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则被视为公法的“帝王原则”,当下在全球广泛传播中面临适用危机。为了消除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弊端,应当通过适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构建多元审查基准等路径,不断推进比例原则的准确化,但又不能过度限缩合比例性裁量而妨碍个案正义的灵活实现。本书跳出了大多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学传统研究范式,从立法者、行政机关、法院、权利人等多元视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充分参考德语、英语、中文等国内外大量一手文献,首次全面从公私法角度系统构建了比例原则适用的方法论体系。
本书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制度主线,阐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里:法院系统与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党政体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作为优选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自上而下”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轧平”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与党管政法、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原则融为一体,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除了介绍现行文本、起草情况、运行实效,本书力图还原制度的形成过程、回溯改革的来龙去脉。经过这样的还原回溯、史实比对,可以发现:当下习以为常的概念或表述
本书是一部关于美国著名法官勒尼德·汉德的传记,精湛、感人地讲述了这位杰出法律人的一生。 勒尼德·汉德(Learned Hand,1872—1961),是与约翰·马歇尔、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路易斯·布兰代斯、本杰明·卡多佐齐名的美国著名法官。他出生于纽约一个法律家族,祖父和父亲都是著名律师。汉德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后,先从事了13年律师工作,并在奥尔巴尼法学院任教。汉德于1909年开始担任法官,直至去世,在 52 年的法官生涯中,汉德法官作出了 4000 多份判决,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经典判例层出不穷,著名的汉德公式就是他在一起海事案件裁判中提出和创立的,被视为法律经济学的经典代表。汉德也是现代法律解释方法的先驱,他在侵权法、专利法、海事法和反垄断法等专业领域为司法裁判的技术和准确度树立了长远的标准。 汉德的一生,经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宋慈对命案检验重要性的总结。 本书以清代为例,以考证的笔法展现了中国古代命案检验这一对于当代读者而言久远、陌生,却又在想象中有几分熟悉的历史场景。书中呈现了清代命案检验的工作标准、检验技术较过去朝代的发展变化、检验如何具体进行、官员与仵作等检验参与者在其中如何分工,以及对于当事人不服检验、官仵错误检验等情况的官方处理规则。而这一与当今法医工作具有明显差异的体系,不仅与当时的制度,更与古人对身体的不同理解有着深刻的联系。
本书是何家弘教授潜心刑事司法研究四十余年的集大成之作。作者以“通识课”的形式,将刑事司法在中国的缘起、发展及未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娓娓道来。本书分为基础、转向和改良三个篇章,每个篇章又按照小专题的形式分成数讲。在每一讲中,作者都介绍了推动法治发展的大案要案,以及亲自办理、参与论证的典型案件,以此勾勒出刑事司法制度建设、理念演进以及实践应用的宏大场景。本书每一讲结尾都配有何家弘教授的总结录音以及学生对谈,是一本可以“边读边听”的书。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杰弗里·R.斯通积十余年之功完成的重要著作,是讨论美国法律与性道德之间历史演变的一部专著。全书共分六编,20章;从历史的角度叙述了从古代、启蒙时代到20世纪中叶的性观念演变史;评述了联邦优选法院在几个重要的性议题(包括避孕、堕胎、性少数、淫秽作品问题等)上的审判史;详细分析了在性议题方面的几个重要判例,如米勒案、赛缪尔·罗斯案,以及罗伊诉韦德案;追溯了随着环境、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共识的不断改变,法律在性观念、性议题方面所发生变化的根本路径。
《行政上的主观法与法关系》由(日)山本隆司著
本书以经济法为实证来论述规则之治这一法理学上重要的概念,尝试对规则如何通过运行实现法治进行详尽的探讨。经济法最典型、最集中地反映了规则之治,规则之治运行的方式也是经济法的核心体现。笔者思考规则之治适用背后的规律,将经济法作为研究规则之治的手段,对规则之治的要旨提出对应当下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创新观点。对此,经济法深刻展现了规则之治政策性及博弈性的内涵。规则之治的理念符合当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客观条件对通过规则治理自觉能动地实现良序善治的迫切要求,也顺应了实践中经济法治与生产关系之间错综复杂的交可关系,只有适用和执行既合理又合法的规则才能够建立起法律秩序的有效性,从而实现公正的规则之治暨良序善治。
本书整理汇编了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间,38个重点省市的人民法院审结的共2170个劳动争议案例的裁判文书,就其主要的争议点及裁判观点分九大主题、以问答的形式做了梳理、提要,每个裁判观点后附具体的判决文书号方便查找。聚焦个案重点难点,梳理法院裁判规则,探究类案裁判思路,是涉劳动争议全面实用的案例工具书。
《行政诉讼30年:亲历者的口述》是对行政诉讼30年辉煌历程的回顾,以时间轴为主线,忠实地描述了22位亲历者的口述经历,回顾了《行政诉讼法》立法中的艰辛,记录了我国《行政诉讼法》从无到有,到行政法律规范、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逐步完备,以及行政审判制度的艰难创立到现在的蓬勃发展。
《该当量刑概论》由(德)安德烈亚斯·冯·赫希著
本書從法典與司法角度研究唐代法制。“法典編”按編年梳理了天唐玄宗天寶之前修撰法典的史實,修訂或補充了一些法典佚文;“司天法編”討論訴訟制度中的“辯”與“款”、訴訟文書中的辭、牒、狀,天司法官員中的司法參軍和大理評事,以及有關“嚴刑”天“法治”等相天關問題;“《天聖令》編”揭示《天聖令》中有關社會生活史的新資料,天探討《雜令》特點,歸納唐令復原八種情形,總結出一些復原規律;“附天録”指出并分析了唐代法律典籍整理及出土法律文獻存在的一些間天題。全書既有詳盡考辨,也有宏觀議論,充分利用出土文書和石刻天墓志是本書的重要特色。
