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法融合是法史学中的一个大题目。自法史学科成立以来,它就为众多学者所瞩目。时至今日,人们对它的关注仍然没有减弱。历久而弥新,这恐怕是礼法融合问题研究的显著特点。本书以下几个方面是异于以往礼法融合研究之处的:,在结构上,理性透视与历史演进相结合。即横向研究与纵向研究相结合、共时态研究与历时态研究相结合。第二,在方法上,采用文化学的研究视角,结合制度史与思想史的研究方法。制度层面的建构和精神层面的思潮是互动的,制度层面的礼法关系演进往往与思想家的思想演变联系在一起。第三,在研究的历史时段上,上伸下延。以往人们往往将研究的着眼点集中于汉至隋唐,使得研究的历史空间被人为缩小了。应该上伸至春秋战国,下延至宋元明清。第四,将礼法融合的历史演进划分为“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总结出
全文共分为三部分,部分介绍单威廉(1859—1926)的生平,可惜保存在其长子柏林寓所中的单氏手稿遗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尽数毁于轰炸一一因此,其生平传记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谨将这一部分献给青岛最早的开拓者们,在他们创立这座城市的过程中,单威廉于1897到1909年间曾经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部分介绍由其创立的青岛土地法规。晚年时,单威廉曾在广东任孙中山的顾问,这期间两人的关系将在第三部分进行阐述。文末还附有单威廉的著作目录、年谱等。
本书是作者《中国近代法政人研究》的第一卷。作者对“法政人”这个基本概念的研究远远超出了“法律人”,它包括“法律人”、法律思想家和法学家、政治(政党)和政权体系中的各类法政人务等。本书作者以“法政人”作为一个独特的学术视角,考察和研究近百年来中国法治演化、变迁中的种种基本问题,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大清律例》系我国古代法典之最后形态及典型代表,深蕴我国传统法制之经验,凝结数千年绵延不竭之文化,具有极大的学术价值及现实意义。本卷集结海内外研究《大清律例》的数十位学者,对《大清律例》项下的数个重要论题进行探究,分《户婚》《断狱》《条例》《刑罚》《文献》篇。《户婚》篇,内容涵盖商业习惯、契约规则与婚姻制度;《断狱》篇,探讨刑讯、定罪、量刑以及涉外司法等程序性问题;《条例》篇,包括“从苏禄国贡使案看清代中期化外人司法模式”和“清代‘二罪俱发以重论’律例发微”二篇文章。《刑罚》篇,既有对律典重刑化变迁的阐释,又有对具体刑罚种类如流刑、赦免与死刑的考论;《文献》篇,透过现存的清代档案,能够具体勾勒出纂修《大清律例》的实际进程与诸多细节。
本书从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相互融通的角度,对秦汉时期的法律文化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力图在法律、历史、文化三者的对话中寻求互动式的说明。全书共四章,前两章讨论皇权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后两章致力于讨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各章均可为专题式的讨论,前后又紧密联系、贯通。
《判例法的两面:中国古代判例选编》根据是否在成文法下适用,将案例分为无成文法下的判例和有成文法下的判例两类。所选案例出自元、清两朝,具体是元朝刻本的影印本《元典章》和清朝时刻版本《刑案汇览》,《元典章》和《刑案汇览》中的案例在当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选案例的版本分别是:《元典章》是中国广播电视大学l998年影印出版的台湾所藏元刻本的影印本;《刑案汇览》是云南大学图书馆所藏的道光甲午刻本,棠樾慎思堂藏板印本。《判例法的两面:中国古代判例选编》所选案例皆是二书中明确引用了先例进行判决的个案。每个案侧后都注出原书中所在的卷数、原书所属案件性质的类别。其中《元典章》的个案注明在出版的影印本中的页码;《刑案汇览》注明在原书中的册数、卷数及所在册中的页数。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庆60年的系列文集之一,《社会变迁中的刑法发展》旨在梳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科60年的足迹,也大体反映了60年来我国社会变迁中刑法制度和刑法理论的发展脉络。