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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期间地下水控制。2017-3-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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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保护培育规划;5游赏规划;6设施规划;7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8土地利用协调规划;9分期发展规划。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2018年第201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同时废止。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 地和总平面;4前厅和休息厅;5观众厅;6舞台;7后台;8防 火设计;9建筑声学;10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调整了剧场规模的划定,取消了丙等剧场的相关要求。 2.增加了售票处的具体规定,取消了吸炯室的相关要求。 3.完善了舞台工艺的有关内容,修改了台口和主舞台的尺 寸要求,增加了舞台音响章节。 4.补充了声桥活荷载取值,调整了机械舞台的荷载取值。 5.完善了舞台区域消防疏散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消防排烟 章节。 6.完善了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的相关规定,补充了舞台和 观众厅隔声降噪的要求。 7.补充了剧场给排水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舞台区域用电的 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工程测量和原场地勘察;5、原场地地基处理;6、填筑地基工程;7、边坡工程;8、排水工程;9、工程监测。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4月1日实施。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2]8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面板及其连接设计;7支承结构设计;8加工制作;9安装施工;10工程验收;11保养和维修。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须严格执行。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横断面;5平面、纵断面及道路交叉;6路基工程;7路面工程;8桥涵;9附属设施。本规程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485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轻冰区新建110kV 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和大跨越线路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镇雨水调蓄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垃圾接收及预处理系统;5、炉排型垃圾焚烧炉与余热锅炉系统;6、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系统;7、烟气净化系统;8、汽轮发电机及其辅助系统;9、电气系统;10、热工仪表及自动化系统;11、化学监督与金属监督;12、公用系统及建(构)筑物维护保养;13、炉渣收集与输送系统;14、飞灰处理系统;15、渗沥液处理系统;16、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2月1日实施。原《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CJJ128-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责任主体及职责;4.基本规定;5.办理程序与要求;6.网上归集;7.风险防范与监督;8.计划与统计;9.档案管理。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739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建八局《关于开展局技术标准修编工作的通知》(局科字〔2016〕334号)的要求,技术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编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2005版)。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 本规定;4.道路检查、评价和养护对策;5.沥青路面;6.水 泥混凝土路面;7.其他路面;8.人行道;9.路基;10.道路 附属设施;11.掘路、*;12.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3.养护状况的评定;14.道路养护作业安全防护;15.技术档 案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 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 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 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 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 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北京市政路桥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室内外设计参数;4、地下线路;5、地上线路与地上建筑;6、监测与控制;7、消声与隔振;8、节能。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XX年X月X日起施行。(注意:实施日期待公告后定)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4项目策划;5项目设计管理;6项目采购管理;7项目施工管理;8项目试运行管理;9项目风险管理;10项目进度管理;11项目质量管理;12项目费用管理;13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14项目资源管理;15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16项目合同管理;17项目收尾。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2018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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