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中世纪基督教文明,为什么西方文化在各种意见纷争、残酷战争、激进革命和保守复辟的拉锯战中最终还是坚定而永不回头地走向了现代性这一文明形态?我们的结论是:这是现代伦理的功劳。 在对世界文明的历史考察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现象:凡是自觉领悟并认同了现代伦理机制的民族,就能够以世界精神的巨大力量,迅速推进本民族文化的现代化转型,赶上世界文明高速发展的列车;反之,但凡原教旨式地固守所谓民族传统以反抗现代文明的民族,最终都在反抗中成为失败者,从而延误发展的机遇。 本卷在历史文化进程与现代伦理机制确立的互动进程中考察各种形态的伦理思想之形成和演变,按流派与历史发展顺序进行编排,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及其在英、法、意等国所导致的功利主义伦理转型,对为现代精神立法的核心哲学家,按其主要著作
迄今为止的所有西方哲学史都是以 形而上学 为 第一哲学 的思辨哲学史,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在这样的哲学史上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得到真切的理解和描述,但传统哲学的核心与使命却是伦理学:寻找至善的存在机制为时代精神和个人生存安身立命。 本书一改传统哲学史的写法,首次尝试写出以实践哲学为第一哲学的哲学史,这样的哲学史真切领悟古希腊 伦理 作为 美好生活 的 存在机制 ,因而作为 存在之家 的本源意蕴,从而深入到哲学文本的灵魂之境,解读出古希腊直到古罗马的德性论伦理形态。 因而本卷的整体内容是系统梳理古典哲学的德性伦理之谱系:从古希腊神话源头考察古希腊德性论的起源;从智者派与苏格拉底的论辩,考察苏格拉底式伦理学德性知识论的特点;从希腊化时代的文明变迁,把从希腊化开始一直到古罗马的伦理学作为德性伦理的第二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是西方伦理学的开山之作,共十卷。其中第I卷到第III卷第5章为它的基本原理部分,包括伦理学的第一原理(幸福即目的善)、伦理学的第二原理(德性)和德性内涵的意愿性原理,具有最为重要的性质。 《尼各马可伦理学I.1 III.5》是对这个基本原理部分的译注作品。本书正文以希腊文、中文、英文三种语言呈现,让读者尽可能地切近希腊语原文的语言形式。书中包括详细的语言注释和内容注释,对希腊文文本从语言上进行了句子分析、语词分析和短语分析,从内容上给出了术语注释、参照注释和思想内容注释。可谓是一部对经典的精细解读之作。
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一书共分两卷,第一卷“纯粹逻辑学导引”发表于1900年;第二卷“现象学和认识论研究”发表于1901年,由六项研究组成,前五项研究构成第二卷的上册,第六项研究单独构成第二卷的下册。全书的德文原版共有一千三百多页。1913年,在经胡塞尔本人做了较大程度的修改之后,《逻辑研究》又发行了第二版。中译本根据《胡塞尔全集》考证版译出,分别标明第一、二版的差异。 《逻辑研究》在双重意义上是“划时代”的: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它与20世纪同龄,它的第一版发表于1900/01年,可以说是20世纪的一声开门礼炮;而20世纪的结束也就意味着《逻辑研究》百年效果史的完成。另一方面,《逻辑研究》的发表意味着哲学目前一个新的时代之开辟,狄尔泰甚至将它誉为“哲学自康德以来所做出的第一个伟大进步”。波亨斯基在五十年代曾将《逻
《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为清华大学文科一级教授、人文学院原院长万俊人的学术专著,分上、下两卷,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自19世纪中叶以来,现代西方伦理学各种思潮和流派的形成和发展脉络,对以叔本华、尼采为代表的德国唯意志论伦理学,以斯宾塞、赫胥黎为代表的英国进化论伦理学,以居友、伯格森为代表的法国生命伦理学,以格林、布拉德雷为代表的英国新黑格尔主义伦理学,以摩尔、普里查德、罗斯为代表的直觉主义伦理学,以罗素、维特根斯坦、石里克、史蒂文斯等人为代表的情感主义伦理学,以及以图尔闵、黑尔等为代表的语言分析伦理学等都有较为深刻的论述。既探讨了现代西方伦理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条件和背景、现代西方伦理学的流变及一般特征,厘清了现代西方伦理学的历史断代与理论传统,也总结了现代西方伦理学各流派的基本思
作为生命伦理学世界名著,本书推动了生命伦理学学科和诸多生命伦理学派的诞生,开启了人类对生命医学研究深刻的系统反思,促进了相关研究在世界范围的伦理审查制度建设。本书首次提出并论证了四大生命伦理原则: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原则。这四大原则已成为普遍公认的生命医学伦理原则,成为指导医学实践和科研伦理决策的基本原则。
本书是作者潜心撰写 22年的《新伦理学》之精粹。它的轴心是至今西方公认未能破解的 休谟难题 ( 应该 能否从 事实 推导出来)之答案: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只能通过道德*终目的 增进每个人利益 而从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中推导出来。作者将这个答案归结为一个道德价值公式,认为从这个破解休谟难题的道德价值推导公式,能够推导出伦理学的全部内容,因而可以称之为伦理学公理。本书就是从这个公理推演伦理学体系的力作。全书分三卷,上卷《元伦理学》就是确证这一伦理学公理的科学。中卷《规范伦理学》则是具体推演构成这一公理的四个命题的科学:首先,推演前提2,亦即道德概念、道德*终目的和道德终极标准;其次,推演前提1,亦即行为事实如何之16种和4规律;*后,推演结论,亦即运用道德终极标准衡量行为事实如何之善恶,从而推
