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险产生以来,保险欺诈便相伴而行。近年来,随着经济活动、商务活动、日常生活的日益复杂、多变,滋生出了更多新的骗保、诈保手段,使一些人通过这种方式牟取了暴利,甚至成了他们获取财富的手段。由于保险交易的信息不对称,保险欺诈成为各国保险业不得不面对的难 题。保险欺诈的存在,不仅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还导致诚实的保户必须为获得保险保障而支付额外的保险费。据统计,因保险欺诈而导致的支出占总赔款支出的比例在不断攀升。有关资料显示,国际上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平均在10%~30%左右。在我国,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欺诈活动也大量增加。从全国范围看,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2005年,已上升至10%左右。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业务的发展,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中英文对照本)最初由美国的国际银行法律与惯例学会起草,因为备用证业务最初在美国开展起来,目前也是在美国使用得最为普遍。国际商会(ICC)认识到备用证业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日益重要性,于是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参与了ISP98的制定工作,最后由ICC的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于1998年4月6日批准了该惯例,于1999年1月1日生效,并在全世界推广。
本书是古罗马固有习惯法的汇编。其内容以奴隶主私有为核心,同时保留父权家长制和同态复仇。各表内容分别为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补充和后五表的补充。值得一阅。
《中国纳税人权利研究(修订版)》主要论述了中国纳税人的权利,在充分关注中国本土资源的基础上,提出纳税人权利构建的立法建议。共分为七部分:章是本文的逻辑起点;第二章就是揭示权利和纳税人权利的本质含义;第三章是构建纳税人权利的法律体系第四章是有关制度层面的阐述;第五章是在确立纳税人权利的基础上,对于纳税人权利的实现做了深入的论述;第六章笔者探讨了税法解释、财政分权两大制度与纳税人权利之间的关联;一部分的结语,阐述了纳税人权利保护视域下的税法治理的逻辑,对我国税法治理的逻辑和路径进行了论证。
本文有八个专题,内容相互有关联,也有渗透,很难用单一的标准进行范畴划分,不过,依据各自的中心内容,可将它们总结为三个范畴:物权客体、物权法定和物权公示。在我看来,这三个范畴塑造了最基本的物权规则,也是物权法中最基础的理论,更是实务中最容易出问题的领域。简略地说,专题壹至专题叁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讨论了物权客体。专题壹以人与物的关系为视角,对物进行了稍具抽象性的观察,看人对物在民法中的定位又如何影响了人在民法中利益,这是一种函数论和整体论的套路,其中反思了人的主体价值和物的客体地位,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损害赔偿等民法规则。专题贰超出德国民法传统中物权客体之物的界定,分析了无体物、集合物和违法物的价值,对前两种物的探讨,基本上否定了物权与债权的截然二分,当然也否定了这种二分法
金融腐败大案像瘟疫一样侵蚀着金融系统的各个角落。金融体系涉及面之广、影响之深,是任何其他行业或领域都无法比拟的。腐败引发的大案究竟如何形成,它与目前的金融改革是否存在相关性,与现存的金融体制、金融监管体制以及金融机构管理体系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呢?如何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制衡机制,改进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而形成对金融腐败的有效约束,有力遏制大案发生呢?这些是新兴市场经济及转型经济国家亟待解决的重大及现实的问题。本书从不同角度,研究金融腐败大案形成的机理、成因,从制度、政策层面等探讨治理和遏制金融腐败大案的对策。
金融腐败大案像瘟疫一样侵蚀着金融系统的各个角落。金融体系涉及面之广、影响之深,是任何其他行业或领域都无法比拟的。腐败引发的大案究竟如何形成,它与目前的金融改革是否存在相关性,与现存的金融体制、金融监管体制以及金融机构管理体系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呢?如何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制衡机制,改进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而形成对金融腐败的有效约束,有力遏制大案发生呢?这些是新兴市场经济及转型经济国家亟待解决的重大及现实的问题。本书从不同角度,研究金融腐败大案形成的机理、成因,从制度、政策层面等探讨治理和遏制金融腐败大案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