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站址选择;5.总平面布置;6.工艺及设施;7.建(构) 筑物与供暖通风换热;8.消防与给水排水;9.电气;10.仪表、 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 编:300384)。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变电站: 11000MW 级机组及以下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燃煤电厂”); 2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400MW 级及以下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为“燃机电厂”); 3电压为1000kV 级及以下的变电站、换流站。
本标准适用于750kV及以下交流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本标准共分26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直流电机;中频发电机;交流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互感器等。
根据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标准化委员会《2019年批团体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中热协标委会[2019]1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供热系统;4.设备与材料;5.工艺系统;9.供配电;7. 监测与控制;8. 管网施工;9.压力试验、清洗和试运行;10.工程竣工验收;11.运行与调节;12.管道及设施检查。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根据中国建筑学会《关于发布 2020年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编制计划(批) 的通知》(建会标〔2020〕2号)的要求,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中国消防协会电气防火专业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6章4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电气线路分类及燃烧试验方法,使用场所分级,电气线路选用,电气线路敷设与防火封堵及附录。
本书是专门为暖通空调及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实际操作而编写的,目的在于为广大设计人员提高施工图设计水平提供一些帮助。本书共分三篇,上篇介绍施工图设计的基本知识,包括施工图设计常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和施工图绘制细节,并以70个举例说明施工图的绘制细节;中篇针对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近200个案例进行分析,帮助设计人员学会思考问题的方法;下篇介绍了5个比较规范的设计实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供设计人员临摹。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用热轧H型钢和由热轧H型钢剖分的T型钢的牌号、代号及标记,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在以下方面有所变化: 将原3.1.1和3.1.2合并为4.1.1(保护测量装置); 增加了六氟化硫气体 缘变压器及相关装置的要求; 增加了有载分接开关应具备机械限位、闭锁功能,不能是电气闭锁的要求; 增加了换流站接地极附近变压器直流偏磁耐受能力要求; 增加了变压器运行中老化管理的要求;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列出了典型电力变压器不同负荷条件下运行时间的建议值; 增加了变压器运行条件下顶层温升、金属部件温度限制等要求; 增加了大型电力变压器直阻测试后宜进行消磁的要求; 增加了备用变压器存放及投运前试验的要求; 增加了压力释放阀动作后的处理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
本教材共分5篇。首先简介工厂供电有关的基本知识和基本问题,然后讲述工厂供电系统基本计算知识,工厂供电一次系统(包括一次设备、线路功能、结构特点,主接线,变配电所布置等),工厂供电设备的选择与校验(包括一次设备、变压器、线路、照明设备等),工厂供电系统继电保护,防雷与接地, 讲述工厂供电系统电气设计、工厂供电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实践知识。为便于学生复习和自学,每章末附有思考题与习题,书末附有部分习题参考答案。为配合教学和习题的需要,书末还附有常用设备的主要技术数据。 本教材立足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遵循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与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合作编写教材。
《工程废弃泥浆综合处理技术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厂建设与管理评价、场地与技术装备评价、技术与管理人员评价、工程业绩评价、生产管理与技术创新评价、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评价、楼承板生产企业等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