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范·卡内冈编著的《英国普通法的诞生》以欧洲法律制度的总体发展为背景,对普通法在盎格鲁-诺曼英格兰的出现提出了一种颇具挑战性的解释。作者开篇即详细地讨论了统一的中央王室法庭及其所实施的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然后又探讨了12世纪英格兰令状制度的兴起和陪审制的成长。接下来,卡内冈教授力图解释为什么英国法与大陆法如此不同?为什么这种分野发端于12世纪?他的结论是,偶然性和年代上的错位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并导致了如下的悖论:起源于欧洲大陆的封建法反而成了英国生活中和思维中一种很典型的表现形式。
罗宾逊教授用了20年的时间研究刑法背后的道德直觉,发现人们对哪些人和什么行为应该受到惩罚有一种非常准确的、普遍的直觉。如果立法者、法官和执法者忽视了这种直觉,则会对刑事司法系统造成巨大的打击,降低其合法性。在此基础上,罗宾逊教授指出,在刑法改革中适当考虑大众的刑法直觉,有助于制定一部对全社会都有益的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