全书选取不同时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学者的刑法论文27篇,分成刑法方法与刑法史、刑法观与刑法基础理论、刑法立法论、刑法解释论、外国与国际刑法、犯罪学与刑罚执行六部分,忠实纪录了过去60年中国刑法发展的若干重大历史节点和重要学术议题,对促进我国刑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应能起到承前启后、守正出新的作用。《社会变迁中的刑法发展》的导论还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学科的组织结构、人员进出、主要发展阶段、重要成果和研究特色等作了回顾,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本书运用语言学、法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学科研究方法,力求对自贡盐业契约文本进行精准释义并佐以制度印证。本书将自贡盐业契约所涉语汇分为六编,涉及资源、产品、技术、管理、股份、对价、契约类型、契约责任、行业自治、公共管理、俗字、习语等各项,每一项下再行细化分流,力求分类科学,释义精当。此外,本书对盐业契约中特有之语典、事典、专名、方言进行科学分类,在此基础上进行考辩、诠释,力争于盐业契约文化语境下取精用弘,发幽决疑。
《大理民间契约文书辑录/大理民间历史文化资料丛书》收集了一系列的大理民间契约文书。全书详细介绍了民间契约文书的历史发展线索,更是将其演变流程呈现在读者面前。通过收集工作以展示大理地区契约文化的发展。近些年来,对于民间文化呈现出蓬勃的研究趋势。大理地区是一个以白族为少数民族主体,多民族和谐共处的地区。大理大学组织“大理民间历史文化资料丛书”系列,将这些内容结集出版,有利于展开白族文化的研究。
社会群体生成社会生活,社会生活引发生活规则,生活规则升华为法律准则;法律准规范社会生活,维系社会结构,调整社会秩序,引导社会心态。法律与社会群体、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社会心态的关系由此产生。本书系统地提出了法律社会史学科的理论体系,从法律社会史的视野,考察了中国历史上法律精英、司法主体、社会生活、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心态与法律形成和发展的互动轨迹,揭示了社会变迁过程中,法律的社会功能以及影响法律功能发挥的诸多因素。作者的不少识见,对认识当下中国法律与社会的关系,预测法律演变的走向,富有启迪意义。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三辑)》共分四编,收文17篇,研究对象包括法典编纂、刑罚制度、官吏制度、社会阶层、民间法律意识等,其研究文献涉及甲骨金文、玺印、简牍、敦煌吐鲁番文书,明清契约、古代小说,主旨在于通过传统及新发现的古代法律文献,对中国古代法律研究中的新问题及聚集点进行探索研究,以求真实地认识法制并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三辑)》对中国古代法律文献及法律史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大理民间契约文书辑录/大理民间历史文化资料丛书》收集了一系列的大理民间契约文书。全书详细介绍了民间契约文书的历史发展线索,更是将其演变流程呈现在读者面前。通过收集工作以展示大理地区契约文化的发展。近些年来,对于民间文化呈现出蓬勃的研究趋势。大理地区是一个以白族为少数民族主体,多民族和谐共处的地区。大理大学组织“大理民间历史文化资料丛书”系列,将这些内容结集出版,有利于展开白族文化的研究。
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实现,不仅取决予价值理性生与工具理性在文化整体意义上的关联性建构,而且取决于个人自由与政府权力之间的张力对社会空间的互动性拓展。本文的写作意图并不在于建立一套系统性的理论,而在于运用现代理论的研究范式对时下流行的有关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主张进行检讨和反思。
《中国近代法律史论》,选辑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近人中国(1840-1949)法律史论文30篇。内容大致为5个方面:(1)鸦片战争时期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2)太一天国法律制度思想;(3)清末官制、科举制、法制改革;(4)南京临时政府法制;(5)近代宪政思想、宪法、人民争取人权斗争的历史发展。其中,既有法律思想史的,又有法律制度史的;既有政治家、思想家人物,也有法学家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