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著名法官波斯纳的传记。 波斯纳,1959年以生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62年以全年级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并曾担任过《哈佛法学评论》主编。1962年毕业后,他曾在联邦法院担任大法官布冉能法律助手一年,并先后在其他政府机关任职,同时开始接触并自学经济学,形成了他的学术思想。1968年,他加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成为副教授;1969年,他来到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1973年出版著作《法律经济学分析》,给整个法律界带来了一场 革命 (《纽约书评》语);1978年以后成为法学院讲座教授。1981 年,里根总统提名他出任联邦第七上诉法院法官,并在1993年到2000年间因为资深担任首席法官(院长)。2017年,波斯纳法官宣布退休。 任职法官期间,波斯纳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每年至少上两门课。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
案例是法律如何实施的最好阐释。德国法作为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素以完备性和严谨性著称,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案例堪称德国法学教育皇冠上的明珠。本书选取、翻译、凝练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20个案例(民事案例、刑事案例各10个),从人格权保护的细致权衡、物权归属的严谨界定,到侵权责任划分的缜密论证,再到刑事案件中定罪的深入剖析,每个案例都彰显着德国法律对思辨理性的崇尚。本书致力于为读者打开一扇洞悉德国法律文化的窗口,借鉴国外有益法治经验,让法治文明在交流互鉴中焕发光彩。
何欢、韩长印译的《美国破产法协会美国破产重 整制度改革调研报告》是美国破产法协会在全美范围 内展开的一项时长超过2年的调研活动的结晶。其目的 在于判断美国现行企业重整法规在实施近40年之后, 是否有重新修订的必要,若有应当如何修订。报告的 主要内容按照破产程序进行的大致先后顺序分为案件 启动阶段、案件进行阶段和案件终结阶段三部分。除 此之外,本报告还包括对中小企业重整、重整案件的 管辖等方面的调研总结及改革建议。
河南历史悠久、人才辈出,在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中原大地孕育出了众多法律名人。他们在历朝历代的国家治理、政治活动和社会变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中国法律的萌芽、形成、发展和传播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中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河南法律名人的研究和整理可以发挥名人的集聚效应,提升河南的知名度和形象,对于推动法治河南、法治中国的伟大历史进程有重要作用。在历史名人的激励下,必将涌现出更多名人志士,干成超越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伟大事业。时间顺序,整理、研究河南法律名人。分为六个阶段研究:一是,上古传说中的河南法律名;二是,先秦时期河南法律名人;三是,秦汉至隋唐河南法律名人;四是,宋元明清河南法律名人;五是,近代转型时期河南法律名人;六是,当代河南法律名人。对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