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与咨询成果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可以依据本规程。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关于印发 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 5042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共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竖向设计,种植设计,道路、桥梁,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给水、排水及电气。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 5042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胶州路768号,邮编:200040,电话:021-52567788,传真:52567558)。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防洪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 50417 2007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 在本规范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煤矿建设的新技术、新装备及新的科研成果,注意与相关标准的衔接,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变电所、采区供配电、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美术馆工程项目,其他类美术馆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煤矿的下列工程设计:1主排水泵站;2采区排水泵站;3井底水窝泵站;4抗灾排水泵站;5井下排水管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采掘设备配备标准(GB/T 51169-201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采掘设备配备标准(GB/T 51169-2016)》讲述煤炭工业矿井采掘设备配备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采掘设备配备标准(GB/T 51169-2016)》由2016—04—15发布于2016—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采掘设备配备标准(GB/T 51169-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83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分为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建筑,消防设施,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电气。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ll0号,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0年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431-2020,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对移动通信基站常用节能技术及其工程配置原则进行规定,适用于新建移动通信基站以及移动通信基站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和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洗选工程节能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标准简介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预测;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5环境卫生转运设施;6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7其他环境卫生设施。本标准2018年11月1日发布,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水系专项规划及以城市水系为主要规划对象的相关专业规划。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2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通知》(建标[2012]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优选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要求;5.固定式公共厕所;6.活动式公共厕所;7.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了有关章节名称及内容;2.充实了总则;3.修改了术语定义;4.增加了厕位比例和厕位数量的设计内容;5.增加了第三卫生间的设置要求及设施布置内容和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防臭的具体要求;6.原第4章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设计与第5章附属式公共厕所的设计合并为本标准第5章。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
为深化殡葬事业改革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公共服务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殡仪馆建设,提高殡仪馆项目规划建设和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制定《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 《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是合理确定殡仪馆建设规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殡仪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尺度。 《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殡仪馆建设项目。 殡仪馆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城乡发展规划的要求。 殡仪馆建设应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节约能源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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