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是我国近代宪法思想之主要流派,是为国立宪之起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君民共主思想、二元君主立宪思想、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君民共主思想是中国近代立宪思想的起点,对冲破封建枷锁,引进宪法思想与制度做了清道夫。由君民共主到二元君主立宪,次在思想上对君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思考,并构想出了若干宪法制度,为清末立宪实践提供了思想和基础。但是二元君主立宪仍然保留了君主很大权力,国民仍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因此,当社会对清廷二元君主立宪表现出不满时,就迫切需要唤醒民主召开国会,推行议会制君主立宪。于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也就应运而生。清末君主立宪思想变化多端,内涵丰富,但其核心内容却有迹可循,例如保留君主、组织议会、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等都思想大同小异,只是论述的方式与视角在不断变更而已。
本书采用了法律社会学、解释学及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广泛搜求现存契约文书,诉讼档案等资料,从概念梳理、历史还原、文化解读三个方面对明清两代的地缘社会解纷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向读者全面展现了明清两代地缘社会和民间纠纷的情况,五种地缘社会组织参与纠纷解决的事情,以及该解纷机制内容、成因和法文化的学理分析。本书通过大量原始的史料及实例生动而直观地勾画出研究主题,在程度上充实完善甚至填补了明清地缘社会参与纠纷解决问题的相关研究,为当代中国的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地方自治建设提供了传统方面的借鉴思路和法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