本书通过整理全国各级法院已生效的融资租赁案件裁判文书,总结、归纳具体的裁判经验、思路和尺度,同时结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精神、审判业务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著述、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主流观点等对案例进行透彻的分析,是法律工作者办理融资租赁案件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本书将刑事案件从立案到一审结束,把律师的工作按流程分解为230个任务,列明了任务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在完成这230个任务过程中,要形成185份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针对每项任务如何做好,文书如何写好,设计了100份指引或模板(注意:本流程为一般性全程指引,不是每案必须,根据个案不同选择使用)。本书从接案到结案,以三个阶段按时间为序,系统梳理了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及全部工作重要节点。
本书是一部借鉴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为我国刑法案例教学提供新范式的新型教学用书。作者自2013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刑法案例分析”课程,在保留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优长的同时,努力吸收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精髓,经过九年的积累和完善,逐步将其打造成法学院的一门精品特色课程,广受学生好评。本书即是在该课程授课内容基础上充实、增补而成的。为满足刑法案例分析关于考察的全面性和思维的经济性的要求,本书设计了“五步骤分析模式”,分析每个案例均按照“事实单元的划分”“参与人员的列出”“涉嫌犯罪的检验”“犯罪竞合的处理”以及“全案分析的结论”五个步骤展开。全书共分就九章。第一章概述了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此后的八章以八个案例为素材,每章均设置“案情叙述”“思路提要”“具体分析”
本书为寺田浩明教授多年来潜心研究中国法史的集大成之作。作者透过史料史实去“破译”体现传统中国社会秩序形成与维系的动态及其内在逻辑的“编码”(code),建构起某种能够深入而又统一地解读历史上种种有关“法”的复杂现象的理论模型。本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以清代的家庭(“共居共财”)、宗族、土地和契约、司法制度(包括民事领域的“听讼”和作为刑事审判的“断罪”)为主。通过对传统中国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中“法”究竟何指及“法为何物”的叙述分析,描绘出了某种从整体和根本上区别于西方前近代法的“另一类秩序”模式。
拥有信托文书条款中并不完全基于自身利益的权力的非受托人,被称为信托保护人。信托保护人能就信托事项以及受托人拥有裁量权的受托相关事项指示受托人,包括指定和撤销受托人的人。同时,信托保护人也是受托人在实施全部或某些具体权力时应当与其协商的人。本书全面讨论了信托保护人的指定和罢免,保护人的权力范围、保护人薪酬和赔偿,保护人的责任,保护人的诉讼和被诉,保护人与受托人。执行人等之间的关系等重要的问题。
2017年人工智能作为互联网发展的很前沿技术,以近乎爆破的姿态席卷优选。发展人工智能已成为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战略之一,围绕人工智能的发展和风险的法律问题是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周汉华主编的《网络信息法学研究(2018年靠前期总第3期)》围绕人工智能带来或即将带来的几个核心法学问题展开了讨论,比如人工智能的法律风险、人工智能规制等等,试图勾勒出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的全景图。
凯尔森丁1960年出版的《纯粹法学说》(第二版)是规范理论的标杆性作品,也是欧陆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一般法学说(法理论)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更是享誉国际学界、至今仍影响力不衰的“纯粹法学”的扛鼎之作。虽名为“第二版”,但与同名的第*版相比,它不仅在细节上更加论述周密,而且在体系上更加完整圆融,不仅处理了“法与自然”“法与道德”“法与科学”“法与国家”“国家与国际法”“解 释”这些主题,而且发展完善了“法静态学”与“法动态学”(法秩序的阶层构造),开创了法的概念论与结构论并立的法理论传统。它所持的规范还原论、一元论的分析法理论立场,它思想观点的创见性和内在体系的连贯性,迄今为止依然极富启发,它所引发之争论同样余波未平、热度不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它都是进行法哲学阅读时必须翻越的一座山
2024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民法典日历出版的第四年。接续往年,2024年的日历在日期查看功能基础上,精心挑选涵盖婚姻、继承、合同、物权、人身等方面的101个生活案例,分析案情、普及法律常识。案例按照每周两组依次排列,每周一及周四为精选案例,每周二及周五为相应的法律分析,每周三及周六为相关法条的列举。每组案例都配有音频,从日历中扫码即可收听。每周日的“法律箴言”板块,筛选了法律著作中的经典名句和名人名言,传承法律思想,弘扬法治精神。
《 宋会要辑稿·刑法 研究》书稿共分为上下篇,共七章。上篇对《宋会要辑稿·刑法》(简称为《刑法》)进行文本研究:分析《刑法》的构成因素,考查《刑法》中注、空格、按语的情况,探究《刑法》的史料来源、价值及缺陷。下篇在微观文献整理的基础上,对《刑法》的《格令》、《亲决狱》、《检验》、《禁囚》、《禁约》为主要史料,结合其他史料,分为“立法与颁布”、“司法与皇权”、“制度与实践”、“法律与社会”四个主题进行专题研究。目前,对于《宋会要辑稿·刑法》的研究专著尚无,本书稿对宋代法律问题的客观分析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要件理论在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书原著作者是日本著名的要件事实理论的旗手,有要件事实论第一人之称。伊藤滋夫教授具有近40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历任日本地方各级法院(东京、松山、和歌山)法官或者审判长之职,1995年退休。目前担任创价大学名誉教授,该校法科大学院要件事实教育研究所顾问。伊藤滋夫教授著述颇丰,代表作有《事实认定的基础》、《要件事实与事实认定入门》、《民事法学入门》、《民事要件事实讲座》(1~6卷,编著)、《要件事实小词典》(编著)等。译者许可为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