直到19世纪末,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几乎都是同一概念。1903年摩尔发表《伦理学原理》,宣告了另一种伦理学 元伦理学 的诞生。尔后半个多世纪,元伦理学在西方伦理学领域居于主导地位。20世纪60年代以来,脱离规范伦理学而企图独撑伦理学大厦的元伦理学开始走下坡路。取而代之的,一方面是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复兴,另一方面则是否定规范伦理学的美德伦理学之崛起。 本书系作者专心致志撰写20余载而成,期间根据学界反馈,不断修改、提高,目前出版的已经是第三版(上一版为200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伦理学》修订版)。本书旨在使相互排斥的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结合起来而成为伦理学体系结构的三部分,使自斯宾诺莎以来伦理学公理化的尝试和追求变成科学,让伦理学最终成为一种如同物理学一样客观
闻名世界的认知科学家、普利策奖得主侯世达凭借独特的智慧与天赋,联合法国心理学家桑德尔,向世人展示了这部开创性的著作,一解人类认知之谜。人类大脑中的每个概念都源于多年来不知不觉中形成的一长串类比,这些类
本书为《胡塞尔全集》第24卷,其主体部分是胡塞尔1906-1907年冬季学期在哥廷根大学所做“逻辑学与认识论导论”讲座的部分讲稿,后面附上一些与该论题和讲座相关的文稿。本讲座所做的时期正是胡塞尔思想从《逻辑研究》时期的描述心理学向着《观念Ⅰ》的超越论的现象学过渡的阶段。一方面,它是从逻辑学的本质和认识论上为逻辑学奠基;另一方面,它首次明确提出悬搁与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以此获得最终奠基的认识论与现象学。本讲座第一章“纯粹逻辑学作为一门形式科学论的观念”从科学认识出发,试图证明,科学认识的科学性奠基于纯粹逻辑学,这门纯粹逻辑学包括算数、形式存在论;第二章“意向活动学、认识论与现象学”探究逻辑学的明见性基础,从而回溯至主体性,又为避免陷入心理主义而明确提出现象学还原的方法,由此获得纯粹意识作为现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Ⅰ卷阐述伦理学的第一原理——幸福即目的善,含13章;第Ⅱ卷阐述伦理学的第二原理——德性,含9章;第Ⅲ卷1—5章阐述德性内涵的意愿性原理。这个部分构成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的基本原理部分,具有最为重要的性质。译者以其组织的文本研读小组历时七年(2005—2012)的研读为基础,经数年整理并撰写注释,完成对此部分的译注。本书正文以希腊文、中文、英文三种语言,以尽可能切近希腊语原文的语言形式呈现,以页下脚注形式给出语言注释,并在正文之后给出内容注释,释义详尽,可谓是一部对经典的精细解读之作。
《心有其理——舍勒现象学伦理学经典研究文集》以舍勒的现象学伦理学为主题,设立三个栏目,选译了19篇论文,分别阐述舍勒伦理学三个基本方面:现象学伦理的基本问题、人格现象学与人格伦理学和共同体与文化现象学。本书收录19篇出自英德法现象学和舍勒研究专家之手,是了解、研究舍勒伦理学思想的重要参考文献。
哲学探究存在之意义,而存在意义之发生与演进的历史,就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之实现的道义行动的历史。伦理学是存在最本原的冲动,有其自身的第一哲学依据,即存在之为存在的实存机制。正是依据这种内在机制,存在之可能性、应然性和必然性处在融洽正当的关系中,存在才能真正实存起来,因而存在机制也就是伦理机制。从存在本身的实存机制中阐明存在之道向伦理之义的转化,因而伦理存在就是道与义的契合。伦理学就是通过阐明存在机制的伦理性来回答哲学的存在意义之追问,通过实存中的伦理之家的安居阐明人类道义实存的历史。本书为邓安庆教授主编的十卷本《西方道德哲学通史》的“导论卷”,以“道义实存论”打通第一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以正义、爱和自由的关系阐明西方道德哲学一以贯之的历史相通性原则,并因此对西方伦理学的类型关
著名经济学家、跨学科教育家——汪丁丁教授北大EMBA课程讲义 国际前沿思想与本土商业经验的碰撞 基于生命与社会的演化,求解未来中国的合作伦理与群体创新 什么是三重转型期社会? 当代中国社会,处于“文化-政治-经济”三重转型期, 理解任何中国现象,首先要将其置于三重转型期的三维理解框架之内。 这样的国家,世界上几乎没有第二个。 社会演化至稳定的伦理生活需要具备哪些要素? 转型期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政治演化、文化变迁,很大程度上是合作秩序的扩展问题。 承诺、宽容、正义,是人与人之间形成合作秩序的条件。 为何宽容难?如何从局部开始,向善发展,实现“允执厥中”的智慧? 人工智能时代,怎样才能激发与保护群体的创造性? 群体创造性归根结底取决于群体领导者的人格气质。 优秀领导者的人格气质有利于群体间竞争与人类合
本书通过对传统儒家责任伦理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阐发,力图建构较为系统的儒家责任伦理学。全书一共分为绪论和十二章,主要探讨了儒家责任伦理的基本概念,梳理了儒家责任伦理的基本内涵,诠释了儒家责任伦理的多元结构,探赜了儒家关于自然与人的责任伦理思想、社会责任伦理思想和国家责任伦理思想,阐述了儒家的责任伦理机制思想和责任伦理主体思想;同时把儒家责任伦理思想置于中西伦理学的大视野中,既对它与西方道德责任思想的关系进行了比较性分析,又对其同传统中国道家、墨家、法家等各家各派责任伦理思想的异同进行了理性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