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主要探究中国传统行政法律文化(含制度和观念)的基本体系和基本精神。与从前所有关于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行政制度史、?中国行政法制史的教材和论著不同的是,本书格外注重探究中国传统行政法律制度和惯例的根本理念或精神,也就是从法律文化的角度探讨传统中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及其理念,探讨在传统中国政治过程中的官民关系的实质内涵。我们认为:?“为民父母行政”是中国传统政治和行政制度的最基本立足点或出发点,是中国传统政治和行政制度的灵魂。本卷以此为主线,梳理中国传统行政法律制度和惯例的内在体系及逻辑架构,破译中国传统行政法律文化的奥秘,阐释中国传统行政法律文化的精神和特质。???本卷分为五大部分。这五大部分构成一个按照新的思路对中国传统行政法律文化进行初步阐释的系统。
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是内部因素和外来影响相互作用的历史产物,有其固有的特殊轨迹,是一系列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交织着异常复杂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社会转型对法制现代化的产生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法制现代化对社会转型也起着的推动作用。在这一互动进程中,1840年至1928年的中国法制现代化经历了启蒙期、发生期和徘徊期三个阶段。伴随着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递嬗,社会思潮、知识分子转型、法学教育转型对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西方法学史代表了世界法学发展史的主流,为人类带来了丰富的知识遗产。《西方法学史读本》主要分为八编,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西方法学在罗马的诞生、中世纪的发展,以及在英、美、法、德等国的历史演变。全书除了在各编之首设有长篇导读之外,还附录、讲解、评述了经典西方法学论文32篇。《西方法学史读本》是青年学子学习西方法学的重要参考读物。
“刑事诉讼惯例”是指古代刑事诉讼活动中客观存在,却不见于律典明确规定,又为官方和民众普遍认同的各类习惯性规则。本书以唐代刑事诉讼惯例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诉讼主体、告诉、审判、执行等领域的专题研究,基本查明了唐代刑事诉讼惯例生成、运行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勾勒出中国传统诉讼法律文明中制度、惯例、观念三位一体、协调互动的运作格局,展示了我国传统诉讼法制文化演进、发达之概观与规律。
这是部从盐业政策的角度写作的简明的、系统的中国盐法史。分朝代客观论述和剖析盐法无税、征税、专卖三种形式的演变及其成败利钝的原由。全书既肯定了自管仲、商鞅到桑弘羊、刘晏实行食盐专卖的利国安民,又揭露了王莽、蔡京等实行专卖以及清代纲法之流弊。全书以大量的史实证明盐制(盐法)与盐政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同是专卖,效果不好是盐政不好之故,是政也,非制也。因此,同一制度在不同条件下加以不同的应用,会得出不同的结果,需对其做历史的具体的分析,不能化,以古为镜的实用价值主要就在这里。
《秦汉刑事证据制度研究》编著者张琮军。秦汉帝国是我国古代刑事证据制度发展的奠基阶段,西周以来零散的证据制度经由这一历史阶段,步入规范与系统的发展轨道。秦汉时期为后世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演化,至唐宋时期趋于完善,促使刑事证据制度的定型。秦汉社会不仅确立了刑事证据的规则,而且构筑了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框架。为刑事证据在司法中的具体运用打下了基础。秦汉时期确立的刑事证据运用的框架为:起诉中的证据运用制度,受理案件中的证据审查制度,侦查中的证据采集制度,审判中的质证与据证断决制度,乞鞫中的俱证验案制度以及俱证奏谳与验证录囚制度等。
《天盛律令》是西夏天盛年间颁行的一部法典,有西夏文和汉文两种版本,汉文本已佚,西夏文本现藏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西夏文《天盛律令》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法典,《西夏文献研究丛刊:研究》20卷,没有注释和案例,全部是律令条文,包括刑法、诉讼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军事法,为研究西夏社会和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西夏文献研究丛刊:研究》对《天盛律令》进行分类考释研究,对农业、畜牧、内宫待命、司序行文、为僧道修寺庙、催索债利、边防、交通驿站等门类通过西夏文本对勘、汉译本考证、相关文献考释等方法分别进行深入的研究。
