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普通法导论》为作者面向本科生开设的一门交叉学科与新兴学科课程,共分三编、十五章。与国外相关教材相比,本教材的优势在于,它能以汉语学生习惯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来解释普通法的历史、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通过我们熟悉的汉语来掌握普通法的知识和方法。更进一步的说,本教材从中国学生的视角,考虑中国学生的知识背景和思维习惯,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普通法,这是它的独到之处。本教材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与普通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包括普通法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主要特点,目的在于培养能准确理解国际交往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平等参与国际交往,有效处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纠纷和事务的法律人才。
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 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
小说以凄凉悲惨的基调,展开了故事的两条主线,一条是涅丽一家的悲惨命运,一条是娜塔莎一家的不幸遭遇,而使这两个家庭毁灭的罪魁祸首是瓦尔科夫斯基公爵,他诱拐了涅丽的母亲,骗去了涅丽外祖父的全部家财、 导致涅丽一家三代人全部含恨而死。他又诬告娜塔莎的父亲,使其倾家荡产,娜塔莎也被公爵的儿子诱骗。作家愤怒地揭示了社会的黑暗现实,对社会底层“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们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但小说充满了阴暗、悲惨、呻吟的调子,作家在保持其19世纪40年代作品风格的同时,在这部小说中,开始了驯顺、忍耐、宽恕,自觉自愿受苦难以洗刷心灵的说教。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 思想——基督教人道主义开始形成。
《复活》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创作的长篇小说, 出版于1899年。 该书取材于一件真实事件,主要描写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引诱姑妈家女仆玛丝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她沦为 ,因被指控谋财害命而受审判。男主人公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见到从前被他引诱的女人,深受良心谴责。他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上诉失败后,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亚。他的行为感动了她,使她重新爱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和地位,她 终没有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为伉俪。 《复活》是托尔斯泰 一部长篇小说,是作家一生探索和思想的总结,被誉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发展的高峰。小说通过玛丝洛娃的苦难遭遇和聂赫留朵夫的上诉经过,广泛而深刻地抨击了法庭、监狱、官僚机关的腐败、黑暗,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骄奢淫逸的生活
出于慈善目的进行的废物收集活动是否属于宗教活动?公立学校是否可以设置课前祷告?公立学校教室是否可以安放十字架?信仰伊斯兰教的屠宰商是否可以不经麻醉屠宰牲畜?商店在基督降临节期间的周日是否可以开门营业?公立学校的穆斯林女教师是否可以佩戴头巾?穆斯林少女是否可以不上男女混合的游泳课?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3辑)》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3个关于宗教法治的案例,有助于理解宗教在公共领域中的角色,有助于思考宗教自由与国家的教育委托、父母教育权等其他宪法法益的平衡关系,也有助于探寻多元开放社会中各种宗教、世界观和谐相处的方案。
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是人类法律现象中的奇特景观,一览其复杂的历史进程以及 令状、契约、习惯交织 的法律体系,简直令人望而生畏。若不是长期的研习和充分的文献储备,想对这一领域发表真知灼见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作者 诺曼 多恩却并未畏惧问题的艰深,他以其广博的历史知识和概念分析能力试图向读者展示了一幅中世纪晚期法律权威基础的理论和实践图景。作者提出了 两条看似对立的角度 来审视法律的权威基础的内在张力。其中一条思路与 现代实证主义法学 相呼应,而另一条思路以 自然法学传统 为参照。当然,这并不是说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传统的理论与实践就已经存在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的明确主张,而是这些要素同时共存于其中,并构成有趣的理论张力。本文的写作思路也是沿着这种张力展开,*章和第二章基本上在处理与 实证主义 相关的要
近些年,国际刑法学迅猛发展,在司法实务和法律研究中的地位也变得越发重要。本书详细讲解了国际刑法的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和原则、刑事处罚的构成要件、国际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及欧盟刑法的基本规定等,并收录了欧盟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德国联邦高等法院的许多原则性司法判决,是一本了解国际刑法的基础性读物。
苏维埃国家及其政权之下的司法在其国家的司法史,以及世界司法发展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的俄罗斯司法在苏维埃政权下开始改革,从破除沙俄时期的旧司法到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新司法,其司法面貌无论在横向还是纵向上进行比较,都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苏维埃国家的法院制度、检察制度、诉讼制度、刑罚制度等设计和运行都体现了苏维埃制度下的司法特征,并且具有明显的党管司法色彩。了解俄罗斯司法改革和法制变迁,苏维埃时期的司法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书主要内容为评析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特征;从意大利行政诉讼的二元管辖制度产生及发展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诉讼类型、管辖、当事人、一审程序、预防性保护程序、复审程序、执行程序、特殊类型的程序进行详细剖析,每一部分都结合立法发展及判例发展进行探讨。以意大利《行政诉讼法典》规定的体系为基础,结合立法、理论及司法判例在相关问题的争议,力求构建出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动态轨迹,阐述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揭示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动因,从而能够使中国学者对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1906年,高尔基对一位知名出版人说:“我有许多写作计划,而且正在考虑写自传。”此后,他多次表示想写自传。1910年,高尔基在一封信中说:“我很了解俄国的生活和文学,……总有我要写我的自传,真实地记录那些人那些事,在我的小说中证实那些有时似乎不可思议的事情和心态。” 《童年》主要创作于1912至1913年,大致反映了高尔基三岁至十一岁之间的经历。小说以主人公父亲的死亡开始,以母亲的死亡结尾,夹杂着亲人之间的陷害、夫妻之间的龉龃、邻居之间的算计、伙伴之间的争执……。这苦难的童年,与高尔基一生都追求公平正义,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苏维埃 及其政权之下的司法在其 的司法史,以及世界司法发展 都具有重要意义。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的俄罗斯司法在苏维埃政权下开始改革,从破除沙俄时期的旧司法到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新司法,其司法面貌无论在横向还是纵向上进行比较,都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苏维埃 的法院制度、检察制度、诉讼制度、刑罚制度等设计和运行都体现了苏维埃制度下的司法特征,并且具有明显的党管司法色彩。了解俄罗斯司法改革和法制变迁,苏维埃时期的司法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苏维埃政权下的俄罗斯司法/俄罗斯政法文丛/法律文明史研究院文库》由王海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