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12月29日、2009年8月27日、2011年10月29日历经三次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共12章74条,对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迎来全面修订,军官生源、退役方式、军校学员的去向等方面内容将被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12月29日、2009年8月27日、2011年10月29日历经三次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共12章74条,对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迎来全面修订,军官生源、退役方式、军校学员的去向等方面内容将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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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统一领导,保证兵役工作的正确方向;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三届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统一领导,保证兵役工作的正确方向;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12月29日、2009年8月27日、2011年10月29日历经三次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共12章74条,对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迎来全面修订,军官生源、退役方式、军校学员的去向等方面内容将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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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统一领导,保证兵役工作的正确方向;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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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统一领导,保证兵役工作的正确方向;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三届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统一领导,保证兵役工作的正确方向;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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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统一领导,保证兵役工作的正确方向;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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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统一领导,保证兵役工作的正确方向;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12月29日、2009年8月27日、2011年10月29日历经三次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共12章74条,对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迎来全面修订,军官生源、退役方式、军校学员的去向等方面内容将被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12月29日、2009年8月27日、2011年10月29日历经三次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共12章74条,对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迎来全面修订,军官生源、退役方式、军校学员的去向等方面内容将被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