君主立宪是我国近代宪法思想之主要流派,是为国立宪之起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君民共主思想、二元君主立宪思想、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君民共主思想是中国近代立宪思想的起点,对冲破封建枷锁,引进宪法思想与制度做了清道夫。由君民共主到二元君主立宪,次在思想上对君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思考,并构想出了若干宪法制度,为清末立宪实践提供了思想和基础。但是二元君主立宪仍然保留了君主很大权力,国民仍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因此,当社会对清廷二元君主立宪表现出不满时,就迫切需要唤醒民主召开国会,推行议会制君主立宪。于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也就应运而生。清末君主立宪思想变化多端,内涵丰富,但其核心内容却有迹可循,例如保留君主、组织议会、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等都思想大同小异,只是论述的方式与视角在不断变更而已。
本书运用类型分析、历史比较等研究方法,对中国古代的监察与中古英国的制衡两种权力控制模式的演变过程、组织体制、运作机制、运行效能等内容展开比较分析,并立足于人类社会权力控制历史发展趋势的分析,展现两种控权模式的历史命运。本书注重揭示两种控权模式与政权体制之间的本质关联及其在权力控制方面的制度特色与技术优劣,试图为当代中国控权制度建设与完善,提供理论启示或经验借鉴。
宋初,其法制基本沿袭中唐及五代法制的内容和形式。为使宋朝不成为五代以后的第六个短命政权,为了实现国家的统一、稳定和长治久安,宋初的统治者对国家的政治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中唐以后,均田制瓦解,国有土地逐渐私有化,至宋代,土地私有制已占主导地位,农业、手工业、商业及科技等都较前代有重大发展,社会经济、阶级关系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与此相适应,宋代的各项法律制度也发生着变化,不仅内容较前代更为丰富、详备,还有很多制度创新,特别是神宗元丰时期进行了立法体制的改革,其法律形式及立法模式、法典体例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其法制在唐朝及五代法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的法律体系。弄清楚宋元丰以后法律体系、法典体例的变化及特点,不仅对人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宋代法制有重要意义,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刊,1999年创刊,2011年改为年刊,本期为第十三辑。主编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赵晶副教授。本刊主要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收录海内外学界相关主题的原创性学术论文、书评与研究综述等,是中国学术界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刊物。本刊密切追踪学术前沿、努力展示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的近期新成果,所刊发的文章以研究视野开阔、学术底蕴深厚、文献考订缜密等特点为中外学术界所关注。
君主立宪是我国近代宪法思想之主要流派,是为国立宪之起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君民共主思想、二元君主立宪思想、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君民共主思想是中国近代立宪思想的起点,对冲破封建枷锁,引进宪法思想与制度做了清道夫。由君民共主到二元君主立宪,次在思想上对君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思考,并构想出了若干宪法制度,为清末立宪实践提供了思想和基础。但是二元君主立宪仍然保留了君主很大权力,国民仍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因此,当社会对清廷二元君主立宪表现出不满时,就迫切需要唤醒民主召开国会,推行议会制君主立宪。于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也就应运而生。清末君主立宪思想变化多端,内涵丰富,但其核心内容却有迹可循,例如保留君主、组织议会、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等都思想大同小异,只是论述的方式与视角在不断变更而已。
内容简介
中华法制文明是以黄河流域的中原法文化为主干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吸收和综合了长江流域的先进法文化。苗人肉刑的发现和被广泛适用,证明了中华法制文明的多元性和民族间法文化的吸收与融合。中华法制文明是特定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制文明是人类社会摆脱野蛮走向进步的重要标志。根据古书记载,结合地下文化遗存的发现,大约在黄帝时期,中华法制文明的光辉已经开始投射在中国的大地上。至公元前21世纪左右,形成了以夏朝为代表的相对统一的部落联盟的国家,中华法制文明也随之以较为确定的形态出现在历史舞台。
本书对中国古代死刑制度作了全面而细致的考察,揭示了死刑制度在中国文化发展历史长河中的起源、发展及其演变规律。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该书研究了从三皇五帝开始直到清朝末年上下五千年间的死刑制度;考察了中央政权管辖下和非中央政权管辖下的领域存在过的死刑制度;在研究对象上,该书不仅详细梳理了法律中的死刑制度,而且重点研究了死刑制度的实践和影响死刑制度变迁的文化因素;在研究路径上,该书除了坚持历史主义的研究态度外,还秉承历史人类学的治学理念,将死刑制度作为人类的历史经验进行实证的、知识考古型的研究。