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 50417 2007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 在本规范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煤矿建设的新技术、新装备及新的科研成果,注意与相关标准的衔接,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变电所、采区供配电、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
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网规划之内,接收信号和发射信号频率在VHF(Ⅰ)、VHF(Ⅱ)和VHF(Ⅲ)频段的电视差转台、转播台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台址选择及110kV~1000kV 交流架空电力线路和变电站(所)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站址选择;5. 总平面布置;6. 工艺及设施;7. 建筑物与采暖通风换热;8. 消防与给排水;9. 电气;10. 仪表、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 254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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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站址选择;5. 总平面布置;6. 工艺及设施;7. 建筑物与采暖通风换热;8. 消防与给排水;9. 电气;10. 仪表、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 254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站址选择;5. 总平面布置;6. 工艺及设施;7. 建筑物与采暖通风换热;8. 消防与给排水;9. 电气;10. 仪表、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 254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自来水生产工职业技能标准;5.化学检验员(供水)职业技能标准;6.供水泵站运行工职业技能标准;7.水井工职业技能标准;8.水表装修工职业技能标准;9.供水调度工职业技能标准;10.供水客户服务员职业技能标准;11.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职业技能标准;12.仪器仪表维修工(供水)职业技能标准;13.供水管道工职业技能标准;14.变配电运行工职业技能标准。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068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 统;4.低压配电;5.电气照明;6.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防雷 与接地;8.电气节能;9.智能化系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网规划之内,接收信号和发射信号频率在VHF(Ⅰ)、VHF(Ⅱ)和VHF(Ⅲ)频段的电视差转台、转播台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台址选择及110kV~1000kV 交流架空电力线路和变电站(所)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