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重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构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其中家庭保护位列第一。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该法是我国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正式开启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国家通过立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指明了方向。
本书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和鲤城区人民检察院编写,分为四章:古城星罗棋布,畅游泉州古城;遵守法律规范,共树文明新风;保护历史传承,打击文物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护卫海丝文化。呼吁人人参与古城保护,减少不文明行为对文物古迹的破坏,防范导致文物流失和古迹毁损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法科新生走入法学院的大门,他们一定有许多困惑,比如学习法律的方法,比如怎样利用法学院的几年时光,比如怎样实现自我价值,还有如何明辨、实现公平和正义,等等。但现实中并没有系统的方向性指引。因此,主编桑磊向28位法学家约稿,希望他们能向法科生们倾心谈一谈自己的体会。他们中有身为校领导的法学教育家,有各学科的法学大家,也有青年精英。多位法学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先后以访谈或撰文的方式,真诚而又深刻地向法科生们擎起了一盏盏关于法学、学习、生活的指路明灯。《法学第一课》最初的读者定位是法学院新生,为新生推开法学的大门,分享自己学习的心得体会,答疑解惑,期望成为法学新生的“入学指南”。但由于各专业课程开设的时间不同,加上这些访谈和文章本身具有的深度,可适用于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所有法科生
本书紧扣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采用问答形式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全书严格对照法律要求,将每部法规中最基础、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作了精心编排,力求让读者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更多法律知识。
《检察研究(2017年第4期 总第062期)》主要内容包括法学名家,检察改革,专题研讨,调查报告,检察实务,案例研讨,法律适用。
为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22]8号,以下简称《规定》),并已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本辑收录的司法解释解读文章就《规定》的起草背景、基本原则及主要问题进行说明,便于实践中准确理解与适用。 202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8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13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广大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本辑约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规定》的起草背景、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等撰写了相关解读文章。
本书收录了13篇高质量文章。全书理论研究严谨, 文字清新, 深入浅出, 侧重阐明事理, 解决问题。所以, 本书的出版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金融法苑》是一本专业特色特别明显的书籍, 在学术界和实务界有着良好的影响, 为立法者、金融法务工作者、相关专业的师生提供了近期新的金融法务前沿信息, 是一本影响较大的图书, 在业界好评颇高。
本专著主要围绕贵州猛增犯罪现状、问题及防治对策开展研究,包括部分案例分析。为对该学科领域的学者以及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了一些参考性建议。
《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9.9总第177辑)》分为《法律、法律性文件与解读》《司法实务问题研究》《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三个栏目。其中【法律、法律性文件与解读】栏目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负责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还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马世忠撰写的题为准确理解新修订法官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官制度的新发展的法官法解读文章。对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本书以民事诉讼法法律条文为主体,通过二维码嵌入小程序,内容包括法条释义、关联法条、权威案例,全方位、多层级对条文解读,方便读者使用。
本文针对直接言词原则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部分进行:靠前部分是对选题依据、研究综述以及研究方法的阐述。第二部分是对基本概念的解析与厘定。第三部分主要从域外的角度阐述了直接言词原则的立法沿革。第四部分主要针对直接言词原则的价值进行研究阐述,展示了直接言词原则价值的多维度。第五部分针对直接言词原则的规范进行研究分析,从多角度论述了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第六部分是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确立和适用的制约因素。第七部分是贯彻刑事诉讼直接言词原则的立法构想。
本报告所称的行政诉讼撤诉,是指第一审的原告、第二审程序的上诉人、再审程序的再审申请人,在法院依法立案以后至宣告判决或其他情形下本审级诉讼程序结束之前,主动申请撤回诉讼,经法院审查并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虽无申请撤回诉讼的意思表示,但其在诉讼中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其不愿继续进行诉讼,法院依其默示行为,经审查后裁定按撤诉处理。本报告对行政诉讼撤诉制度进行研究,目的是为矫正不正常的行政诉讼撤诉而使其正常化提供对策。行政诉讼中的正常撤诉,是指行政诉讼撤诉制度的设计科学,当事人提出撤诉申请是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法院裁定准许撤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政诉讼中的非正常撤诉,是指行政诉讼撤诉制度的设计不科学,或者当事
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抓好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满足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对照检视问题,自我整改提高的需要,拟按照读者对象及行业特色,策划出版五本党内法规学习汇编系列丛书。每本书按照党内法规的体系,可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个部分,收录相关群体重要的、有必要学习的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本丛书是以法学教育为主题的论文集,所收论文既有从理论角度对法学教育的审视,也有从实践角度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思考,如法学教育的具体课程设置问题、法院教育的国际化问题、教育文化、案例教学法等等。同时对一些西方和中国职业伦理教育的经验和理论亦有涉猎。本丛书所收文章既有发表过的,也有没发表过的。希望以此收录、总结及展示中国学者在法学教育领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唐生学法(第五辑)》结合日常生活中办理的较有影响力的案件,为读者继续讲述“四号检察建议”“正当防卫”“网络虚假交易”“医美安全”等案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唐生”幽默、好学、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在新的生活环境里,“唐生”身边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有时候一个不小心,险酿事故,但还好有“芳芳”检察官对“唐生”的帮助,为他“指点迷津”。对于“唐生”的经历,我们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可能遇到过、听说过,而我们又是如何处理的呢?“唐生”与“芳芳”在《唐生学法(第五辑)》中演绎的故事,法律知识寓于其中,帮助我们守住法律、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