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票据法为视角,分别从民商事习惯调查对立法的影响,票据立法的移植与本土化,商事裁判对商法本土化的推动几个方面出发,结合其他商事部门法内容,对民初商法本土化进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研究和反思。全书分为五章:本书共有五章,*章介绍我国传统票据的沿革,并对清末的 志田案 进行分析评价。第二章评述清末、民初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和传统票据习惯的整理,以及它们对民商事立法本土化的推动。与清末相比,民初的民商事立法更注重社会实用性,在公司、票据等领域,大量传统商事习惯调查成果被立法所吸纳,客观上推动了民初商法本土化的进程。第三章比较民初五部票据法草案的优劣,并对票据立法进程中移植与本土化的冲突和调和进行评析。民初票据立法成果和立法精神被此后的南京国民政府所继承,1929年《票据法》全面采纳 共同案 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