
本书从法史学与法哲学层面,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史渊源、思想基础与基本要素。作者将《德国民法典》定位为一部罗马法学法典,通过梳理其法典编纂史,说明《德国民法典》虽然被作为技术上的杰作,但自始就没有幸运的历史,指出《德国民法典》是学说汇纂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之实践教义法学的终点,而人、占有、合同作为古典私法世界的本质性剪影,则构成《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要素。
本书全面展示了德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对德国的社会保险、社会赔偿和社会促进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填补了德国社会保障立法研究的空白。在社会保障立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过程中,语言障碍成为进一步深入分析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 拦路虎 ,因此,本书将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立法研究的基础。
本书属Beck出版社为经典的 法学简明教材(Juristische Kurz-Lehrb cher) 系列,其以人和公司为重点,同时兼顾资合公司的基础知识,此外还包括欧洲公司和公司形式的转化。本书体系结构清晰合理,语言简练,在讲解重要的概念和知识点时穿插一些简单的实例,使学生容易理解和掌握,非常适于作为初学者的入门教材和作为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
出版自由是否保护涉及军事秘密的文章发表? 否定纳粹屠杀的言论是否也受宪法保护? 色情文学是否是艺术? 新闻报道自由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侵入名人的私生活领域? 说 士兵就是谋杀犯 是否损害了军人的名誉?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本书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言论自由对自由民主的宪法秩序的特殊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思考言论自由(广义上包括意见的形成与发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创造、科研教学、集会游行等权利)与国家安全、人格保护、青少年保护、隐私权、社会安宁等法益的权衡关系。
《德国联邦*法院典型判例研究 家庭法篇》选取德国法院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庭法判决,旨在通过翻译判决原文,向读者展示德国法院在家庭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推理过程和利益考量,借此促进对家庭法诸多理论和实践难题的研究。
本书作者马丁内克教授为德国著名法学家,在法学界享有盛名。本书是其所撰写的介绍德国伟大法学家生平与作品的文章,这七位法学家分别为:拉贝尔、耶林、萨维尼、吉尔克、拉伦茨、黑克、温德沙伊徳。每个名字都熠熠生辉,是德国和世界法学历史上的耀眼之光。通过本书,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成长轨迹、研究进路、学术观点以及杰出作品与伟大贡献。
该书为继承法经典教科书,声名毋庸置疑。特点在于,有众多小的实例、解答和图示概览,以易懂的形式表述继承法问题,并且也涵括了重要的相关程序法内容。*突出的一点是,本书每章后面都有简短阐述,介绍欧洲的继承法制度相关状况,让人大开比较法之视野。
出于慈善目的进行的废物收集活动是否属于宗教活动?公立学校是否可以设置课前祷告?公立学校教室是否可以安放十字架?信仰伊斯兰教的屠宰商是否可以不经麻醉屠宰牲畜?商店在基督降临节期间的周日是否可以开门营业?公立学校的穆斯林女教师是否可以佩戴头巾?穆斯林少女是否可以不上男女混合的游泳课?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3辑)》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3个关于宗教法治的案例,有助于理解宗教在公共领域中的角色,有助于思考宗教自由与国家的教育委托、父母教育权等其他宪法法益的平衡关系,也有助于探寻多元开放社会中各种宗教、世界观和谐相处的方案。
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 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
《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简称指南)是由欧洲专利局编写、指导欧洲专利局专利审查业务的工作手册,一般一年进行一次修订,最新版指南于2022年3月1日正式生效。相较于往年的历次修订,最新版的修改幅度较小,是欧洲专利局多年来努力构建一份内容上较为稳定的《审查指南》的工作成果之体现。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组织翻译的是2022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最新版本。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曾于2012年组织翻译过2007年12月公布的版本。最新版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计算机实施的发明在新版《审查指南》中, 计算机实施的发明 部分主要涉及数学方法、人工智能以及重要仿真技术。2.生物技术领域在此次修订中,对生物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相关的某些程序性和实体审查规则进行了修改。3.部分优先权新版《审查指南》对评估部分优先权的规则进行了
本书是系统介绍德国继承法的专业译著。 原著适用对象首先是大学生。继承法在实践领域的意义重大,每个将来的法律人都应掌握相关知识。其次,继承法的大部分内容也属于两次(德国)国家法律考试中必须学习的内容。再者,在大学考试中将继承法或继承设计选择为重点学习领域的学生,在本书中也能找到充足的学习资料。为实现法教义学目标,本书在章首设置了案例,另为复习和加深之目的设置了检查试题和案例。作者详尽解答这些试题。读者对主文和案例及提问都应当作为独立的单元进行理解;因为,一些在主文中未有提及或未有详细阐述的内容,在案例的解答中将得到讨论。
本书收录2016年欧盟法院判决的5个案件,以及2019年欧盟初审法院审理的1个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宽恕政策、罚款豁免的具体标准、罚款基数的计算方法、罚款时效对母公司责任的影响、欧盟与成员国对管控烟草产品价格的法律解释、以及欧盟委员会在查处卡特尔程序中的行政合法性问题。欧盟法院的判例是我们研究欧盟竞争法的一个窗口,这些经典案例对欧盟以外的国家也具有指导意义。本书的一个亮点是,如何理解欧盟法律对罚款数额的计算方法,深度解读欧盟《2006年罚款指南》中例举的可以豁免的三种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